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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阜新市受人尊敬的檢察官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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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四月二十日,遼寧阜新市阜蒙縣法院對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吳俊和、李峰、王亮進行了第二次非法庭審。來自北京的蘭志學和山東的李仲偉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吳俊和曾工作於阜蒙縣檢察院,他的人品有口皆碑。就是今天,提起吳俊和,阜蒙縣檢察院的人依然都說:他是一位好人。

吳俊和早年身體不好,患有心臟病、腰脫等多種疾病,自己痛苦,家人也跟著受罪。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的準則做好人,煉五套功法,疾病很快就痊癒了。軍人出身的他,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脾氣秉性改了很多,說話也變得平和親切了,學會了凡事替他人著想,考慮他人的感受。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只因為阜新市委書記張鐵民接到了一名法輪功學員撥打的勸善電話,就下令公安綁架法輪功學員。一時間,十餘人遭非法抓捕,吳俊和也在其中。構陷迫害吳俊和的案件曾經二次從阜蒙縣檢察院退回到縣公安局。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據悉,在阜新市政法委副書記王秋博、市公安局局長楊振幅等人的壓力下,阜蒙縣檢察院起訴了吳俊和等四名法輪功學員,此迫害案件被移交到阜蒙縣法院。

在一月二十七日阜蒙縣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時,辯護律師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和三十一條的有關規定指出,所有庭審人員均是共產黨員,也就是無神論者,與被告法輪功學員信仰上面是衝突的,可能會對被告造成傷害,因此要求庭審人員全部迴避,審判長無言以對,宣布休庭。

四月二十日,阜蒙縣法院再次非法庭審,法庭內戒備森嚴,法庭外嚴密布控,也許這正突顯了迫害者的理虧心虛。旁聽席上,只有三位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其餘全部是政法委、法院、公安以及人大的人,而且甚至每個家屬左右兩側均安排了監視的警察。庭上,不僅三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身後,兩位辯護律師身後也分別站著兩個法警。

在法院外面,周邊竟然布置了二十多輛警車,安排了二百名警察、一百名便衣,在路口攔截行人,阻止靠近法院,對疑似法輪功學員的人進行監控、拍照。

整個庭審過程,也出現了太多非法與荒謬:

1、故意錯用法律

法庭故意錯用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此條法律對法輪功學員完全不適用。首先,法輪功不是「邪教」,其次,法輪功學員都是普通百姓,根本就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能力,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具體行為。信仰法輪大法符合憲法第三十六條關於信仰自由的規定,宣傳法輪大法符合憲法第三十五條關於言論、集會自由的規定。

2、蓄意捏造證據

法庭陳述稱被告法輪功學員製作、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事實上,信仰與宣傳信仰均合法),案卷中只使用「大量」、「很多」等形容詞,當庭卻沒能出示任何一件實物證據,只有幾張不知從哪裏拍來的照片而已,辯護律師指出,照片不能成為證據。辦案人員捏造證據行為顯然!

沒有證據,硬要拼湊,庭審人員甚至稱李峰的電腦裏有一篇心得交流文章,辯護律師指出,「思想不構成犯罪」。法官不懂法嗎!?

3、非法剝奪律師辯護權

在庭審過程中,審判長李博屢次野蠻打斷律師辯護發言,阻撓律師說話。對律師提出的問題不知如何作答,竟均不予回應,甚至威脅律師。辯護律師李仲偉當庭斥責「你有甚麼權力不讓我說話?!」審判長竟然在法庭上公然踐踏法律,成為荒唐的笑柄。

在庭審過程中,面對庭審人員眾多的違法、非法行為,蘭志學律師說:這樣的庭審繼續下去,就會成為笑話。並且當庭指出,庭審人員的這些行為,才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已經構成徇私枉法罪。

蘭志學律師當庭出示了一個它省宣判法輪功學員無罪的典型案例,指出,這個案例和本案的情況極其相似。可是,公訴人張鐵剛卻稱:這只是地方個案,對本案不適用。

公訴人張鐵剛說話非禮、無情、強硬,翻閱案卷的手卻一直在顫抖,不知是懾於正義律師的威嚴與正氣,還是害怕坐在旁聽席上的政法委官員,抑或是對自己捏造證據迫害善良的同鄉乃至同事的行為心虛膽寒。

從道德的層面上來講,法輪大法是偉大的佛法,信仰者皆是追求更高精神境界的修佛向善之人,是社會道德回升的源動力。善良與正義,這是人類的普世價值,是社會得以有序、人類得以延續的根本。因此,打壓善良,犯下的是「反人類」的罪行。

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講,法律是懲罰行為的,不是懲罰思想的,是懲罰行為惡果的,不是懲罰行為善果的。況且,中國現行法律,沒有任何一條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而且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裏根本就沒有法輪功。因此,所有故意錯用法律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定罪都是違法的,參與者定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應該是懲惡揚善的,是維持社會有序的輔助手段。因此,惡法非法,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站在國際社會的角度,中共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是二十一世紀最大的人權災難,是利用國家暴政機器進行的一場群體滅絕運動。因此,國際社會對法輪大法的道義聲援和對中共鎮壓的譴責一浪高過一浪。更有五十多個中共高官在全球三十多個國家被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起訴甚至定罪。

近年來,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犯罪集團成員紛紛落馬,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蘇榮等等,也許,迫害法輪功將成為文革的翻版,參與迫害者的未來不難預見。政法委副書記王秋博,以及阜蒙縣公檢法系統的同胞,請認清善惡,選擇良知與正義,為自己能夠擁有美好的明天,請立即停止犯罪,立即無罪釋放吳俊和、李峰等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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