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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哥哥被迫害致死 董欣華海外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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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現年五十七歲的護工董欣華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向中國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家人遭受嚴重迫害,哥哥、母親相繼被迫害致死。

以下是董欣華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家人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經歷。

一家八口修煉大法深深受益

我們全家八人,母親梁毓琴、大姐董新慧、二姐董敏、哥哥董欣然、董欣華、董欣穎和她女兒張宇璇、弟弟董怡然、從一九九四年相繼開始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三年,弟弟董怡然在《中華氣功》雜誌上看到了一篇文章介紹法輪功,文章末尾有法輪功聯繫人的聯繫地址,封面是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打坐的照片。一九九四年三月董怡然出差到北京,買了《中國法輪功》一書,從北京回來後,董怡然把法輪功介紹給了家人,家人也相繼得法修煉。

梁毓琴參加了李洪志師父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在長春、同年六月三十日在大連、同年8月20日在延吉舉辦的法輪大法學習班。梁毓琴,修煉前因丈夫過世、家裏有六個孩子,生活壓力大而總是心情不好、常常發脾氣,以致多種疾病纏身:風濕病、心臟病、眩暈症等多種疾病,痛苦不堪,每天依靠中藥緩解病痛,煉功後全身疾病不治而癒,從一九九四年修煉以後沒吃過一粒藥,為單位節省了大量醫藥費。她按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在生活中看淡各種矛盾,寬容了曾經在文革中傷害她很深的人,變得心胸開闊、心態平和,多人通過她身體和性情的變化開始了解法輪功。

董欣然參加了李洪志師父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在長春、同年八月五日在哈爾濱舉辦的法輪大法學習班。董欣然當兵後患上嚴重的胃病(胃下垂臍下三指),甲型肝炎、生活在病痛的煎熬中,四處求醫無效。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疾病都好了,身體健康心情愉快,總是樂呵呵的,心中充滿對法輪功師父的感激。董欣然修煉後,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領導交給甚麼活從不挑,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忠誠老實、樂於助人,經常利用自己的休息時間,為單位一百多職工修理自行車,單位的汽車壞了,他也義務幫著修理。為使更多失學兒童能上學,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他把自己省吃儉用的一萬九千元錢捐給了希望工程。多年被原單位(瀋陽機車車輛工廠)評為先進工作者,是全單位公認的好人。

董欣華於一九九八年九月檢查出乳腺癌及重度貧血,看到母親、哥哥都因修煉法輪功,身體變得無病一身輕、所有疾病不治而癒,也開始了修煉。董欣華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做事先考慮別人,和家人、鄰居、同事的關係融洽。同事看到變化,也介紹給他們的家人,多人了解了法輪功並請了《法輪功》一書。

董欣然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零年八月,董欣然被非法送由遼寧瀋陽市鐵西區「610」辦公室、鐵西區政法委及張士教養院在鐵西精神病院共同辦的洗腦班,董欣然絕食抗議對他的強制洗腦迫害,最後還被逼迫交付生活費六百元。

二零零一年夏天,董欣然被瀋陽市鐵西分局凌空派出所警察李鑫等人,夥同社區人員,再一次非法送到鐵西區精神病院(鐵西區610辦的洗腦班),並被非法抄家。因董欣然拒絕放棄修煉,遭強行轉化、剝奪睡眠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五日,董欣然在瀋陽市皇姑區泰山小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一居住在該小區的興工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鐵西看守所,遭每天坐板十幾個小時和警察指使的犯人的毒打;被非法關押期間,還遭非法抄家,家中的電腦、法輪功書籍及個人物品被非法抄走。

二零零一年十月,董欣然被非法勞教三年,送張士教養院勞教,期間遭勞教所教導員宋百順、副大隊長陳偉、警察魏茂金、滕府訓、范廣靖、麻志剛等的酷刑折磨,毒打、辱罵、用煙頭燙、幾個高強度電棍同時電擊、將牙籤刺進腳趾甲中、剝奪睡眠、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洗腦、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報紙、電視等迫害。期間因不轉化被關小號、遭犯人二十四小時嚴管。有時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的覺;有時幾天幾夜連續不讓睡覺;有時被邪悟者包圍,強制洗腦。他還受到限制上廁所、不許跟法輪功學員接觸、說話等迫害。十月中旬,他在教養院新收隊,被強制做十九個小時的奴工,從早上四點到晚上十一點多(往細棍上穿珠子,放入花瓶內),有時要幹到凌晨兩、三點鐘,超負荷的奴工使他被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並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獲保外就醫。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教養院和當地派出所對他和妻兒的不斷騷擾、恐嚇和威脅,他於二零零三年五月被迫流離失所。

