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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中級法院維持對張林悅的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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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南充法輪功學員張林悅,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被南充順慶區法院冤判三年後,當庭表示上訴,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南充市中級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張林悅因二零零九年年底擬購在香港巡演的神韻晚會票一事,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南充市順慶區國保大隊綁架,同年九月九日取保候審。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南充市順慶區、政府單方面作出辭退張林悅南充市順慶區財政局公務員身份的決定。

二零一四年九月,張林悅到成都向中央巡視組遞交自己受迫害的材料,又被南充市國保大隊綁架。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張利君陷害張林悅,張被順慶區法院一審冤判三年。

南充市順慶區法院法官曾向張林悅家屬和律師透露,在一審判決合議庭上,對張林悅形成「無罪釋放、情節顯著輕微免予刑事處罰、三年實刑」三種意見,後來法院迫於不可告人的壓力,採取最重的方案。審判長王瑞江在談到該案時,良知有所觸動但深感無奈。

南充市中級法院由刑二庭庭長尹林和陪審員何嘉武、何駿,書記員陶藝文組成合議庭,尹林拒絕採納兩位上訴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拒絕律師的約見,無視法輪功學員頻繁寄去的真相資料,致使許多被順慶法院「疑罪從無」的所謂「證據」,又被用來作為「重要事實」寫在判決書中。他們在看守所聽了張林悅本人講了半天真相後,得出張林悅「頑固、不悔罪」的錯誤認識。

最後,尹林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為由,拒絕開庭審理,讓南充法輪功學員陳平擬在庭上澄清事實為張林悅辯護的計劃沒有實現。在反覆催促律師遞交辯護詞後,最後僅以書面審理的方式維持原判。

尹林的表現結合前不久南充法輪功學員章軍、明少林二審庭上律師被威脅的情況,可以想見南充市中級法院相關人員相當不明真相,南充地區法輪功學員還須加大力度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人員講真相

南充市順慶區國保大隊和順慶區610相互勾結,故意構陷黑材料揚言要「整」法輪功學員,這裏奉勸各位及時懸崖勒馬,不要再一條道走到黑。現在訴江大潮已起,請抓住瞬間即逝的機會多了解真相,將功贖罪。

同時,也提醒南充市檢察院、法院相關人員,不要被謊言迷住眼,不要被江澤民及610系統把你們雙手也染上迫害修煉人的鮮血,在十多年接觸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你們內心應該清楚這是一群好人,又怎能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僅憑地方政法委和610的壓力,僅憑漏洞百出的所謂「證據」,僅憑兩高的內部通知就冤判他/她們呢?到時候你們在判決書上的簽字又怎能不成為你們難為自己開脫的罪證呢?


相關人員地址姓名,請知情人多補充:
637000 南充市順慶區金泉路268號 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
黨組書記 院長 王邦習;
副院長 馮朝勇;
副院長 袁 彪;
副院長 劉鑫平;
龔曉虎 執行局局長;
賀臻福 紀檢組長;
張 雲 政治部主任;
刑一庭長 尹林;
魏正勇 辦公室主任 ;
李良俊 政治部宣傳處副處長;
段輝 研究室主任;
何嘉武 審判員;
何駿 審判員;
陶藝文 書記員;
王瑞(音) 審判長;
浦勇軍(音) 審判員;
馬建偉(音) 審判員;
劉天龍 書記員
637000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環峰路189號
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
朱瑛 院長
張利君 控訴科科長
637000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文化路86號
鄒九九 院長
張少龍 副院長
王瑞江 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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