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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大連一級檢察官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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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現年六十五歲的劉慧君女士,曾是遼寧省大連市開發區檢察院國家一級檢察官。她因為修煉法輪功,多年來遭到精神、肉體、經濟迫害。

劉慧君女士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劉慧君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事實:

修煉大法 身心受益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前,我已在法輪大法中修煉了五年,不僅精神境界得到提升,身體方面原有的便秘、頸椎病全部消失;身體健康,精力充沛。我珍惜著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整個人身心都沐浴在大法修煉的其樂融融之中。

修煉後,我已調開發區院工作,先後做過批捕、起訴、經濟案件、調研和控告申訴工作。在個人修為上,相處多年的老同事當面感慨:「你跟過去相比,變化真的很大。」在工作業績上,由我承擔的檢察調研工作,調研成果在系統達標評選中繼省會瀋陽之後,名列全省同級院第二。在區檢察院年輕人、吉大法律本科、碩士、博士佔絕大多數的單位裏,我得到大多數領導和同事們的認可,一九九七年、一九九八年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國家公務員」。我感覺到這是我修煉前從未得過的褒獎,同時感受到這其中正法修煉在人與人之間形成了一種博大的正氣在震撼、升騰,感受到了生命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看守所、拘留所的酷刑與奴役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和中共相互利用發動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只因我是法輪功修煉者,就被大連市西崗區白雲新村派出所和西崗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關進大連姚家看守所。

在姚家看守所,一個二、三十人的監室,除了幾個刑事犯罪嫌疑人,絕大部份關押的是被非法抓捕進來的法輪功學員,所有監室全都人滿為患。看守所把在押的所謂「刑事犯罪嫌疑人」當「罪犯」管理,非法強化他們「罪犯」身份意識,見到獄警、隊長要低頭,凡事要喊「報告」,強制背「監規三十條」搞人人過關。

監室內一般由所內執行刑期的已決普通刑事犯和長期未決的刑事犯罪嫌疑人為牢頭負責管理。在押人員相互之間不許隨便交談、走動,強制長時間排隊低頭坐板凳,坐的臀部都硌破了。晚上睡覺不能平躺,因為人多,得側著身子躺,叫「立刀魚」;看守所限制用水,六杯水洗三個人的內外衣褲都不是奇蹟;吃的菜湯上面漂著蟲子,碗底還有泥沙。被關押期間還要被強制收聽、觀看央視對法輪功的造謠誹謗,監室二十四小時照明、兩側攝像頭監視。然而,大法經文通過各種渠道很快就能傳遍各個監室。為阻斷大法經文的傳播,看守所三天兩頭搜查監室,連通鋪的炕洞都要被扒了出來檢查是否藏有經文,抓住後就給「打地環」十天半個月或加刑期。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環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環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因探訪友人,被大連市沙河口區三春柳派出所「蹲坑」盤查,得知我修煉法輪功,便將我非法行政拘留到大連姚家拘留所。這裏關押的大法弟子比例更大,年紀也大,七、八十歲白髮蒼蒼的老太太有好幾個,其中,有農村婦女,也有大學教授和老幹部。

拘留所利用這些在押行政拘留人員對外承攬加工一次性「衛生筷子」,為其賺取外快。為了最大限度地賺取利潤減少開支,拘留所完全不顧及在押人員的健康,讓她們在嗆人的粉塵中打磨筷子,沒有任何勞保措施,連防塵口罩都沒有;每天還實行定額,完不成的要加班加點不讓睡覺。

教養院的毒氣、奴役 導致視網膜脫落

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沙河口區非法行政拘留沒執行完,我又被西崗區公安分局調過去,非法轉送刑事拘留兩個月,後又給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在馬三家教養院期間,主要是製作出口工藝品。在這裏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在充滿毒氣的惡劣環境下作業,為它們賺取非法利潤。製作工藝品的原材料一般都是化工原料、彩色塑料製品和膠粘劑等,大多是含鉛、苯等有毒的原材料,有的原料發出強烈的氣味,嗆的人不敢喘氣,眼淚直流,有的熏的人頭昏眼花,噁心嘔吐。

為了按期交貨,大家經常被強迫勞動、加班加點到深夜。很多人因勞動強度大、毒副作用和營養不良,兩、三個月就出現手指變形,腿腳麻木、皮膚過敏、指甲軟化,視物模糊等狀況,不少人的腿關節遭到嚴重破壞,行走困難甚至癱瘓。

由於長期受到刺鼻辣眼的毒氣薰染,加上低頭扒玉米的超體力農活和營養不良,十個月後,我的右眼視網膜脫落,經兩次手術,幾近失明。

製造偽證 栽贓陷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底,大連沙河口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了一名法輪功學員。在監控電話號碼和通話中,警察以我曾請他幫助修過電腦,於是借題發揮,編造了一個「兩人曾交接過四百份傳單,對方已承認」的虛假證言,並將我拉到沙區分局非法傳訊,企圖以此偽證製造假案,擴大其「破案率」。

