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鞍山法官再三違法 上訴期將鄭國棟劫持入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法院法官顏容,對法輪功學員鄭國棟非法判刑後,又在上訴期間、一審判決無效的情況下,偷偷將他劫持到瀋陽監獄進行「轉化」迫害。直到二審前,才將鄭國棟轉押回看守所。

鞍山市法輪功學員鄭國棟
鞍山市法輪功學員鄭國棟

鄭國棟被綁架、判刑經過

鞍山市法輪功學員鄭國棟,46歲,鞍鋼鞍千礦業職工,家住鞍山市千山區千山鎮七嶺子村。

2014年12月4日中午11點多,鞍山市高新區七嶺子派出所四、五個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闖進鞍山市法輪功學員鄭國棟家中,當時鄭國棟剛下夜班在家中休息。他們進屋後就開始翻東西, 鄭國棟善意的對警察說:別碰我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籍,否則會遭到報應的。七嶺子派出所副所長蔡永剛說:我遭報應、車軋死都跟你無關。事後家屬到七嶺子派出所要人時,蔡永剛還說:我知道鄭國棟是好人,就是不能信這個,在中國就抓你就是不讓你信仰法輪功!

警察還搶走了電腦筆記本兩台、臥式電腦主機一部,兩部聯想手機(A65手機一部、A269i手機一部)一部三星手機、SD儲存卡、U盤兩個。後經家屬再三索要,才要回三星手機和電腦,但不知是否被做了手腳。

鞍山市鐵東區檢察院於2014年12月16日對鄭國棟進行非法批捕,2015年1月15日非法起訴,非法判決書中寫著:「2014年11月以來高新區警察發現鄭國棟一直在家中進行法輪功活動。」2015年2月4日、3月12日,鐵東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鄭國棟非法庭審。家屬得知後,找到鐵東區法院質問為甚麼開庭不通知家屬時,法院人員竟回答:因鄭國棟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屬。

2015年3月19日,鐵東區法院下達非法判決書,對鄭國棟非法判刑三年。

鄭國棟在上訴期被劫持入獄

鄭國棟隨後提出上訴。根據刑法,上訴期間,一審判決不發生法律效力。

然而,2015年4月2日當鄭國棟的家人再去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給鄭國棟存衣物時,收衣物的人說:電腦上沒有這個人,已經送走了(劫持到監獄)。家屬打電話質問鐵東區法院法官顏容:「人在上訴期間怎麼給送走了,你們這是犯法!」顏容搪塞家屬,說執行文件打錯日期了,還說手續不全,現在沒辦法把人弄回來,二審之前才把人送回來。

2015年5月4日,家屬收到瀋陽監獄城的信,說鄭國棟於2015年4月24日被送到遼寧省瀋陽第一監獄,並稱鄭國棟正在瀋陽第一監獄十九監區接受新入監培訓。如一個月後驗收合格將轉至十九監區進行強制勞動。

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新入監培訓」,是監獄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採取酷刑等非人手段,從肉體上、精神上折磨,很多法輪功學員因不願放棄信仰被致傷、致殘、致死。所謂「驗收合格」,就是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下「悔過書」放棄信仰,即所謂「轉化」。

從監獄的這封信,可以認定法院在鄭國棟的上訴期非法執行一審判決。鄭國棟家屬在五月中旬打聽到法官顏容已經親自將鄭國棟從瀋陽第一監獄調回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其實是在四月二十七日調回來的,顏容不敢通知家屬人被送回來,她想拖時間。

惡法官的欺騙手段及惡毒目的

在整個案件過程中,家屬始終沒有見過顏容本人,顏容有事也只是在電話中告知家屬。法官顏容採取的方式完全是矇騙家屬,對律師採取迴避的態度。在這起案件中法官顏容進行了三次行騙:

第一次,對律師謊稱不在單位。2015年3月16日山東律師找到主審法官顏容遞交律師手續。鄭國棟的家屬親耳聽到顏容法官接電話的聲音。律師去見顏容時卻被告知顏容出門了不在單位。律師當天只好把手續郵寄到鞍山市鐵東區法院。

第二次,通知律師下達判決書時間與實際簽發日期不符。三月十七日,顏容法官打電話給律師說判決結果已經出來了,不接律師手續。事後律師拿到判決書發現,判決書的下發日期竟然是在三月十九日。

