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灌食致死的上訪者遭強行火化
石忠岩 |
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石忠岩,男,時年45歲,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在錦州勞教所被摧殘性灌食致生命垂危,送錦州市205醫院搶救,四月二十六日凌晨一點搶救無效死亡。屍體都還沒穿上衣服就被警察在家屬眼皮底下將屍體一絲不掛搶走,連夜送到火葬場。錦州勞教所告訴石忠岩家屬,如果家屬去殯儀館必須經過凌安派出所同意,家屬不能直接前去。
被刑訊逼供致死的真相傳播者遭強行火化
顧亞樓 |
河北省河間地區顧亞樓,男,時年31歲,因發放真相資料,於二零零一年陰曆八月十四日被任丘公安局國安大隊刑訊逼供致死。家屬被當局叫到公安局讓看屍體後不到半小時就催促家屬給死者穿衣火化,親臨現場指揮的任丘檢察院、公安局正副局長及滄州地區政府領導等,施壓家屬馬上簽字火化。家屬堅決不從。結果當局立即調來兩隊武警強制其家屬在十五分鐘內把顧亞樓的衣服穿好火化,然後大兵押著家屬和屍體直接送去火葬場。火化後喪失人性的中共當局連骨灰盒都不給家屬。
被打毒針謀殺的修煉者遭強行火化
蒙瀟大學時期在北京實習的照片 |
蒙瀟,女,被迫害致死時33歲,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鋼鐵廠職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蒙瀟被關押在金堂縣看守所,看守所警察多次將她送到201醫院強迫輸液,所用的全是破壞中樞神經的藥品。每次打針回來都昏睡兩、三天後才有所清醒。後來蒙瀟對醫生講真相,醫生就拒絕再給她注射有毒藥物,勞教所於是將蒙瀟改送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繼續輸液摧殘。家屬請求公安局放人,成都市「610辦公室」答覆說:寧可讓她死在醫院或看守所,也不釋放。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蒙瀟再次被送到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之後再也沒有回到看守所,遺體在不通知家屬情況下被強行火化。
被槍擊加酷刑致死的善良人遭強行火化
劉德俊 |
劉德俊,男,時年51歲,遼河油田興隆台採油廠招待所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後,他曾多次遭中共綁架、關押,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黃昏時分,劉德俊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走出住所的樓門,遭兩便衣阻攔,兩位法輪功學員遂騎摩托車離開,兩便衣竟掏出手槍連開四、五槍,劉德俊和摩托車一起倒下,隨後被撲上來的警察綁架。同年六月二日,劉德俊被非法勞教三年,投進盤錦勞教所被折磨致昏死,被急送盤錦第一醫院搶救,就在劉生命垂危之時,中共又要對他非法判刑,七月九日他又被拉回看守所,七月十一日,劉德俊含冤去世。惡人害怕曝光,強行火化了劉的遺體。
被電擊奪命的信仰者遭強行火化
吳敬霞 |
吳敬霞,女,時年29歲,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鳳凰街辦葛家村民。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因發放法輪大法真相材料被關押在濰坊奎文區洗腦班,第二天就被洗腦班電擊和毒打,致生命垂危送醫院搶救,不治離世。第五天下午,她的家人去了濰坊醫院,公安包圍著門口,不讓家屬看吳的屍體,經過力爭,最後才讓家人看了一眼遍體鱗傷的吳敬霞遺體。到了初九,產業園通知家人去市政府處理此事,但是卻被直接拉到了火化場,裏外全是公安。她叔叔就拉著吳的父親衝出了火化廠,後面警車跟著追。後家裏人就寫了訴狀,遞交到濰坊市公安局。那裏的負責人說:「這官司一打就贏。可是我們今天給你們打贏了,明天我們就要摘烏紗帽,就沒飯吃了。」
