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最近本地同修被干擾一事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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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二零一五年新年過後不久,當地派出所警察去A同修家讓A簽「三書」,A不在家,警察向A的老伴(未修煉法輪功)要了A的電話號,並叫A的老伴告訴A回來後到派出所簽保證書。A回家後聽到這些,馬上到學法點上把發生的事告訴了同修,當時幾位同修坐下來就發正念,之後整體向內找,並告訴A同修不能配合邪惡的要求。只有講清真相,把警察救了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第二天,警察給A同修打來了電話,A同修在通話中把真相講給了警察,並告訴他們現政領導提出要依憲治國、依法治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法律沒有規定煉法輪功是犯罪,你們到現在還在被利用著參與迫害大法弟子,這不是在犯罪嗎?警察回答說,你說的挺乾脆,就這麼地吧。以後有甚麼事可以來找我,再也沒找過A同修。

這事過後不幾天,派出所到了當地另一個村的大法弟子家,搜走了幾本大法書、畫、對聯,帶走了同修B和他妻子C到派出所簽字。C同修不配合,面對幾個警察直接講大法真相揭露邪惡。隨即警察把C同修放回家,把簽字的B同修送到拘留所。與此同時,本鄉另一個村的大法弟子也遭到當地派出所警察騷擾,夫妻二人得知情況後,採取的辦法就是離家,據說一直不敢回家。

(一)對相同事件,不一樣的結果的淺析

我們當地最近連續出現三次干擾大法弟子事件過後,對我們當地大法弟子觸動很大,就此問題的出現和結果為甚麼會有那麼大的差距,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當A同修遇到干擾後,很冷靜,首先發出強大的正念,解體另外空間操控警察的一切邪惡生命,邪惡因素。然後他立即找同修形成整體,向內找,發正念,交流。經過在法上交流,認識到現在正法已近結束,參與迫害、干擾大法弟子的那些警察處在最危險的邊緣,我們整體發正念清除操控他們的一切邪惡生命、因素,是讓他們人的一面本性的一面復甦,再給他們講真相,喚醒他們的良知,不再作惡,在法正人間時不遭淘汰。我們每一個同修在這次事件發生後,沒有指責、埋怨。當同修身處無奈的時候,及時給予了支持、幫助和鼓勵。在師父的加持呵護下A同修很快走過了這一關。整體也在配合中在法上又有了新的認識與昇華,對善與慈悲有了更深的理解,就我本人來講寫文章用詞都有很大改變,把警察不再叫惡警了。

另一村的B同修、C同修當遇到警察到家干擾時,當天沒有把B、C二位同修帶走。如果二位同修抓緊時間,向內找,發正念,在法上交流,在當地形成整體,正念清除邪惡的干擾因素,就可能很坦然的走過這一關。據同修說,有同修給B、C兩位同修提出放下手中的活,找同修交流,看看人家是怎麼做的,B、C二位同修以幹完活再說,推脫了。結果第二天沒等活幹完,警察又來了,把二位同修抓到了派出所,一個送拘留所,一個放回家。現在大法弟子的時間多寶貴呀,無論是做三件事救人,還是做農村的工作都是需要人的,被關到拘留所裏,這不是最嚴重的干擾與迫害嗎?那個把大法弟子送到拘留所的警察的未來怎麼辦?我們有責任把他們救了,從根本上講是沒有利用機會講真相。

而遇到相同干擾的另外二位夫妻同修,發出的第一念就是一走了之,遇到的其他同修也都是站在人的基點上,不讓他們倆回家,潛意識中有回家就會被抓的認識。而結果呢,只能是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流離失所。修煉了這麼多年,師父給我們講了那麼多法。明慧文章同修在反迫害中的正念正行,我們是否看懂了。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的,我們理應受到世人的讚譽才對,我們沒有犯罪,為甚麼要害怕警察呢?也許那個警察就是你要救度的有緣人。為甚麼要走呢?這一走是暫時的躲過去了,以後的路又該怎樣走呢?

(二)交流中發現,大部份同修對警察的干擾存在怨恨心、怕心

我們當地出現警察上門干擾的事件後,當地同修就此問題小範圍的進行了交流,一些同修流露出對警察的恨、怨,發正念直接對著派出所和參與干擾大法弟子的警察。讓其遭報的都咬著牙發狠話。同修對這種現象的無可奈何、對這場迫害還沒有停止存在疑問,根本上講沒有從理性上認識到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不是為了個人的圓滿而做,是為了救度眾生,從中我們才能達到無私無我的境界。如果就現在結束,得有多少可救的人還沒有得救,問一下自己能達到新宇宙的標準嗎?

今年的神韻晚會中有個節目「善的力量」,大法弟子在幫迫害他的警察站起來時,還在遭受警察的毆打,大法弟子沒有因為這些而放棄幫助他站起來。最後那個警察被大法弟子的善心所感動,棄惡從善,走到大法修煉中來。我們與之比較一下就知道自己的修為如何了。

在這場亙古未有的迫害中,有多少大法弟子為了正信,證實大法,在講清真相救度世人中遭陷害,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失去了工作與家庭,又有多少大法弟子身陷牢籠至今不得人身自由。只有對大法的正信,只有在大法中修出的正覺,才能做到,我們應該用正念看待這一切。然而一些同修卻把這場迫害當成了人對人的迫害,產生的負面影響形成了負面思維,形成了觀念看待我們自身遭遇的一切。

從我們當地所發生的警察上門干擾大法弟子一事,能看到我們修煉中存在的不足,善心不夠。整體配合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干擾。經過在法上交流後,我們認識到警察也是我們救度的眾生,他們在這場迫害中只是無辜的生命。同修A的事例就能使我們感受到大法的超常,在問題出現後,只要我們心在法上,形成整體,我們的心裏想到的是把警察救了,我們修煉的環境就會發生正面的變化,周圍的一切就會變好,就真的是「柳暗花明又一村」[1]。

就此事出現後把自己的一點想法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意在交流中達到整體提高,走正最後修煉的路。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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