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後,和婆婆一起生活了五年。在這五年間,每天都在看著婆婆那張陰沉的臉,她甚至從早罵到晚,卻從來看不到她的笑容。我厭惡她至極,不願意和她說一句話,更不願意回那個家。後來我與丈夫吵架,婆婆上來打了我個嘴巴,我也不甘示弱,回給她一個耳光。之後,我們的關係就更加惡化。後來,婆婆又打了我三次,公公也打了我一次。真是家無寧日。
在這五年中我度日如年,得了一身的病:心臟病、風濕病。在坐月子時,母親送來一隻母雞。婆婆燉好雞湯後卻又偷偷倒掉了。等我想喝雞湯時,她惡狠狠地說:「我給倒掉了。」氣的我直哭,結果,剛下來的奶又回去了,孩子就沒奶吃了。我在月子裏又得了風濕病。
本來,我和丈夫關係很好,但由於婆婆總是搬弄是非,弄得我們夫妻經常吵架,氣的我只想離婚,擺脫這個可惡的婆婆。
正在我的身心處於極度痛苦之時,我有幸接觸到了法輪大法。修煉大法後,我的風濕病、心臟病和腸炎全好了。通過學法,我知道了要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要求自己做個好人。我反思自己在修煉前對婆婆的種種行為,對照大法,真是感覺羞愧難當。我作為兒媳婦和婆婆對打,針鋒相對,不退讓,自己連古代的一個普通婦女都不如!
師父說:「你要不能愛你的敵人,你就圓滿不了。」[1]後來,每當婆婆說話帶刺時,我心裏雖然不舒服,但也能做到忍了。我想我以前沒做好,我現在修大法了就一定要做好。修煉人要善待他人,處處替別人著想,遇到矛盾向內找。以前,婆家人對我不好,我對他們非常痛恨,現在學大法了,我明白,這都不是無緣無故的,一定是我前世欠他們的。我決定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無怨無悔的對他們好。所以,每到年、節時全家人聚在一起,我都包下做飯、做菜的活。為了讓婆婆開心,我把我陪嫁的金戒指送給了她。
修煉之初也多是站在為私的基礎上的,隨著修煉的提高,我的觀念改變了,我把他們都當作眾生看待。在公公得病住院時,我給他買排骨,包餃子,送飯。我用慈悲心對待他們,他們終於被我感化了。公公退了黨,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現在公公、婆婆見到我總是笑呵呵的,並說:「你變了!」我知道他們是真的接納我了。如今,家裏大多數的人都已做了三退。
我離開婆婆家自己買了房子,搬出來不久,婆婆和公公就帶著小姑子家的孩子攆來和我一起住,婆婆要當家,丈夫工資得給她,我家門房出租的三百元房費得給她,我還得另給她一百元的生活費,就這樣我們又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這一年多,丈夫和婆婆因為錢經常鬧矛盾,
丈夫婚前就有精神病,結婚時,我不知情。在我《轉法輪》一遍還沒看完呢,丈夫就犯病了,送進精神病院治療。我在醫院護理他,在醫院,他一天罵我好幾遍,丈夫住院二十多天,我一宿只能睡三個小時,丈夫出院後,我睏了也睡不著,心裏煩躁就出去走,走了兩天,我心裏明白我的精神也快垮了,也要得精神病了。我突然想起我煉過法輪功啊,我怎麼不煉了呢!就這樣晚上我就開始煉功了,煉完功後我躺下就睡足了一宿,心也不煩躁了。感謝師父救了我一條命。
丈夫出院後,他經常偷我的錢出去打牌機,不顧家裏生活艱辛,當時我的心情很痛苦,我就煉功,煉完功就一天沒有煩惱,要不煉功我的心就像要爆炸了一樣,一年多的時間就是這樣走過來的。如果不修煉大法,我真不知道該怎麼活下去。
此後,丈夫經常犯病,在犯病時砸東西,罵大法,撕大法書,阻礙我學法煉功講真相。一次在犯病時讓我叫他師父,聽他的。我正告他,我的師父是李洪志,我就聽我師父的。師父說:「精神病就是人的主意識太弱了。弱到甚麼成度啊?就像那個人老是當不了自己的家,這個精神病人的主元神就是這樣的。他不想管這個身體了,他自己老是迷迷糊糊,老是精神不起來。那個時候副意識、外來信息就要干擾他。」[2]。我就天天發正念清除背後操控他對大法犯罪的一切邪惡生命和因素,有時發半個多小時,有時一個小時,有空就發,到後來我的慈悲心出來了,善解丈夫空間場的所有生命,使它們同化大法,生命就都會得救。在我發正念時看到丈夫空間場的一個生命就出來了(我並不是開著修的),我用功能和那個生命溝通: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另外空間場等著,將來我修圓滿,我會善解你們到我的世界當眾生,然後那個生命瞬間就離開了。
第二天丈夫早上起床,他說,我好了。目前,在我發正念,清除他背後的干擾下,丈夫已能出去工作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