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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私了」隱藏的罪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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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接上文)

六、惡警給參與迫害的犯人們開會統一口徑:他是自然死亡

許基善
許基善

許基善,男,四十一歲,朝鮮族人,黑龍江省大慶石化總廠建設公司築爐公司原機修廠土木車間職工,因堅信「真善忍」做好人被強制有償解除勞動合同,買斷工齡下崗。許基善性格內向,為人老實。二零零四年三月只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非法關在大慶龍鳳看守所迫害,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大慶紅衛星監獄七監區進一步迫害。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七監區十二分監區監舍樓下,惡警張德志(指導員)勾結犯人李連才等逼迫許基善寫「五書」,許基善不寫,就強迫他在大廳裏站了七天七夜,還不讓閤眼睡覺,後來腿腫了,站不住,他們就把許基善用繩子捆綁到上下鋪的梯子上。後半夜往許基善身上澆涼水,棉衣棉褲都被澆透,許基善大喊:「救命!」經過八天九夜,許雙腿腫脹,身體非常虛弱。「包夾」犯人對他舉手就打,抬腳就踹,使他受盡折磨和煎熬。

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九點,犯人「主任」李連才叫坐班犯人從北鋪東頭抽掉兩塊鋪板子綁成十字架,說:「給許基善洗腦用。」犯人王明龍找來繩子,一切準備好後,犯人郭立陽、王明龍、吳紅岩、周小斐把許基善從學習室叫出來。九點之前犯人王明龍叫「學習室」的全體犯人到廁所方便,並說:「要是不去的話,頭午就別去了。」許基善也要去,犯人王明龍說:「你別去了,一會你去。」等眾人陸陸 續續回到學習室之後,他們就把許基善叫了出去,這時他們把學習室的門,外間門全部都上鎖,外間門是犯人宋玉龍看著上鎖,不准出入,「學習室」的門是包夾人員看的,內有十多名犯人,一名大法弟子趙玉安,但被嚴控,同其他犯人一同被鎖在裏面,並告訴犯人王光躍,翟富剛等人看住,其餘的包夾人員全都去參與迫害許基善。

酷刑演示:澆涼水
酷刑演示:澆涼水

惡徒們將許基善的衣服扒光,並捆綁在用鋪板綁好的十字架上,把嘴堵上,抬進廁所平放在地上,頭衝北腳衝南,廁所內東北角有一條4寸粗的上水管,離地面約1米六、七處焊了一個放水頭水門,接有三、四米長四寸粗的黑暖管,他們就用這個一水管往許基善的頭部、身上澆水。從上午九點鐘一直澆到下午一點鐘,四個小時不停的向許基善身上猛哧涼水,許基善顫抖著、呼吸困難、疼痛難忍,痛苦中他將嘴唇咬破,並大喊:「救命!」

在這段時間裏惡警張德志在九點多鐘、十一點多鐘、十二點多鐘幾次到廁所看許基善,許沒反應,就連午飯都沒讓吃。李連才說:「給你機會你不要,現在不給機會了。」

下午一點鐘,犯人王安輝神色緊張的到管教室找張德志,這時許已被抬到大廳放到離廁所三、四米處。「學習室」鎖已開,把打掃廁所的犯人楊清華叫出來打掃廁所。 犯人郭立陽、王安輝、楊清華在大廳給全身赤裸的許基善穿內衣,此時的許基善已經耷拉頭,面色非常難看,他們試圖架著讓許基善站起來,可站不起來,已摸不到呼吸、心跳,就這樣還有人說許基善裝死。

犯人卜充在許的鼻子處用手試了一下,確認無呼吸後,告訴人把許抬到鋪上,卜充、李連才、王安輝、郭 立陽對許做胸壓呼吸。這時大法弟子趙玉安從學習室出來試圖靠近許基善,被主任(實際上就是牢頭獄霸)李連才、卜充、包夾法輪功的犯人阻止。李連才、卜充怒喝說:「是誰開的門沒鎖叫他出來了?」卜充進到「學習室」直接責問有關犯人,並出去親自把門鎖好,此時已是1點多鐘。

惡警張德志站在外監門 的台階上與犯人閒談之後,再次進入監舍,告訴犯人將許基善送往醫院。之後李連才、卜充叫所有法輪功包夾犯人及坐班有關參與者到一起開會講:許基善洗澡時自然死亡,不許亂講亂說,統一口徑,對在監的大法弟子趙玉安要嚴加控制,不許與他人講話,不許與別人接觸,也不許別人靠近。惡警妄圖掩蓋迫害致死許基善的真相,下午兩點鐘左右,許基善被從醫院抬回,放到鋪上換好衣服之後送走。

整個過程中,「學習室」的門對著廁所的門,從門縫能看到許基善的下半身躺在地上,大約四個小時一直這樣躺著。主謀:惡警張德志,主兇:李連才、郭立陽、王安輝、卜充,幫兇:周小斐、吳紅岩、姚海樂、王明龍(找繩子)、宋玉龍(死牢監),還有些在場的知情者十七、八個犯人。

現場看到,死者口中、鼻腔內發現有血塊,嘴角全都咬壞了。大法弟子許基善是被活活的虐殺的!