作為當事人,我想到可能是同修出事了,同時看出其中的漏洞,當場揭穿他們拿給我辨認的照片把人打的臉都嚴重變形,所謂「證言」完全是使用刑訊逼供、編造出來的謊言。警察張某立、黃國慶見好不容易拿到手的「證據」被我給否定了,心有不甘,警察張某立繼續以有罪推定來試探:讓你進去幾天怎麼樣?想以威嚇來揣摩我的心態。「那個地方我常去(提審辦案),只不過身份不同罷了」,我異常平靜地答覆,讓警察感到毫無縫隙可鑽,於是打電話通知開發區檢察院,叫來了負責刑事檢察的趙守財副檢察長、政治部孟祥志等人意在給我施壓。我簡要地說明了情況,告訴他們沙區分局刑警辦案刑訊逼供,打出來的「證據」不能成立。

詐也沒詐成。嚇也沒嚇住,非法傳訊七個小時後,警察甚麼也沒得到,不得不將我釋放。其間,沙區刑警隊辦公室裏的電話鈴聲大作,有善良民眾通報情況後,社會上大法弟子及時打進聲援電話制止迫害,對邪惡也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信仰治罪 以拘代審 誣告陷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五一長假前,我因去大連化物所住宅區看望一位大姐(年近七十歲,大連化物所退休返聘工程師,大法弟子),被在她家附近蹲坑的便衣攔截盤問,只因我承認「修煉法輪功」,便被非法抓捕至沙河口區分局三春柳派出所,後被三春柳派出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非法行政拘留執行到第十天,我的居所地西崗區白雲新村派出所得知我被沙河口區公安行政拘留,急於搶功請賞,在明知我無任何違法、犯罪事實、證據的情況下,以拘代審,提前五天,解除非法「行政拘留」,變更為非法「刑事拘留」兩個月。

兩個月後,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西崗區白雲新村派出所再次無端栽贓、誣人入罪,以所謂「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為由,給我下達了「勞動教養三年」的處理決定。

一份「調查報告」和118天非法拘禁

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上午,過年休假期間,我領孩子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準備登城樓觀景後,一起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以修煉大法的檢察官身份去那裏正面講真相、制止迫害。在天安門城樓後院遭遇警察例行搜查,因攜有三份自己署名撰寫,準備帶給親朋好友的《關於法輪功問題的調查報告》材料,被警察戴上手銬、非法抓捕,連同女兒一起被押往天安門廣場派出所。

當晚,我們被拉到大連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在北京市東城區(原崇文區)永外彭莊乙58號建信賓館16樓。一間二十平米的房間,十五、六個人被趕到裏面十幾平米的狹小空間席地而坐。他(她)們都是進京現身說法講真相的大法弟子,其中有教師,有國家幹部,有個體老闆,也有到京後已身無分文的農村學員,還有一家四口祖孫三代,上是七十多歲的奶奶,下是五、六歲的孫子。在這裏我和孩子被非法拘禁、監押三天七十二小時。

二月十二日,大連市開發區「610」趙洪石和開發區五彩城派出所的警察王旭新到京來押送我們回大連。下飛機後我直接被拉到開發區五彩城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製作筆錄。區「610」辦人員,區公安局齊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的苗處長(女)、區公安局刑警文旭日等參與訊問。

開發區「610」向我所在的單位區檢察院施壓,指使單位給我辦洗腦班要求強制「轉化」。二月十二日當天下午,區檢察院對我作出停職檢查決定,副檢察長趙守財親自選址,在開發區開關廠招待所違法私設囚室,當晚開班。院黨組強調,不寫檢查,不安排工作;院領導許諾:只要寫檢查馬上可以恢復自由。洗腦班由區檢察院政治部孟祥志具體負責監管和教育「轉化」;白天單位派四位同事來作「轉化」工作,晚上派兩名女同事監守。在開發區開關廠招待所的「強制「轉化」洗腦班共辦了十七天。(二零零零年閏年,二月為二十九天)

三月一日,檢察院安排回院繼續辦所謂洗腦班。這次非法拘禁(軟禁)九十七天。單位騰出一間小辦公室做「囚室」,我仍受到二十四小時監視:監視吃住、不許回家、不許外出、不許打電話、不許隨便接待外人探訪。雖已到早春三月,可農曆還是一月底,在滴水成冰的日子裏,想洗個熱水澡都成了奢望;院政治部還向我索取我和孩子進京「罰款六千元(後返還)。

兩期洗腦班期間,我先後接受市、區各級組織、領導審查、談話十二次,其中包括本院黨組領導談話八次,中共區紀檢委張寶真、小董(女),市檢察院政治部李朝貴審查、談話兩次,市「610」、市司法局、市檢察院組織座談、報告會兩次,本院座談一次。寫「思想彙報」、「修煉經歷」各一份。

