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法為師幫助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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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很少寫文章,今天把「個別技術同修賺錢要懸崖勒馬」的問題提出來,目地是提醒個別同修不要再犯經濟問題了。

這是真人真事。本地有個同修,過去很精進,為建資料點、維修機器設備等事,多年來他吃苦耐勞做了很多實事。可去年該同修突然出現「半身不遂」現象,當時摔過一跤,摔得滿臉是血,而且他家也被警察盤查過。為了安全,同修們為他租了間房子,每天六個同修陪他學法、煉功、發正念。但他只去了十五天,又回到原來的家修機器去了。

同修們不願放棄他,又冒著危險上他家學法、交流。他時而清醒時而糊塗,表現為學法不入心、說話炫耀技術、炫耀「業績」,經常指責別人不在法上;同修們善意指出,他重則發火,輕則不語。後來發現他失去工作後,在修機器中多收了同修的錢 (即買來壞機器修好後以高出成本價賣給區縣的同修)。事實上有些同修也無償的給他錢,供他買機器、供他買耗材或作生活費。其實他的生活、證實大法項目開支都有了經濟保障,可他還要修機器賺錢。

大家知道,修機器賺錢是絕對錯誤的。同修們敦促他向師父誠心悔過,並將多收的錢原數退還,保證他能正常生活。當時就有同修拿了一千多塊錢給他,並且叮囑他把機器錢、生活費分開,修機器不能再多收錢了,只收成本用於周轉。

師父的《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發表後,同修們與他多次學法、交流,他有所觸動,表示一定要彌補。後來同修發現他依然不學法、不煉功、不發正念。有同修突然到他家(同修配了鑰匙),發現他用上網卡看韓劇,上網卡充二百元沒幾天就用完了。

同修們勸他珍惜大法資源,他過後依然。有同修給他發正念,發現他被邪惡生命控制,同修想銷毀那邪惡,邪惡生命卻詭辯說:「是他自己做了壞事又不改正,你們沒有理由來銷毀我,如果不是你們還在幫他,我早已要他的……」同修看到他的空間場黑壓壓的(同修用天目看見的情況有限,僅作參考)。

同修請求師父,見師父面沉似水嚴肅的看著他。同修把看到的情況交流時,對他有觸動。同修們鼓勵他把收過的錢寫出來趕緊還了,他寫了幾個,後來又說沒有多收錢。

看著昔日精進的同修走到這一步,震驚痛惜之餘,不能不反思我們自己修煉中的問題,自己是如何對待同修的,如何對待這個過程中的人和事的。

現在這位同修的情況令人堪憂,他連續修壞了幾個機器,家裏一片狼藉,散發著臭味,同修幫他收拾了,幾天後又這樣了。很高的樓,他也要拖著不遂的身體艱難的去買肉(同修買的肉他嫌買的不好),表現還不如常人。了解他情況的同修現在已不拿錢給他,有的同修還把給的耗材錢收回了。現在他已離開本地去向不明。

師父說:「你們也不能隨隨便便的給我拋下一個人,不管這個人有甚麼樣的錯誤、他是個甚麼樣的人,我都想給他機會。」[1]

證實大法的項目神聖而又嚴肅,我們的一思一念另外空間都存在,舊勢力虎視眈眈、還有數不清的眼睛都在盯著在看著大法弟子。因此我們要以法為師走正路,要珍惜大法、珍惜法緣、珍惜昔日同修之緣,特別是遭受邪惡迫害、受魔難的同修,更應該「給他機會」拉他一把回歸大法。建議有條件的同修都請幫幫他吧,將他找回來,幫他重返大法修煉。

一點看法,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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