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偽造小棗村村委會的證明材料
寧晉縣公安局向河北高級法院出示了寧晉縣小棗村村委會的一份電腦打印的證明。證明材料中說:「事發當日下午,寧晉縣公安局即在五名村幹部在場的情況下向你方有關親屬告知了李志勤死亡的事實,你方親屬對其突發心臟病死亡的事實沒有異議,並同意將屍體火化。」這完全是造假捏造。李志勤的兒子是在李志勤被帶走的第二天下午才得知其父死亡,也沒有幹部在場。在火化場李志勤的家人被威脅不簽字不讓看人的情況下,被迫同意火化。
有人給小棗村大隊幹部看了公安局出具的「小棗村村委會」證明,村幹部說:「這個證明不是我寫的,我都是用手寫,這個公章不是我蓋的,我的章都是在抽屜鎖著。這個章看起來賊眉鼠眼的。」還說:「這個證明的事,我們根本就不知道。」
另一村幹部也說:「火化那天(2007年9月15號)告訴我們讓我們去的,其它的事都不知道。」
趙縣醫院開出死亡證明寫的是「呼吸心跳驟停,經積極搶救無效死亡。」寧晉公安局卻向邢台殯儀館開了李志勤是「突發心臟病死亡」的證明材料。
二、造假醫生搶救的證據
李志勤在屋裏被毆打後,出來時已經奄奄一息,頭都抬不起來,是被幾個人抬走的。隨行的救護車根本沒在現場,又如何搶救。趙縣醫院急診科的醫生說:「人來了就死了,我們是例行搶救。」家屬到趙縣醫院的急診室查找病例卻甚麼也沒找到,連搶救病例都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寧晉公安局說他們已經盡到注意的事項。難道帶著救護車就可以隨便打人了,即使把人打死也無所謂了?這不是流氓土匪行為嗎?
三、寧晉公安有偽造公章的重大嫌疑
寧晉縣公安局二零一三年提供給河北省高院的「村級證明」上的公章,與小棗村近年連續三年使用的公章,對比後發現其直徑小且字體不一樣,公章的外邊不規則。說明寧晉公安局有非法製作、使用小棗村村民委員會公章的重大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