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華在二零零三年以前,擔任山東省泰山幹部休養所所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他對女法輪功學員馬玉蓮(本單位主管會計,財物科長)實施了一系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趙建華親自帶領公安人員把馬玉蓮從家中綁架到「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王村)強行「轉化」,並且惡狠狠的對她說:我就是叫你去改改脾氣。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趙建華勾結其泰安市「610」的酒肉朋友,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叫肥城市國保大隊把馬玉蓮抓走,並非法抄了她的家,將家中大法書籍、資料和現金、工資卡、戒指等物品抄走。
肥城惡警給馬玉蓮戴上手銬、腳鐐,當死刑犯審了六天五夜。當時天降大雪,氣溫零下十幾度,他們把馬玉蓮的外衣扒掉凍她,不讓吃飯、不讓喝水、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國保大隊長張欽來還用極其下流的語言侮辱她。馬玉蓮被迫害的渾身浮腫、頭昏腦脹,腳腫得連鞋和襪子都脫不下來。
馬玉蓮在肥城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被肥城國保人員偷偷摸摸的送回單位。趙建華藉此給了馬玉蓮多項處分:開除黨籍、撤銷職務、停發工資、解聘會計師職稱,一年內不准上班,一年後另行安排,以後不准從事會計工作。而且在馬玉蓮被非法抓捕的第一個星期,趙建華就停發了她的工資、福利(包括每月十斤雞蛋),並把她的辦公室門都換了鎖。
趙建華做賊心虛,怕馬玉蓮揭發他的腐敗和違法犯罪行為,千方百計要把她送進勞教所。趙建華就多次找他泰安市「610」的酒肉朋友,叫肥城國保大隊長張欽來以退還馬玉蓮被抄去的東西為由,把她誘騙帶到肥城市糧食局招待所非法拘禁九天,於二零零三年元月十七日,把馬玉蓮劫持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在勞教所裏,馬玉蓮受盡非人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摧殘。直到二零零六年元月二十二日,才解教回家。三年多的時間裏,她相依為命的女兒見不到唯一的親人──媽媽,斷絕了生活來源,靠親朋好友接濟維持生活;九十多歲的老父親見不到女兒,天天為她懸心;親人也都因她遭受迫害而飽受精神折磨。
劣跡斑斑的趙建華在泰山幹休所呆不下去的時候,被調到山東省老幹部休養二所(濟南東郊幹休所)任所長。在干休二所,他繼續迫害一位王姓法輪功學員,還口口聲聲的叫囂:「我在泰山(幹休所)時,就親手送進去一個(法輪功學員)。」
趙建華在邪黨體制內諳熟升遷規則,他投機鑽營、挖空心思,最終當上了山東省老幹部活動中心主任。可是好景不長,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他酒後回家欲開樓梯門時,猝死門邊,其費盡心機追求的一切頓成泡影,給自己罪惡的一生帶來可悲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