被活摘冤死的法輪功學員遭強行火化
賀秀玲 |
賀秀玲(女,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時52歲),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幸福十村村民,因拒絕「轉化」被煙台市南郊看守所迫害得奄奄一息,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送到煙台市毓璜頂醫院(又叫專區醫院)。三月十一日早晨七點多鐘,煙台市芝罘區「610辦公室」主任李某電話通知賀秀玲丈夫徐承本趕緊去醫院,說人已死了。徐承本後來知道賀秀玲在尚有呼吸的情況下被活摘了腎臟,送入停屍房,於是持續上告。警方起價十萬元欲買徐承本不再上訴,遭徐拒絕。多方投訴無門情況下,兩年後徐承本網上發文質疑妻子被活摘器官,第二天即被抓捕,後被毒殺,賀秀玲的遺體也旋即被強行火化。
反人類罪不能豁免
中共不法惡徒虐殺了善良人後,中共當局竭力包庇罪犯,強行火化或秘密火化冤死者,係案中案,惡中惡,其惡行令人髮指。犯罪份子如此囂張狂妄的氣燄來自中共暴政對他們的支撐,他們敢於殺人行兇的藉口就是中共的滅絕政策。所以,這場迫害根本上是中共惡黨在殺人犯罪,是中共在對人民犯罪。
中共歹徒們的暴行,目的是破壞罪證,掩蓋罪惡,以圖逃避法律嚴懲,這是大多數犯罪份子的心理。可是,欲蓋彌彰,因為,執行中共江氏集團「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政策,就是最大的證據;善良人被非法判刑入獄加害就是直接證據;受害人入獄前生命活潑健康,投獄後被莫名殺害就是最有力的證據;冤死者遍體鱗傷就是最具體的證據;惡徒們為甚麼對冤死者急忙秘密火化、強行火化,這本身不就是最明顯的證據嗎?而作案者就是囚禁受害人的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等地的幕後黑手、台前推手或直接兇手,他們早已被曝光於世。
再者,中共迫害法輪功觸犯的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作案者是人類的公敵,是國際罪犯,這就意味著中共惡徒不論職權多顯赫,都沒有豁免權。無論埋藏的多深,都將被終身追查追捕歸案嚴懲。在二戰瘋狂殺害猶太人的納粹份子們,最後在紐倫堡國際軍事審判庭審判時,就是以危害人類等罪被判死刑的,連幫兇護士都被處以絞刑。因此,中共惡徒們自以為銷毀罪證就能掩蓋罪惡,萬事大吉,最後必定是徒勞的。
即使這樣,不少中共惡徒可能還有僥倖心理:他有遼寧匪官王明玉傳教的絕招「只打、只幹、不說」,你不說,別人就不會說嗎?同案犯會把你供出來的,兇手的指使者說不定早就把你舉報了。元凶江澤民最信賴的迫害狂薄熙來,作惡多端,當國際調查員問及活摘器官密令者是誰時,薄熙來爽快俐落的回答說:江主席!王立軍原是薄熙來的死黨鐵桿,二人被抓捕審訊時,雙方的甚麼惡事秘聞幾乎都說了,甚至在庭審對質時,薄熙來將妻子谷開來與王立軍通姦的醜聞也翻出來了。
當然,可能由於特殊原因,人們無法找到有關的證據或因中共惡勢力的暫時支撐,使兇手逍遙法外,但是,作案者也逃脫不了懲罰,因為神目如電,神會給補上這一課的,這可不是受害人無奈的精神寄託,不是有許多惡徒出事了嗎?儘管無神論者不會相信。害人者被天打雷劈的、暴病死亡的、突然自殺的、還有橫遭車禍起火後把自己火化的,多種多樣,而且正在持續發生著。
是的,今天,中共用暴力虐殺善良,強行火化,製造了惡中之惡,甚至活摘器官,焚屍滅跡,造下了曠世大惡,但是,明天,這些巨大的罪惡,必定使瘋狂的中共燃燒自己,火化自己,埋葬自己,因為這是不容置疑的天理。
(註﹕文中案例均來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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