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雙鴨山市政法委書記叫囂:精神失常也要判刑(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孫淑傑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被當地警察綁架,僅二十天左右,就被迫害出精神失常症狀。雙鴨山市政法委書記王鳳春竟下令:精神失常也要判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孫淑傑被抬進尖山區法院,並被非法判刑五年。

孫淑傑
孫淑傑

孫淑傑,女,五十七歲,曾任雙鴨山市礦業集團公司林業處(現已改為新苑林業公司)森保站站長兼生產技術科副科長。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孫淑傑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尖山公安分局永紅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孫淑傑被迫害致身體極度衰弱,生活不能自理。二十多天後,家屬被告知孫淑傑得了精神病。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尖山區檢察院將永紅派出所構陷孫淑傑的材料退回。六月三十日,永紅派出所又將構陷材料遞交尖山區檢察院。對此,雙鴨山市政法委書記王鳳春親自批示開庭,下令:精神失常也要判刑。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尖山區法院對孫淑傑非法開庭。當時已被迫害致自己無法行走的孫淑傑被警察抬進法庭進行庭審。二月十三日,孫淑傑被非法判刑五年。直到二月十六日法院都沒通知家屬及律師。是孫淑傑的一個朋友到法院打聽,才得知的,法院想利用過年休假,不通知家屬,錯過上訴期。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辯護律師去看守所會見孫淑傑,因不能會見,只好把上訴狀拿進去讓孫淑傑簽了字。

目前孫淑傑被非法超期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已九個多月,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幾次送醫院搶救,血壓高達二百二十,生命垂危,每天只能躺在床上,但雙鴨山政法委、「610辦公室」、公檢法拒不放人。

孫淑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曾先後被綁架十三次,被非法勞教三次,遭酷刑折磨被送醫搶救九次,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黑龍江省「610辦公室」主任國劍塵
雙鴨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王鳳春(現調到七台河當政協主席)
雙鴨山市「610」主任趙景濤
「610」副主任王曉東

雙鴨山市中級法院:
院長王連榮

尖山區法院:
院長王佔林,
刑庭副庭長高志新

尖山區檢察院:
檢察長張樹立
批捕科崔晶
公訴人:黃建忠、郭兆鑫(音)

雙鴨山市公安局:
局長趙中超
國保大隊隊長張玉波
國保副隊長杜佔一(現已調轉到黑龍江省公安廳)

雙鴨山市尖山區一分局:
局長翟慎利(現調到雙鴨山市交警隊)
國保大隊門永豐
永紅派出所:
所長韓曉軍
副所長:劉霄羽、高強,
警察:劉慶海、孫傳玉、姜彥軍、陳志明,保安員於春海

雙鴨山市看守所:周平玉、中隊長徐恩江(原獄醫)、醫務主管嚴成剛

雙鴨山礦務局傳染病醫院:李其東、李堅;雙鴨山礦務局總醫院二門診王玉波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方圓醫院:姜壽龍

尖山區29委無業居民趙鶴
惡告者:雙鴨山市嶺東區紀檢委柳成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