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辦公室」的由來和角色
江澤民一手挑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澤民以個人意志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及公檢法司之上的恐怖組織──相當於納粹蓋世太保的「610辦公室」,是一個在全國範圍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罪惡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610辦公室」系統地對堅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導致十六年來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甚至被迫害致死。「610」辦公室對這場禍國殃民的迫害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下面從摘錄的《人權法律協會》(美國)的報告中了解認識「610」機構。
1、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江澤民對中央政治局發表了講話,號召在中國進行對法輪功的迫害「鬥爭」運動。 僅僅因為法輪功修煉者的精神或者宗教信仰, 而對他們實施殺戮、通過酷刑「轉化」思想、以及其它方式的迫害。
2、在這個講話中,江澤民直接命令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三天後的六月十日成立,「610」辦公室因此而得名)。在這個講話中,江澤民說:法輪功問題有很深的政治社會背景乃至複雜的國際背景。這是一九八九年那場政治風波以來最嚴重的一次事件。我們必須認真對待,深入研究,採取有力對策,」這次講話將法輪功信仰者等同於一九八九年天安門廣場由於和平抗議而遭到屠殺的抗議民眾。這是江澤民動員全黨迫害法輪功的又一道命令。
3、在這次的講話中,江澤民還宣布,讓李嵐清成立一個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李嵐清任組長,丁關根、羅幹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統一研究解決法輪功問題的具體步驟、方法和措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密切配合。這裏提到的領導小組後來稱作「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它的執行機構被稱作「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也叫「610辦公室」。
「610辦公室」通過以下方式進一步推動了這場運動:
(一)持續發布針對這個和平的精神修煉團體的誤導性消息和謊言。
(二)要求在處理與法輪功有關的案件時,必須與中共反法輪功的政策相一致。
在一些地區,「610辦公室」還要求中共指定的律師和其他代理法輪功修煉者的律師不能夠做無罪辯護、法官必須在庭審後作出有罪判決。
到二零零零年,各級「610辦公室」都是和中共中央及各級黨委在一起辦公。在江澤民的直接或間接指示下,「610辦公室」全力配合,使用授予給它的特權發動和協調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的迫害。北京的公安部設置了二十六局,就是專門負責逮捕和收集情報的「610辦公室」,「610辦公室」和他們的官員在「轉化」法輪功學員思想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特別是通過他們對「金盾」工程中法輪功數據庫的直接使用。
除此之外, 在江澤民的指示與充份協作下,「610辦公室」頒布了多項通知和規則,要求檢察院、法院和律師支持黨反對法輪功的堅定立場。比如說,一個典型的「610辦公室」通知,《關於預防和控制敵情的要求》,要求所有黨任命的和其他的法輪功律師,在處理法輪功案件時,從一開始就要做有罪辯護,法官在宣判時要做「有罪」判決,在庭審前「610辦公室」要與法官和檢察官會面,確保他們在法庭上嚴厲鎮壓法輪功。
山東省莒南縣「610」的罪惡行徑
山東省莒南縣「610」位於莒南縣委大院後樓三樓西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至今,莒南縣「610辦公室」系統地對堅守信仰「真善忍」的莒南縣及外縣非法關押在本地的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殘酷的滅絕迫害政策,導致十六年來莒南縣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虐待、不人道的對待,甚至被迫害致死,對這場禍國殃民的迫害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莒南縣「610」及其追隨者對每一位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給受害者身心造成嚴重的摧殘(如對法輪功學員曹果真及大學生姊妹瞿小童、瞿貝貝誣判非法囚禁長達八年之久;對大學生兄妹朱新水,朱新花囚禁數年,對朱新水嬸子付桂英非法冤判九年,目前仍被關押),給家庭成員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和痛苦。同時它對法輪功學員所在村委、社區及工作單位的株連迫害也給其帶來難以言表的麻煩、苦惱和罪業。
同時,莒南縣「610」及其操控的國保大隊、派出所等共同參與者在實施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使用的手段包括:搶劫(從搶現金、金銀首飾、電腦、打印機、手機到糧食等)、無理罰款、威脅恫嚇、關押囚禁、強制洗腦、勞教判刑等,並用欺騙(如欺騙家人幫忙說情,找關係,謊稱辦理取保候審等)利誘等手段對法輪功學員、家人、村委、社區或單位進行敲詐勒索,詐騙錢財物等;以對法輪功學員扣發工資、退休金、養老保險、社保金、福利更甚者對法輪功學員開除公職(如對教師劉霞、工商銀行員工陳捍衛等)等手段斷絕經濟來源直接剝奪公民生存權,從而貪污受賄聚斂錢財,迄今已高達上百萬元。