瀋陽市公安局和鐵西區公安分局出動多名警察,在瀋陽市和平區太原街一飯店蹲坑三天,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綁架董欣然。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左右,瀋陽市鐵西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王大隊長通知母親說:抓捕董欣然的警察是鐵西區公安分局姓劉的警察和瀋陽市公安局一名不知姓名的警察。他們說:董欣然被抓後,被送鐵西區看守所對方不收(因知道董欣然有肝病),後送到某派出所關了一宿,第二天被送到瀋陽市監獄城。母親多次去監獄城看望兒子並送衣物都找不到董欣然。二零零四年六月二日董欣然被刑訊逼供、酷刑折磨至生命垂危,遼寧省監管醫院下病危通知書。

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上午,董欣然的妻子、母親及控告人,在監管醫院看到他時,人已處於昏迷狀態、瘦的只剩皮包骨,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監管醫院拒絕放人,家屬找到鐵西區公安分局、「610」要求立即釋放董欣然。遼寧省監獄警察逼著家屬交抵押金五千元和三千元醫藥費,後取保候審。當天晚上董欣然被家屬送到瀋陽市第八人民醫院治療。家屬當時看到董欣然前胸、胳膊上都是煙頭燙傷的黑疤,身上有多次電擊傷痕、右手手腕骨折,牙齒被打掉兩顆,嘴唇裂了個大口子,嘴裏、鼻孔、耳朵都灌滿了灌食後的異物,口腔內牙齒和牙縫之間全部是陳舊的深黑色血垢,大腦意識不清、身體抽搐。從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保外就醫以來,董欣然身體一直沒有恢復正常,長期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骨瘦如柴,根據董欣然的症狀,很有可能還被注射不明藥物。董欣然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含冤離世,時年五十八歲。

梁毓琴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母親梁毓琴被瀋陽市皇姑區「610」辦公室主任賈殿傑、劉書記(女)、皇姑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怒江派出所的警察王文治、楊選民、李建民等人非法抓捕到怒江派出所,期間,遭非法審問家中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來源,並連續三十二個小時強制不讓睡覺,給她的精神和身體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梁毓琴、董欣慧、董怡然被皇姑區「610」辦公室主任賈殿傑、皇姑公安分局、怒江派出所警察楊選民、怒江街道辦事處李書記、政保科趙春濤,機車車輛廠保衛科邵某某、綜合治理辦公室李金鐘、機車車輛廠職工大學校長及員工趙貝貝等二十多人非法抓捕到黃河北大街航天部的環宇招待所,強制洗腦。

二零零二年七月六日下午,皇姑區「610」辦公室、皇姑區公安分局、怒江派出所警察及梁毓琴原單位人員共二十多人,動用了兩輛麵包車,撬開窗戶的鐵欄杆,非法強行入室,將梁毓琴非法抓捕到洗腦班,在洗腦班,她遭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錄像及文章、強制寫放棄修煉的保證即所謂的「三書」,不寫就不讓睡覺;每天還被兩個人二十四小時看管,半個月後她被迫害致血壓升高、心臟病復發。洗腦班怕出現危險而把她放回了家。

梁毓琴被兩次抓去洗腦班進行精神折磨,三次被非法抄家,七十三歲時被迫流離失所半年之久,兩個兒子多次被非法抓到洗腦班、精神病院、看守所、勞教所並被判刑勞教,酷刑折磨,迫害的手段極其殘忍。為營救兒子她經常奔走於派出所、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勞教所、精神病院等地。派出所警察、居住社區、單位的人員經常到家騷擾。兩個兒子都被開除公職,沒有生活來源,都靠她微薄的退休金生活,特別是董欣然被酷刑折磨的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也靠她來照顧。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家裏的房屋被強拆,當時正是冬天,七十九歲的梁毓琴帶著被迫害癱瘓在床的兒子無處可去。這使梁毓琴身心備受折磨、精神壓力至極、經濟上到了無法承受的程度。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含冤離世享年七十九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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