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護士馬慶華因訴江被騷擾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我叫馬慶華,是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礦務局總醫院供應室的一名護士。

2015年9月16日上午9時許,我正在單位無菌室工作,突然闖進三名便衣,其中一名警察問我是不是馬慶華,我說是,他們說:和我去一趟派出所。我說不去,我問他我犯了甚麼罪?他們說不出甚麼,就邊說邊將我拖出科室。

我說:你們在執法犯法,你們這樣做得和我單位領導打聲招呼。我要求脫掉工作服(白大褂),他們不允許,竟沒有人性的把我工作服的衣扣扯掉,我手上的皮膚多處青紫,多處破皮了。他們不容分說將穿著白大褂的我抬上警車。圍觀的患者和一起工作的同事,他們不知道發生了甚麼,僅僅因為我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

警察將我綁架到雙鴨山市向陽派出所後,我就和他們講我為甚麼要學法輪功,我以前身體不好,這個功法祛病健身有奇效,通經通絡,修煉可達到無病一身輕。

他們問我誰組織的起訴江澤民,問我經常和誰聯繫,在哪兒打印的訴江材料,並問我訴江信是不是我自己寫的,然後要給我做DNA,我堅決不做,沒有配合他們。隨後警察對我非法搜身,搶走我的手機、鑰匙、電子書、工作證,並強行抄了我的家,還拿走了我的小廣播(播放器)。

一直到下午二點多,他們要把我送到拘留所,我拼盡全力不上車,三個警察把我抬上警車,一個警察一直在無恥的錄像。在車上,警察高佩宇死死拽住我的手腕,壓住我的左胳膊,另一秦姓副所長壓住我的右胳膊,拽住我的手,讓我一絲不能動,就這樣在他們強盜式的綁架下,我被送進了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到了拘留所後,我依然堅持法法,煉功。這次被綁架,給我的家人帶來了傷害,妹妹因擔心我,整天的哭泣。在外地工作的兒子也被警察用電話追了回來,十•一的前一天我才回到家中。警察拘留我,沒有開具拘留通知書,抄家時沒有出示搜查證,怕給我留下將來控告他們的依據。他們所做的這一切都是違法的,因為信仰自由,做好人無罪。

這不是中共第一次對我的迫害。2002年5月我在發放大法真相資料的時候,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後,當晚被警察綁架拘禁在雙鴨山市南山派出所,後來警察把我送到雙鴨山市看守所,我遭受十七天的非法關押迫害。丈夫多方面托關係花錢找人,由家人代寫一份保證書才放我回家。由於受邪黨株連政策牽連,丈夫被迫下崗,當時他才四十一歲,在當地軍分區工作,是副團級。

在單位,我努力按大法師父的教導做一個好,工作認真,不貪不佔。可院領導時常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信仰,並打算送我去轉化班(洗腦班),這一切都是江澤民的迫害政策造成的。

我控告江澤民,是在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申訴權。起訴他上合天意,下順民心。我控告江澤民自1999年以來對我及家人的迫害,我沒有任何過錯,善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懸崖勒馬,給自己一個贖罪的機會,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好的未來,善勸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你們一定要看看法輪功的真相,這是讓你保命的福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