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訴江狀傳給顧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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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我原本是國企職工,單位破產失業,自己開了一個社區便利店。八月上旬的一天,讓妻子幫我照顧便利店,我出來約一個小時,去我們這兒的一家郵局寄出了我的訴江《刑事控告狀》和《刑事自訴書》。

準備寄訴狀的那幾天,我一騰出空來就發正念,清除干擾寄訴狀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一切都收拾好了,我準備去郵局寄訴狀之前,穩穩的坐下來,發正念清除干擾,並請師父加持。這樣我的訴江狀在寄出的第二天下午約七點前後,相差不到一小時的時間裏就收到最高檢、最高法簽收的妥投短信。

顧客議訴江

顧客來我的便利店購物時,我就把我的訴江狀給他們看。許多人和我說:最近那錢上常有「起訴江澤民,還法輪功清白,順天意應人心」的話,手機上也常有說多少多少人起訴江澤民的彩信和短信,大街小巷裏常有起訴江澤民的傳單,原來以為這種事情離我們太遙遠,沒想到這事還是真的!

「你把這訴狀遞哪兒啦?」或「你把江澤民告哪兒啦?」這是看了我的訴江狀的顧客最多的第一反應。

「最高檢、最高法接嗎?」當知道我把訴狀遞交給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時,人們常又會問。

我給看訴狀的人解釋,原先我們國家訴狀的受理是審查制,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法院對訴訟要件進行實質審查後,決定是否受理,從某種意義上說,公民的訴權並不能完全實現,因為審查階段會使得一部份案件以不符合立案要求而被法院拒之門外,使得當事人對於法院的司法救助在審查這一步就被攔住不能實現。現在當局改原來的案件審查制為立案制,從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應」,說白了就是「法院不能拒絕接受老百姓的訴狀」。在這種情況下,我把狀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給最高檢察院、把《刑事自訴書》郵寄給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都簽收了。

我又給充滿疑慮的顧客看中國郵政11183信息中心給我的手機上發來的最高檢、最高法的妥投短信,顧客們常常是左手拿著我複印好的《刑事控告狀》副本,右手拿著我的手機看訴狀的妥投短信,看的很認真,對訴狀第一頁上開頭的「檢察院」的稱呼和回覆短信中:「已妥投:單位收發章最高檢簽收」對照看的很仔細,連短信回覆的日期、回覆短信的來源都看的很仔細。

當人們知道到八月六號起訴江澤民的人數已達到十三萬四千人時,許多人表示,法輪功學員訴江就目前來說會對江澤民形成很大的精神上的打擊!

「江澤民這個人真不怎麼樣,現在中國這樣的腐敗局面,與他有關!」許多看了訴狀的人,對江澤民幾乎都有大致相同的看法和認識。

我說:「咱們這兒的老百姓說,江澤民時代在中國社會上整個扶持起一茬壞人。但是他最大的犯罪是迫害法輪功!」對以前我給講過真相、勸過三退的,這時我再把基本真相重複一次,鞏固加深大法真相在顧客中的印象;給聽過真相的,再講真相勸三退。

「你覺得你們法輪功能告倒江澤民嗎?!」也有許多人看了訴狀後問我。

我把一本真相小冊子遞過去,告訴人們:「這是江澤民最後的結果,公開審判江澤民。」

「這本書(真相資料)我能帶回去看嗎?」意猶未盡的顧客常這樣問我。

「這本書給你,回去好好看看,儘量的讓親朋好友、街坊鄰居多看!」我回答。

顧客支持訴江

「我能不能把你這訴狀用手機拍下來給其他人看?」
「能!」

「我能不能把訴狀妥投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的短信拍下來給別人看?」
「能!」

一位經營水泵、電機等工礦用品的私營業主,在看了我起訴江澤民的訴狀後這樣問我。

一位經營建築工程商用砼的男子,約四十歲,清瘦健談,我給他講過真相,給過真相光盤,他和我要過自由門破網軟件,辦了三退。他聽說我起訴江澤民了,專程來我門店和我要了起訴狀,他先看了起訴狀首頁的控告人詳細信息,又看了次尾頁的簽名、起訴日期和手印,尾頁的身份證複印件,之後拿著起訴狀坐在一個不影響門店生意的地方,翻看了《刑事控告書──通用部份》,他對《刑事控告書──個人部份》看的很仔細,看完後和我說:「我知道法輪功在起訴江澤民,也知道你剛才和我說的截止八月六日起訴江澤民的人數已達到十三萬四千人,但我沒想到你會起訴江澤民,自己跟前還真有這樣的法輪功人!」

一位我們這兒的工會幹部,年輕時當過兵。幾年的交往中,我給他多次講過真相,他也知道我因修煉法輪功被共產邪黨非法關押過兩次。他看了我的起訴狀說:「這種事讓別人去做吧,你又何苦呢!」我說:「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涓涓小流匯成江海,起訴江澤民的十幾萬人,他們和我一樣都是真名實姓的法輪功修煉者。」

工會幹部伸出右手,豎起大拇指,由衷的微笑對我說:「行,你們法輪功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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