七、死者渾身是傷,雙目圓睜,警方卻偽造疾病 「死亡說明書」

姜勇
姜勇

姜勇,男,四十六歲,家住長春市幸福鄉光明村十社,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在支隊長王立文的帶領下,跟蹤綁架了姜勇。他們使出渾身解數對姜勇大打出手,老虎凳、上大掛、長時間電棍電擊、手指釘竹籤、灌辣椒水、塑料袋套頭窒息等酷刑,無所不用,姜勇多次被折磨昏死過去。姜勇被連續施用酷刑八天後,生命垂危,邪惡之徒拒不放人,於四月二十一日將他拉到省勞改醫院關了三十多天。

五月二十六日,姜勇被轉到長春鐵北看守所關押,繼續受到不法之徒的瘋狂迫害,鐵北看守所唆使刑事犯、殺人犯、吸毒犯對姜勇進行精神和肉體的摧殘,使他分分秒秒都在痛苦中度過,時時刻刻受到死亡的威脅。姜勇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和指使,堅決抵制對他的迫害,絕食抗爭,身體狀況極度惡化。家屬得知他的消息,因牽掛其生死安危,多次到看守所要求見人,但均被強硬無理拒絕。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晚八點,鐵北看守所通知家屬,稱姜勇「因突發病,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並編造了「死亡說明書」。家屬見到姜勇遺體時,見頸部有深紅色勒痕,前胸後背多處青紫,雙目圓睜,翻動遺體時口溢血液,肛門墊著衛生紙。在經歷了絕食、野蠻灌食和酷刑迫害後,身材健壯的姜勇已骨瘦如柴。當家屬想拍幾張照片時,被在場的四十多名惡警野蠻制止,他們奪下相機並毆打了家人。

家人難抑內心的悲憤,嚴辭指出:口中溢血是內傷,這是最基本的常識;頸有勒痕,身體青紫是外傷,已不容置疑;肛門部位墊衛生紙,並且不讓拍照,看守所說是突發病死亡,倘若心裏沒鬼、那麼拍照害怕甚麼?!第二天,家屬再見到姜勇遺體時,口內溢血已被處理掉,前胸處有一大片皮膚被漂白過,呈現不正常的青白色,雙目已合上,眼皮青紫, 停屍間內擺著酒精、藥用棉等藥用品,現場已經被破壞,這完全暴露了國保支隊和鐵北看守所企圖毀掉罪證,掩蓋罪行,推脫罪責的目的。

鐵北看守所當時就想把遺體火化,遭家屬嚴詞拒絕,家屬強烈要求查明死因,嚴懲兇手。鐵北看守所見家人態度堅決,謊稱「姜勇來時就已生命垂危,我們不了解情況」,國保支隊卻稱「我們沒責任,是鐵北看守所的事」,二者互相推諉。

因姜勇家屬堅決不同意將遺體火化,姜勇遺體一直保存在長春市屍檢中心。

期間,有人曾指使黑社會的人到姜勇家中,想以「十萬元錢私了此事」,被家人正義拒絕。近日,家人要求見遺體,被鐵北看守所趙所長和吳秘書長以種種理由搪塞過去,同時告知家人「如想查明死因,必須屍檢」,真是罪犯幹完壞事又要充當法官,其真實目的是想毀掉證據。

八、兇手們怕被清算,綁架了執意要控告殺人兇手的受害者家屬

王貴明
王貴明

王貴明,男,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下午,正在通化市的大街上賣烤地瓜,一個叫孫淑芹的婦女主動來搭訕,她是新站派出所雇的「協警」。當從閒談中確定了王貴明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身份後,她立即報警,隨後蜂擁而至的警察將王貴明綁架。

經過了在新站派出所連續七小時的審訊和折磨後,經過了在長流看守所十多天的野蠻灌食後,二月二十七日,極度虛弱的王貴明被新站派出所多名警察押送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去執行為期二年的勞動教養處罰。三日後,二月二十九日晚,王貴明在朝陽溝勞教所死亡,勞教所稱是自殺。

三 月三日早八點,王貴明的妻子韓鳳霞帶著十七歲的女兒與幾位親屬及一位律師來到朝陽溝勞教所。五個小時後,在數十名警察的包圍下,親屬們才看到了王貴明的遺體。遺體上有兩種傷非常刺目:一種是在頭部、胸部、腹部、尾骨和肛門等處,都有燒焦的紫色傷痕,顯然這是電擊所致;另一種是頭部有兩處未縫合的大口子,約 十公分長,勞教所稱這是撞暖氣片自殺時留下的。可是,顱骨毫無損傷、連血腫也沒有,傷口創面非常整齊,有滲出的血珠,這更像是死後用刀割出的!受害方一再強烈要求見到出事當晚值班的警察,勞教所領導始終不說出相關人員的名字,如此遮掩更讓人懷疑其中必有蹊蹺。