莒南縣「610」十六年來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肆無忌憚的對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對每一位參與者自身的迫害,更是對莒南縣所有世人的迫害。這場邪惡的對正信的迫害給世人認識法輪大法造成巨大的誤解,給世人得救造成巨大的障礙。它對不明真相世人的欺騙、慫恿、教唆更使無數世人參與對法輪佛法犯罪而使之處於被淘汰之列。莒南縣「610」是莒南縣所有人民人身自由、生命及財產安全的最大威脅,是莒南縣最不穩定最不安全因素,它是莒南縣最大的恐怖犯罪組織。自成立以來其頭目從盧修田(遭惡報患癌症)、孫欽可、汲廣秀到陳章偉均是積極推行江澤民迫害政策的共同犯罪參與者。
二零一四年以來莒南縣「610」、莒南縣國保大隊共同犯罪事實:
二零一四年,在莒南縣政法委、「610」操控下,莒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鑫等人對莒南縣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關押達幾十人次,其中非法判刑四人,蓄謀判刑一人,兩名法輪功學員與一名家屬在二零一四年被迫害離世。
1、二零一四年 一月四日,莒南縣十字路鎮馬蹄湖村法輪功學員王翠芝、侯玉娜,在相溝鄉王祥村被相溝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到莒南縣國保大隊,非法關押一個月。
2、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莒南縣洙邊法輪功學員劉麗、王希霞被江蘇贛榆縣警察綁架,莒南縣國保大隊勾結贛榆縣國保大隊將二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月份開庭,北京律師為二人做兩次無罪辯護,劉麗、王希霞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至今仍關押於南京監獄。
3、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莒南縣國保大隊陳鑫等警察非法入侵白龍汪村法輪功學員劉希娥家中進行非法搜查近一個小時,將劉希娥綁架到良店開發區派出所,下午劫持到莒南縣拘留所。劉希娥被迫害血壓高達二百四十,良店開發區派出所害怕承擔責任,才將劉希娥送回家。
4、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莒南縣國保大隊、城北派出所綁架洪溝村七旬法輪功學員孫加際,非法拘留半個月。
5、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莒南縣土溝法輪功學員肖明霞、杜存民夫婦被國保大隊隊長陳鑫等警察綁架,肖明霞被非法關押十天,杜存民被陳鑫構陷到莒南縣檢察院蓄謀判刑,遭非法關押三十一天後,家人與北京律師將他成功營救出來。
6、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莒南縣法輪功學員王傳菊(教師)、盛金(縣醫院著名醫師)、徐進貞(醫生)、曹勝芳(醫生)等被國保大隊隊長陳鑫等警察綁架。退休教師王傳菊於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仍被囚禁於山東省女子監獄,二零零九年,王傳菊、劉貴紅二位老教師曾被非法囚禁於淄博王村勞教所勞教一年,工資全部扣髮長達八個月。
7、二零一四年六月中旬,莒南縣大店鎮多居官莊年近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憲學被大店派出所和莒南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王憲學於十一月份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仍被非法囚禁。
8、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國保大隊、嶺泉派出所綁架黃莊法輪功學員曹成英和孫素芬,年近七十歲的曹成英被非法拘留十天,孫素芬當日回家。
9、二零一四年七月六日,莒南縣化家白龍汪村法輪功學員劉希娥在黃莊集市上被城南派出所五、六名警察綁架,當日被家人要回。
10、二零一四年九月,莒南、「610」公安局、國保大隊出動大批警力,闖入白龍、趙家河、黃莊、三義、新村等村脅迫村委會組成幾十個小組,入侵幾百名簽名民眾家中,強迫村民簽名按手印反對營救法輪功學員劉麗。陳鑫等國保警察先後綁架了為營救劉麗的大姐劉霞、二姐劉懷鳳,非法囚禁一個月,並三次入侵七十多歲的劉麗母親家騷擾。
11、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午,莒南縣法輪功學員王建英(退休教師)被莒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鑫等人綁架,當日回家。
12、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莒南縣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玉臻(退休教師)在縣農貿市場遭綁架,家中遭非法搜查,手機被長期竊聽,之後多次被威脅恐嚇,被縣檢察院傳訊,被威脅恫嚇「案子」送到省公安廳。
13、莒南縣「610」、國保大隊劉希鵬、陳鑫、馬宗濤等分別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二零一有年十月三十日、二零一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三次綁架法輪功學員呂啟蘭,第三次並將她劫持到勞教所,勞教所拒收,又劫持到洗腦班迫害。致使六十五歲的呂啟蘭一病不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含冤離世。
