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就是害自己

——古代善惡有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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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南朝宋的東海地區的有個姓徐的人,他的妻子許氏生下一個男孩,名叫徐銕曰。許氏死後,姓徐的男人又娶了陳氏。陳氏兇虐,要滅掉繼子徐銕曰。

陳氏生了一個男孩,剛生下親兒子,就詛咒說:「你若不除掉徐銕曰,就不是我的兒子。」因而,給親兒子取名叫徐銕杵──就是「用杵搗死繼子徐銕曰」的意思。

繼母陳氏於是棰打繼子徐銕曰,用各種苦毒虐待,飢餓時不給他飯吃,寒天不給他添加棉衣。徐銕曰的親爹性格懦弱,又大多時候不在家。繼母肆意行暴。許氏的大兒子徐銕曰竟因凍餓和被杖打而死,卒年十六歲。

徐銕曰死後不久,他的冤魂忽然回到家,登上繼母陳氏的床說:「我是徐銕曰,實在沒有一點罪,無辜被殘害。我的母親向天帝上訴,如今得到天庭的准許,來取你的親兒子徐銕杵的命。當令你的親兒子徐銕杵的疾病與我相同,遭受同樣的痛苦。你的親兒子去世自有期限,我如今停在此處等待他。」聲音如同活著時一樣,家人、賓客都不見他的形,都只聽到他說話。於是,繼子的冤魂長期在屋樑上住下來。繼母陳氏跪拜謝罪,自己打自己的臉頰,祭奠徐銕曰。徐銕曰的冤魂說:「不須如此,你餓我致死,豈是一頓飯所能補償的。」

繼母陳氏夜裏私下非議繼子徐銕曰,繼子的冤魂厲聲說:「你何敢非議我,今天應當斷掉你的屋梁。」便聽到鋸木頭的聲音,木屑也隨之落下,就像拉鋸一樣響,就像屋梁崩塌的聲音。陳氏帶著全家逃出屋子,點燃蠟燭照亮屋梁,屋梁卻未見崩塌,沒有異常。冤魂又罵道:「你既然殺了我,怎能坐在屋裏、享受快樂?應當燒掉你的屋子。」即刻見到火燃燒起來了,濃煙、火燄都很猛烈,屋子內外一片狼狽。不久,火自己滅了,屋子卻不見虧損。

冤魂時而怒罵、時而唱歌,聲音哀傷、悲切,似乎是自己哀悼自己沒有長大成年。陳氏的親兒子徐銕杵六歲時,得了身體痛的病,肚子脹大,不能飲食;冤魂多次打他,打的地方皮膚呈現青黛色。過了一個多月徐銕杵死了,徐銕曰的冤魂從此便寂然無聲了。

害死別人的兒子,到頭來害死了自己的兒子。對別人作惡,就是對自己作惡,由自己承擔苦果。自古,害人害己的例子太多了。

(《還冤記》北齊 顏之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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