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救了我瀕臨破碎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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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那一年我二十八歲。我村有煉功點,每天四點到同修家晨煉,六點回家做飯。晚上上同修家學法,那時學法點有十多個同修,大家每天沐浴在法輪大法的佛光中。

中共迫害大法後,我們失去集體的環境,漸漸一個人在家就不煉了,丈夫也害怕。丈夫也不務正業,每天早出晚歸,把我氣的一身病,心臟病,幹活摔的坐骨神經痛,婦科病,不到三十歲就成了藥包子,一把一把的吃藥,我自己都活得沒意思了。和公婆在一起過,我只有幹活的份,家裏的收入都歸公公管,只是在過年的時候給我和丈夫二百元。我由心理不平衡,到徹底傷心,又有人告訴我丈夫外頭有外遇,就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半年。

二零零四年年底回家,本是與丈夫離婚,結果丈夫不同意,還把右手中指剁掉,我只好和姐姐陪他去醫院接手指,將就和他回家過日子,心根本不在家裏了。丈夫也因我不在家,花錢找我,老病復發,腎結石病犯了,花了好多錢,也欠下很多債。面對這個破碎的家,我的心更冷了,對丈夫冷言冷語,心想一有機會還離家出走。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去了剛修煉大法的大娘家。大娘就勸我好好過日子,善待公婆,帶好兒子,把孩子撫養成人,盡到母親的責任。大娘的女兒也修煉大法,見了我就說,你還回家煉功吧,功還沒忘吧,快煉吧。

回家後,我就開始煉功了。煉了一段日子,我想光煉功也不行,我得看書學法呀。師父見我想從新修煉,就安排鎮上的同修幫我找了一本《轉法輪》,當時大法書是很難找的,我拿著大法書激動的一邊流著淚,一邊往家走,那種激動的心情無法用語言表達。

從新修煉大法後,我一身的病都好了,走路一身輕,鄰居說我走路像小跑。

我按大法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主動承擔起家裏的活,丈夫也踏實幹活了,我拿出打工時的私房錢幫丈夫還欠款,起早貪黑的幹農活,不怕苦、不怕累,實心實意的過日子,對家人也和善了。

公公家見我如此的大變化,就問我參加了甚麼組織?我就說煉法輪功煉的。公公樂得合不上嘴,把同修發的真相小冊子放在小錢盒裏。從此一家快樂的過日子。丈夫也歸正了,幫我發真相資料,得福報一年掙了好多錢,我二零零八年被迫害前的七萬元債也還完了,又買了樓房,日子越過越好了。

一個瀕臨破碎的家,被法輪大法救了,成了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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