第三次,家屬打電話找法官顏容理論上訴期間為何把人送走,法官顏容謊稱執行的文件出錯鄭國棟才被送走。

其實這是一場有預謀的迫害升級。顏容並沒有將鄭國棟的上訴書遞交到鞍山市中級法院,而是把人先送到監獄裏,這有其如意算盤:如果上訴期間家屬沒有追究,此事就不了了之;即使過後家屬追問,那時已經過了上訴期也沒有辦法。另外,在上訴期間、二審之前把鄭國棟偷偷劫持入獄進行「轉化」,也有其陰險的目的,逼人「轉化」後再弄回來,如寫了「轉化」書就等於認罪了,以此對抗二審維權律師的無罪辯護,同時使受害者意志消沉,被迫接受冤判事實。

鄭國棟在瀋陽監獄遭肉體、精神摧殘

2015年5月25日,鄭國棟的律師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會見鄭國棟,發現鄭國棟狀況非常不好,鄭國棟說:自己被劫持到瀋陽監獄城後,因不願放棄信仰受到慘無人道的折磨,他拒絕寫所謂悔過書,被關在小號裏折磨,那裏的惡警和犯人用各種非人的手段對他進行肉體摧殘,精神恐嚇。

參與庭審現場直接迫害鄭國棟的責任人:
審判長:顏容
陪審員:朱芳瑤、趙珍妮
公訴人:閔楠、秦蕭。

鞍山市政府
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勝利南路36號,郵政編碼114000

鞍山市政法委書記梁冰0412-5512288、13941245555


鞍山「610」主任謝榮芳0412-2225062、13644200338

鞍山市鐵東區委:
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解放東路33號,郵編114002
電話:2699000

鞍山市鐵東區政法委書記楊永林
鞍山市鐵東區政法委書記楊永林

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
地址:鞍山市鐵東區東民生路20號
電話:0412-2265012

局長吳剛壯13904201111、15698904444辦0412-5541111宅0412-2229222
局長吳剛壯13904201111、15698904444辦0412-5541111宅0412-2229222

鐵東國保大隊 薛若東13942280067、15698905351辦0412-2265088宅5919595

鞍山市鐵東法院:
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解放東路265號 郵政編碼:114007
電話:0412-2696114
院長秦政13804128000辦0412-2696111
院長秦政13804128000辦0412-2696111

院領導:
張力民0412-2696011
蓸長鎖0412-2696033宿5841243手機13019602071
都基華0412-2696066宿5819787手機13204224567
商政家0412-2696088宿2937833手機13130075551
陳立凱0412-2696099宿5888859手機13478008888
劉世祥0412-2696002 手機15909803770
畢靜0412-2696003
許士德0412-2696077宿5633365手機13704201311
王冰0412-2696006 宿5820180 手機13019641166
王零極0412-2696019宿2697123 手機13304125135
王運貴0412-2696058宿2660229手機13998007778
王煜0412-2696068

刑庭庭長高泰18604120031辦0412-2696023
法官顏容18841236910辦0412-2696085(主審法官直接負責人)
法官黃進18241288188辦0412-2696041
李廣志:0412-2696093
陪審員:朱芳瑤、趙珍妮0412-2696035

鞍山市鐵東區檢察院:
地址:鞍山市鐵東區平安街4號,郵編114015
電話:0412-2697666、0412-2697555
檢察長王晉魯13304128886辦4891801
公訴人:閔難、秦簫

高新區分局七嶺子派出所:
地址:鞍山市千山鎮三印子村(原敬老院)
電話:0412-5422123、0412-5421987
蔡永剛15698906737、13804228922(直接責任人)
吳寶威15698906747(直接責任人)
張敬和15698906818、13804229789
李慶敏15698906563
張維宏13942286699
何 壯15698906736、13904227018
李 娜1569890506、13841203999
陳義民13009394912
李保鋼15698906732、13942233318
楊俊德15698906729
許廣州15698906749
王 順15698906743
曹 昂18841206399
張佳斌18241240501
王志光13941214797
宋紹宇15842070492
時 陽15241297598
張 超13352109256
張 年13889752629
徐俊楠15124129222
白 瑞18241277758
金增鐵18241286217
曹 俊1874128010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