14、莒南縣「610」、國保隊長陳鑫等人,兩次勞教法輪功學員姚丙芳共三年。姚丙芳在勞教所被迫害大出血,回家後生活不能自理。重病住院姚丙芳的丈夫羅順一,又遭陳鑫等威脅恐嚇搶劫,病情加重,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去世,二零一五年二月八日,姚丙芳含冤離世。
15、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最高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法律法規以來,十六年來莒南縣堅持和平理性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紛紛依法向中央最高檢、最高法、中紀委投遞控告、起訴江澤民,並且基本都收到回執。莒南縣「610」、國保大隊陳鑫等無視《憲法》,非法剝奪本縣法輪功學員通信自由權、控告權、舉報權,不僅在七月十五日命令莒南縣所有郵局不給法輪功學員辦理郵寄手續,還教唆郵局工作人員惡意舉報法輪功學員,並對遭舉報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入侵、搜查、拘留。
16、從二零一五年十月份以來莒南縣「610」、國保大隊陳鑫、郭強、李普賢、王××等不法人員又以手上有法輪功學員控告書為由大肆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截至十二月初,已有近六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至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拘留,家中被非法搜查搶劫,被綁架拘留的法輪功學員均遭敲詐勒索,有五百四十元到一千三百元不等,被強迫按手印,拘留日期至少五天,長的至今仍被非法關押。
下面僅舉幾例:
莒南縣第八小學付廷法老師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被綁架,隨後被非法批捕,莒南縣「610」、國保大隊圖謀對其判刑,這是付老師第六次被綁架,二零一零年付廷法被投進山東章丘勞教所迫害,五、六天就被酷刑致殘(視網膜脫落),目前付老師仍被非法關押在莒南縣看守所。
原三義小學教師劉懷霞(又名劉霞)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被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劉霞早年患上惡性腫瘤,生死無望,修大法後不治而癒,這十六年來,她堅持做好人,為了堅守真理,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被綁架關押、拘留、洗腦、勞教達八次之多,被酷刑虐待,毒打五心,頭、眼、耳、口、鼻鮮血直流,九死一生,工作被開除,與母親和三個妹妹十六年來遭受巨大的迫害,一家人承受著無法彌補的創傷,遭受著無可挽回的損失。
陳捍衛,原莒南縣工商銀行優秀員工,二零零零年遭惡意舉報,被非法判刑,被開除公職,剝奪工作權利至今,家庭被拆散,二零一零年被非法勞教,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仍被超期關押十九天,十六年來遭受如此巨大的摧殘與迫害,陳捍衛七月初依法訴江後,莒南縣「610」、國保大隊隊長陳鑫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來到陳捍衛打工超市,挾持她到家中非法搜查,圖謀對其綁架關押迫害,為躲避迫害,陳捍衛被迫流離失所數天,十一月三十日陳鑫等人又一次闖入超市蓄謀綁架,目前陳捍衛仍然無法正常生活、上班。
莒南縣法輪功學員王珍花、肖明霞、孫麗都遭過非法勞教迫害,依法訴江後都遭莒南縣「610」、國保大隊綁架拘留十天,遭敲詐勒索,按手印。
另外,莒南縣大店鎮法輪功學員崔建愛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份被綁架批捕,非法關押至今。
莒南縣「610」組織、國保大隊陳鑫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 在淪為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莒南縣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在江澤民對修煉「真善忍」群體的滅絕迫害中,莒南縣「610」、國保大隊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行邪作惡,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搶劫、綁架、關押、洗腦、勞教、勞改莒南縣法輪功學員,成了這些人生活工作的全部內容,至少十二人被非法判刑,二十多人被非法勞教,五十多人被送洗腦班迫害,更有數百人次被上門騷擾、或綁架、拘留、罰款。至少四人被迫害致死。數十個家庭被破壞。江澤民及其夥同的莒南縣「610」、國保大隊及其它共同犯罪參與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 二百三十二、 二百四十八、 二百五十四、 二百三十四、 二百三十六、 二百三十七、 二百三十八、 二百九十七, 三百九十九、 二百六十三、 二百六十七、 二百七十、 二百七十五、 二百四十五、 二百四十四、 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條。犯有酷刑罪,謀殺罪,法外殺人罪,強姦與性暴力,強迫勞動罪,非法逮捕與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迫害罪,盜竊與破壞財產罪。《憲法》和法律被這些人肆無忌憚的踐踏、褻瀆著,莒南縣法輪功學員的尊嚴、生命、財產長期遭受嚴重的威脅與破壞。
鑑於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所犯罪責,皆因江澤民一手造成,莒南縣法輪功學員對他們暫不起訴,但是保留對繼續參與迫害者的控告權。呼籲最高權力機關依法取締「610」非法組織,重新構建國保大隊的職能,依法懲辦江澤民,停止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