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陷害無辜

——善惡一念之間 結果迥若天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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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日】(接上文

所謂福田就在心田,種甚麼因,結甚麼果。

四、勿陷害無辜

宋朝陳洎任開封府功曹參軍。有一天,章獻太后的族人以木杖打死一位士兵,太后知道後就派遣使者降下懿旨,要寬宥(即寬恕)族人的罪過。當時陳洎正在驗屍,其他官員提出要以病死判,並示意陳洎說:「那位士兵是因病而死的。」陳洎正色說道:「事實上,他是冤枉死的,他等待我去為他伸冤,豈可懼怕太后的威勢,而不按實奏報呢?希望你們不要干預我。」於是,陳洎便寫信稟告開封府尹程琳。後來,太后沒有找陳洎的麻煩。

不久,陳洎夢到有一個人來向自己道謝:「我的冤屈沒有您便無法伸張,陰間的官吏認為您有陰德,註定您官位顯貴,誕生賢良的子孫,所以我特來相報!」陳洎不畏權貴,剛直不阿,由此名顯,任台省副使,後來又任三司副使,他的孫子陳傳道、陳履常都以文筆和才學擔任顯要官職,可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蘇州官吏何應元,他有一子名何紳,四歲時到外祖母家去,途中經過凌家山,夜深人靜,恍惚間看見遠方有燈火人馬來,遇到何紳時,急忙迴避說:「何家的公子在這裏,我們應當迴避。」於是人馬燈火,都從其它的道路上去了。何紳的乳母回來,講述了這件事,何應元聽後很高興,認為兒子將來一定顯貴。

何紳十七歲時,忽然雙目失明,何應元非常憤怒,怎麼會是這樣?就去求問道士,道士焚香拜禱神明後,告訴他說:「你的兒子本來會考中做官,只因為你為官時,接受了別人的賄賂,使無辜者入獄,上帝就斷絕了你的後代,這個孩子就轉生到其他有德的人家去了!」沒有多久,何紳果然就死了。兒孫投到哪家來都是與哪家人有緣,有緣的人中,賢愚都有,招來的是賢是愚,決定於人心的是善是惡。赫赫顯貴的後代,竟因為其父陷人入獄而夭折,怎能不使人感到痛心呢?然而對於收受賄賂而枉法的人,能逃得過地獄的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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