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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長沙市田玉香、肖瑞瓊母女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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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長沙市肖瑞瓊與其母田玉香,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通過EMS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訴訟狀。以下是所寄的郵寄快遞回執單:

以下是肖瑞瓊在刑事控告狀自述遭迫害事實:

我叫肖瑞瓊,學法前人瘦體虛,長期偏頭痛,厭食,貧血,全身無力,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達到無病一身輕。我母親田玉香,學法前身體患遺傳性心臟病,肺結核,腸胃病,高血壓,頸椎間盤突出壓迫大腦神經,長期暈迷不醒,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所有疾病全部消失。我們都是親身實踐體會到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神效,是一部教人向善的好功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一場對法輪功的誣蔑和迫害,我們是從內心真正感受了大法的美好,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我們母女倆出於本能,發放真相資料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長沙市岳麓區望岳派出所綁架,兩人被非法關押在長沙第一看守所一個月,我母親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在白馬壟勞教所強行奴役勞動,坐老虎凳,受盡各種酷刑,四個月之後被迫害成病危狀態,白馬壟勞教所怕承擔罪責,將其放回。回家後,我母親長期受到非法監視,多次上門騷擾,並想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我從看守所出來後,工作被中斷十一個月,長期有人上門騷擾,採取株連政策,不斷向家屬施壓。

二零零五年八月,我回母親家,被等候在母親家附近的多名警察跟蹤和綁架,我突發顛癇症狀,送看守所拒收後轉送醫院急救,在多個警察的監視下,成功走脫回家,接下來被監視居住半年,停職停薪,在這半年期間,有多人緊密跟蹤監視,並且隨時有可能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每天過著沒有任何自由的非人的高壓恐怖生活,實在無法承受,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後被迫流離失所整整三年。期間顛簸流離,妻離子散,擔驚受怕,受盡各種磨難,家屬也承受著社會、家庭、單位方方面面的壓力,造成了精神的打擊和物質上的損失。在我流離失所期間,未經法律程序,本人沒有接到任何文件通知,家屬被告知我的公職被開除。

流離失所期間幼小的孩子無人照看,養成了許多不好的習慣,加上我公職被開除,為了小孩的健康成長,小孩轉學到母親家居住地,我專門陪讀。雖然住在娘家,長沙岳麓區「610」人員多次來寧鄉騷擾,使我們母女倆不得安寧。

二零一四年八月份,上十個年輕體壯的長沙岳麓區「610」系統工作人員騙開我娘家的門,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手續,想強行綁架我到洗腦班迫害,前後僵持半小時,被及時趕到的親屬,看到一群人對我堵的堵,拖的拖,推的推的場景,厲聲喝斥,才使邪惡的陰謀沒有得逞。

其實從省、市到基層所有參與迫害的執行者,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今天也將面臨良心的審判。雖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

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希望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公審江澤民,結束這場迫害,還老百姓自由生活\安居樂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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