這其間,經政治部同意,原市院老領導、老同事,外單位熟悉、關心我的人,甚至在西藏工作時未曾謀面的朋友,都聞訊找上門來給我「做工作」:有勸「胳膊擰不過大腿,要識時務」的,有說「不要當張志新,要學會保全自己」的,有為我鳴不平的,也有年長者,不忍看我受苦,為我痛哭流淚的,每天我這兒人來人往,絡繹不絕,來「做工作」變成了來聽真相,「囚室」變成了「講壇」。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三日,院裏指派十多人陪同我觀看馬三家邪悟者座談會錄像。在隨後安排的座談中,個別受到煽動不明真相的人,當場情緒激動、言辭激烈地向大法和修煉人發起攻擊,當時我表面上雖未動心,但心理承受的巨大壓力瞬間爆發,導致右眼突發黑朦,好幾天失明甚麼都看不見,煉功後視力雖有緩慢好轉,但仍視物不清。

這其間,上報給中央、省市各級公安、檢察機關的《調查報告》引起層層關注,紛紛向下要情況。由於說法不一,單位要求我寫一個帶思想情況的修煉簡歷,我也樂得寫出作為檢察官個人修煉大法的經歷和思想情況,以這種特殊的形式來廣而告知。

四月下旬,王家璽檢察長進京彙報。據說中央某部門將我的《調查報告》又轉到了中紀委,經彙報認為,去京未作違法的事,反映情況屬於正當行為,且繫科級幹部,中紀委未表示處理意見;其後,省檢察院意見轉大連市院處理;大連市檢察院意見轉開發區院處理。這結果讓大家無奈: 是上面要處理的,我們又沒要處理。一圈轉下來回到原點。

六月七日,前後纏繞118天的所謂洗腦班才終告結束。

經濟迫害

市、區「610」黑惡勢力秉承惡首江澤民對法輪功修煉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的指令,啟動了體制內的邪惡黨務機構──區檢察院黨組、中共開發區紀檢委、中共開發區黨工委組織部密謀策劃,通過中共邪黨在市、區的各級組織對我這個多年的優秀國家公務員、國家一級檢察官解除職務,行政工資降三級,提前五年「勸退」的一系列清剿。

濫權枉法 非法搜查 綁架 非法拘禁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白雲街道辦事處宋主任和白雲新村派出所片警李興華再次拍門,登堂入室查看後,打手機叫來派出所和西崗分局警察,兩輛警車一前一後同時開來,說明警察們早有預謀,開始下手了。他們七、八個人衝進室內非法搜查,收繳、劫掠我個人合法購置的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物;並將我綁架到派出所逼取所謂「口供」三天兩夜;其間,白雲新村街道書記、宋主任從社會上臨時招募來四、五個人做保安,男男女女二十四小時在我家裏安營紮寨,全然不顧我家中七十多歲臥病在床的母親需要靜養,需要我照顧。

十二月五日上午,西崗分局以收繳我個人的合法財物和半篇紙的所謂「口供」為「證據」,平白無故地誣陷我「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將我非法「刑事拘留」,關進大連姚家看守所二十天。其間,白雲新村派出所還以戶口不在本地為由,威逼、驅趕我的父母離開此地。

女兒遭株連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輪功以來,李嵐清作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專職機構中共中央「610」的負責人,親自蹲點清華大學,操縱指揮該校對法輪功的迫害,為高校、教育和科研系統迫害法輪功抓樣板、樹典型。

二零零零年,與我同時進京的女兒鄭月也受到株連,差點沒能參加當年的高考。後來雖然考上了大連民族學院工業設計系,入校不到三個月,又因為修煉法輪功問題,被同宿舍不明真相的同學及其家長舉報,並被當時的工業設計系黨支部蘭書記報送民院,由於不放棄修煉大法,女兒被市公安和教育部門取消了學籍,這意味著以後沒有任何一個國內的高校能夠再錄取她。

二零零六年三月,女兒在遼師大的美國分校讀了五年,即將面臨本科畢業時,被邪惡「610」和西崗分局公安警察發現。三月至七月間,警察不斷地將警車開進校園,非法搜查、沒收手提電腦、趕出學生宿舍、實行布控監督,騷擾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女兒的複習考試。還以談話為幌子,對我女兒實施威逼利誘:「我們隨時都可以把你抓起來,但我們沒抓你」,「你學習成績那麼好,你得給國家幹點事」等等,其實就是讓她當特務。遭到拒絕後,警察再次故伎重演,向學校施壓,威逼學校開除她。這次,因遼師大美國分校的學生屬於美國學籍,被校方拒絕而未得逞。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面對邪惡加大對女兒的侵擾,為了避免邪惡的迫害再次來家驚擾到病中的母親,我趁女兒休假,和她一起將姥姥送回武漢。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日,面對邪惡迫害的步步升級,步步緊逼,考慮到女兒一旦畢業很容易會落入魔掌,就在畢業考試的這一天,我沒有通知任何人,親自將女兒送到上海,登上了飛往美國的飛機,讓她徹底擺脫中共警察的攪擾,到美國密蘇裏大學本校繼續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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