面對種種疑點,受害者家屬和律師都決心要查明真相,讓行兇者受到應有的處罰。可作為執法者的勞教所的警察們,拒不回答受害方的疑問,卻操起黑社會式的腔調,要「私了」。他們很快改變了先前分擔喪葬費的說法,答應賠償受害者家屬五萬元;當發現對方仍不放棄追查真相,就又升到了十萬,但必須同意他們的「安排」;後來「價格」加到了三十萬!如此談判進行了多次,但一方是討要公道,另一方卻一味迴避質疑,掩蓋真相,自然沒有結果。

目前,只要韓鳳霞不同意,王貴明的遺體就不能火化。因為王貴明冤死一案已由韓鳳霞起訴至長春市城郊區檢察院,已被立案調查。這成了朝陽溝勞教所內一些人的「心病」,該案件的涉案人員,朝陽溝勞教所所長、管理科長、教育科長、所內醫生、看管王貴明的隊長、管教,還有所謂看護王貴明的犯人,為掩蓋和逃避起見最希望王貴明的遺體儘快火化,也就是焚屍滅跡!

由此推之,隨後的惡行並不出意料,只是同樣令人髮指,同樣黑幕重重。三月十四日,通化公安局召開緊急會議,決定以「家屬鬧事」為名要 逮捕韓鳳霞。得到消息後,韓鳳霞攜女兒逃難他鄉。四月十五日,逃難在長春的韓鳳霞與女兒突然遭到長春市全安派出所警察的綁架。隨後,女兒被趕回通化,韓鳳霞就此失蹤。既然王貴明案件的原告沒了音信,那麼以該案為心病者可以放鬆一下了。

九、妻子被迫害致死,丈夫討公道被「自殺」

吳虹、王曉方夫婦
吳虹、王曉方夫婦

吳虹,女,山東省蓬萊人,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抓捕後關押在洗腦班,六月六日上午在被西關路派出所(戶口所在地)人員接出送往看守所後,不到中午就因頭顱粉碎性骨折被送至縣醫院搶救,六月九日因搶救無效,逝世於蓬萊市人民醫院(當地人簡稱縣醫院)。惡黨不法人員曾想以「意外事故」定性,給予家屬一定補償私了此事,但很快又推翻了這個結論,想以「自殺」定性。洗腦班以李傑峰(法人)為首的相關人員及蓬萊610是吳虹被迫害致死的直接兇手。

王曉方為妻子吳虹之死向610討公道,卻在天安門廣場被劫持到賓館,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北京離奇死亡。警察稱從賓館八層樓跳下而死。此說疑點重重。一個正在為被迫害致死的妻子討公道的人怎麼會自殺呢?

十、欺騙受害者家人未得逞,書記出面要「私了」

曹慧琴,女,六十多歲,甘肅省嘉峪關市四零四廠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被四零四廠迫害致死。屍體停放在四零四廠太平間。惡警聲稱,八日晚上九點四十五分人還活著,十五分鐘後去看人已上吊。屍檢結果:面目安詳,脖子有勒痕,身上有針眼,背部發青。

曹慧琴的家人說:她不可能自殺。如果真是上吊自殺,面目不可能是安詳的,舌頭應該是吐出來的,而曹桂琴老人的舌頭很正常。而且又是六十多歲的人了,撕了床單,擰成繩子,再把繩子拴到房頂到嚥氣,十五分鐘內完成,無論如何都做不到。

如果自殺的解釋不成立,那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被打死後,殺人兇手偽造自殺現場。

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二分廠書記找到曹慧琴的家人說要私了,默認他們做錯了,說賠點錢,先把人火化了,墓地他們出錢買。曹慧琴的家人說一定要有個說法。

十一、假道義,真惡魔

王雪梅
王雪梅

王雪梅,女, 四十六歲。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中午,大楊樹鎮公安局局長侯清傑夥同交警隊隊長高金輝動用了五六台警車將王雪梅家經營的商店門堵住,暴力綁架王雪梅,並搶走家中的電腦等私人財物,當晚把王雪梅劫持到阿里河看守所非法關押。

王雪梅被非法關押期間,其家人曾要求會見被阿里河看守所以各種藉口拒絕。阿里河看守所夥同專案組以各種藉口拒絕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看望,謊稱:「沒有主管局長批條,任何人不准看」;「沒判呢,不能看」;對已判的家屬就說「有一個人上訴,其他家屬都不能看」。其實是怕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消息洩露。曾參與迫害的警察說:我也可憐他們,我都看不下眼了(指法輪功學員遭到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王雪梅被迫害死在阿里河看守所。阿里河看守所拿出了所謂的錄像片給家裏人看,謊稱王雪梅是病死的,後來該錄像片被自稱是呼倫貝爾盟公安局來的人拿走。王雪梅死時身體頭部、肋部、腿部都有傷。

鄂倫春自治旗迫害大法弟子的公安局長於世春找到王雪梅的丈夫說:人死了私了,錢太多公安局拿不出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我們這也是出於道義才給錢的。起初惡警說是給七萬元錢,王雪梅家人不同意。因王雪梅遺留下兩個正在上學的孩子,無人照看,上學需要錢。最終同意給十萬元錢,並讓王雪梅的丈夫在一張紙上簽了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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