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訴江中找到了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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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連標點符號都模糊不清的我寫起訴江澤民的訴狀卻絲毫沒有難倒我,這些全都來自師父的慈悲、大法的威德、大法弟子互相幫助、圓容,使我在寫的過程中對師父法中交待的三件事有了理性的認識,去掉了怕心,找到了真我。

這份訴狀寫了二十多天,有過通宵,有來自同修的正念幫助,也有來自家人的干擾。從人中走出來時層層破殼,身體上出現呼吸困難,不止一次的告訴同修:「我快要累死了!」師父看我有寫好訴狀的誠心,安排了三位同修來幫我。有法律這方面清晰的同修,有幫我改錯字寫標點符號的,有來幫助我套格式的。

當這份訴狀打印出來的時候已經是早晨七點,我把它放在臥室,丈夫起床看了這份有理有據的訴狀後去掉了怕心,升起了正念,主動的在自己的名字上按上手印,之前讓他看一眼都不願看。女兒看後笑了,誇我說:「哇!挺專業的嘛!」也在自己名字上按上了手印(之前也不贊同),後來女兒自己也寫了一份訴狀(因內容有重複就沒有寄出去),她說在寫的過程中,去掉了八年前因我被迫害時,警察上門開、關車門和敲門的聲音給她造成的恐懼,去掉了怕心!

七月十八日九點左右,我堂堂正正到郵局寄了訴狀,留了一份給鄰居看,看後有參與舉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有為我高興的,一個老人不識字叫我快講給她聽,當我講到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和對修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的事實,她感歎的說:「你們終於熬出頭了。」

七月二十日收到高檢的簽收短信回執。那幾天我早上梳洗好、換上新衣服坐家裏等著上門來調查的人,我要把這份訴狀也給他們看看,結果三天都沒有人來,我就主動帶上訴狀去找當年參與迫害我的村隊長,敲開門他氣呼呼的斜眼看著我,自己坐椅子上也不讓我坐,我找個地方坐下後告訴他我起訴江澤民了,起訴書上有你的名字但現在還沒起訴你。他說當時他在那個崗位只能那樣做。我嚴厲的告訴他:說大點你是仗著共產黨江澤民的勢力迫害好人,說小點你是落井下石。好好看看我的訴狀,為自己留點後路吧!

找到婦女主任,我告訴她我們在起訴江澤民,她高興的說:「不只是你們法輪功在起訴江澤民,很多人都在起訴他呢。」她說江就是人家要打的大老虎,並連聲道謝!還說:我們明白你們是好人,前幾天上邊有人來打聽你家的事,你女兒在那上班,我們幾個全都說不知道、見不到人、沒在家之類的打發他們。我走時,她還跟我說讓我去告訴居委會副主任某某,說他是新上任的,不了解情況,原來的在職人員明白真相都不幹這種事兒了。晚上我就跟丈夫分頭去找居委會的在職新官講真相

後來當地的幾位同修都被干擾,我就對著師父法像請師父安排有善念的人來拿我的訴狀讓他們互相傳看,不要再對大法犯罪了。

十月三十日早上十點左右,來了四個人,說找我,我問他們是不是為起訴江澤民的事來的,他們問:你怎麼知道?我高興的說:「兩高都已經簽收了,來也正常。」其中一個男子說:「不要再做這些事情了,沒有甚麼意思的。」我說我給你們留了一份,他們一聽高興的說太好了,我把訴狀遞給他們,說:「好好看看,這場對好人的迫害,石頭看了都會落淚的。」他們趕緊拿出手機來拍照,還問我說能不能給他們帶走,我說:「當然可以了,拿去互相傳看,我希望我的訴狀裏永遠都沒有你們的名字,江澤民現在都八十九歲的人了,你們都還那麼年輕,都是家裏的頂樑柱,江澤民鋃鐺入獄前腳走,你們可不要後腳就跟上。」

我跟他們講了現在國內的高官一個個的落馬,都是因為以前迫害法輪功,這個就是報應。其中一人還問了我丈夫和女兒在哪裏上班?他們同意控告嘛?我拒絕回答他們說:「這些不是你該問的,你們回去好好看看我的訴狀,了解真相後咱們再來談,我為甚麼只起訴江澤民而不是你們。」

我指著一個綜治辦原來指使人撕了我們家貼在門上寫有法輪大法的真相對聯的人說:我的起訴書上沒有你的名字,因為我師父說 「很多人,包括幹部也好、警察也好,其實那個生命本身不惡,那個生命本身不是那邪惡幹部。那個生命說不定還是個很好的生命,可是他在邪黨文化謊言的灌輸下,被誤導了,他這樣幹了。當然也有人是明知道,他在利益的驅使下幹了,還是要給他聽真相的機會。」[1]看了我的訴狀後,如果你的上司叫你再來,你可以把這份訴狀也給他看看,現在公務員法終身制,你有權利不執行上司的錯誤命令,自己做的事沒人給你買單。現在兩億多人退黨團隊,十九萬人在起訴江澤民。如果看了訴狀你們覺得仗著共產黨、仗著江澤民的勢力迫害法輪功、迫害我們好人是對的,那下一次來時你們把姓名地址留下,我要起訴的就是你們了。

其中一人拿出一張所謂「保證書」,讓我簽字,我說,講了這麼多你還弄這東西出來讓我簽,把你們的姓名地址全留下。他趕緊放包裏,我說正愁沒證據拿來,他死死地按著包左右搖擺,另一人拉著我說:回家做飯去啦,其他人陪著笑臉走過去一段,還回頭說:「不好意思啊,把你家的地弄髒了。」

第二天居委會的一個官員告訴我,那些人把我的訴狀複印了四份帶走。還告訴我上面來人他們都在想辦法保護好人。我說:是啊,你們保官保運也會有福德,我修大法跟沒修大法時的為人你是最清楚的(我們曾經是同事)。她感歎的說:「我用四個字來形容你,脫胎換骨。」

派出所的片警到丈夫工作的地方讓丈夫簽字,丈夫說要簽你簽,我不簽,那人還大吼說:「你以為我不敢簽?共產黨養著你、給你車開,你家還反對它?」我丈夫大聲說:「我不出錢誰會給我車開,你家的房子是不是共產黨給你的?」

現在我逢人就講我起訴江澤民的事情,幫同修寫訴狀,幫助不敢起訴江的同修走出來,讓我真正體會到生命存在的意義。在講的過程中,有人問我:這麼做是想撈甚麼好處?也有不修煉的家人責罵我說:你起訴人家幹甚麼?人家當主席的時候為甚麼不敢告?我問他:我是不是專門欺負人的那種人?他無話可說。也有聽明白參與舉報江鬼的。正面的、負面的都是我修心去執著的機會。

個人體悟,如有不對之處,還望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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