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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冤獄致癱瘓 林澤華追究佳木斯監獄罪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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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友誼縣法輪功學員林澤華,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七年冤獄期滿,當日凌晨被佳木斯監獄和當地「610」警察強行拖出監獄。雖然林澤華回到家中,但佳木斯監獄給他造成身體上的痛苦仍在延續,他不能站立、行走,上肢活動也不太靈活,在屋內活動只能坐在輪椅上。

被迫害致癱的林澤華坐在了輪椅上
被迫害致癱的林澤華坐在了輪椅上

林澤華85歲的老母親,看著躺下就起不來、連身都翻不了的兒子,憂心忡忡。街坊鄰居也嘆息:坐在輪椅上,這後半輩子可咋過呀!

佳木斯監獄的罪惡

林澤華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半年,他身體多種疾病不翼而飛,特別是頑固的視覺障礙,能恢復正常,讓他親身體會到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功效。修煉大法後,他身體輕鬆,精力充沛,渾身有使不完的勁。特別是法輪大法的法理使他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發生根本的改變,對人生有了新的認識和定位,明白了人活著不能為自己活著,要為他人著想,考慮別人,要做好人,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那就是堅守人類的普世價值「真善忍」的原則,在實踐中他做到了這一點。如:做生意,不缺斤少兩,不弄虛作假,誠實守信。開出租車不黑客、宰客,遇到有困難的乘客能主動幫助,他的所作所為,被眾鄉親看在眼裏,稱林澤華是難得的社會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林澤華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堅持向廣大民眾講清法輪功真相,多次遭中共邪黨迫害,曾三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七年,他再次被綁架,遭友誼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八年七月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僅僅四個月,他就被監區長賴寶華指使下的犯人李岩松從樓梯階上推倒,造成雙下肢致癱。

林澤華和家人多次要求監獄給予救治或釋放回家,均遭監獄拒絕。二零一一年三月在佳木斯市中心醫院檢查出高血壓、腔梗、醫院鑑定為極高危險組並簽署了「保外就醫疾病鑑定書」,監獄仍沒有釋放林澤華回家救治。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幾次給林澤華檢查身體也都是草草走過場,敷衍了事,隱瞞病情。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林澤華七年冤獄期滿,佳木斯監獄和當地「610」勾結,半夜將林澤華拖出監獄。

醫生:不能恢復走路了

林澤華回家後一週,家人帶林澤華去省城哈醫大一院、四院的骨外科和神經內科做身體檢查,醫生給林澤華查體記錄:雙下肢肌力為零,無知覺;肌電圖顯示周圍神經病變;核磁攝片顯示三、四、五段腰間盤膨出,胸部九、十段韌帶肥厚;腰一至五階段椎體退行性改變。林澤華又在佳木斯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作雙下肢彩超:顯示「雙下肢動脈硬化及多處可見斑塊」。哈醫大骨外科的醫生明確的說:「你的病時間太長了,即使查出病因來了,你也不能恢復走路了。」

被迫害致癱的林澤華在醫院診室看病
被迫害致癱的林澤華在醫院診室看病

家人聽了都非常難過。林澤華還是壯年啊,上有八十五歲的老母親,下有還在上學的孩子,兩個哥哥也六十多歲了,而且身體都不好,也都有自己的家庭,就這樣坐在輪椅上度過餘生,從經濟來源和日常生活上,無疑給這個家庭造成了很大的難度和壓力。陪林澤華去看病的兩個哥哥,面對眼前的處境,不知怎麼辦才好,因為弟弟癱瘓一事,家人多次上訪都毫無結果。

家人被扣四小時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林澤華委託兩個哥哥帶著舉報信到駐黑龍江省的中央第八巡視組的辦公地點,接訪處一工作人員告知:只受理副廳以上官員,你的舉報信只能遞交給黑龍江省紀檢委和司法廳。兩個哥哥想多複印幾份舉報信多送幾個部門。這時一個剃光頭人員走過來搶舉報信,兩個哥哥不給,大聲質問他:你是幹啥的?信怎麼能給你哪!林澤華的三哥拿著舉報信離開去複印,大哥在這裏等候。這時那個剃光頭的人和兩個穿黑制服的特警,把林澤華的大哥架到外邊,到接訪處大門口時還踢了林澤華大哥一腳,進門後又強行搜身。搜完後說:「還以為你是法輪功!」隨後把林的大哥帶到哈爾濱市文化街派出所。

林澤華的三哥複印舉報信回來,剛進門就被兩個穿黑制服的特警架住,過來一特警在後面推推搡搡,林澤華的三哥質問:「你們要幹甚麼?!」一特警打了林澤華的三哥兩拳。剃光頭的人過來說:領導找你有事。然後把林澤華的三哥架到文化街派出所,警察搜身搜到一張錢上印有法輪功的真相,說:「這就是證據!」林澤華的三哥說:「滿市面都是這樣的錢!」剃光頭的人說:「夠300張就是事了!」沒搜到他們所謂的證據,剃光頭的人問林澤華的兩個哥哥煉不煉法輪功,林澤華的哥哥告訴他:我們不煉法輪功,是我弟弟煉法輪功,在佳木斯監獄受到暴力傷害致癱瘓,我們是來替他送舉報信的。聽後,剃光頭的人不言語走了。

林澤華的三哥找到派出所的所長說:「你找我們有甚麼事。」所長說:「沒甚麼事。」兩個哥哥反駁說:「沒甚麼事把我們扣押在這幹甚麼?」所長說:「這和我們無關,是特警帶你們來的。」林澤華的三哥又問所長:「特警打我們,你們看著為甚麼不管!」派出所所長無言。

多次投訴 石沉大海

林澤華被迫害癱瘓後,多次向佳木斯監獄駐檢和檢察院投訴,內容包括:追究佳木斯監獄虐待致殘、不及時救治的嚴重瀆職行為;要求對佳木斯監獄故意扣押舉報信、控告信、隱瞞案情,故意包庇警察賴寶華、朱姓警察的犯罪行為的責任人立案查處;對獄警賴寶華、朱姓等警察濫用職權並教唆、慫恿、指使、縱容刑事犯長期虐待林澤華的犯罪行為進行查處;要求佳木斯監獄依法為林澤華做司法鑑定;要求佳木斯監獄依法給予國家補償。

但這些書面材料都被監區扣押,監區頭目還逼犯人做偽證。林澤華又委託家人,將控告材料兩次送合江檢察院,三次送監獄駐檢,又投遞監獄長信箱,都如石沉大海。

二零一四年八月,家人將林澤華被迫害的材料送往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那裏的接待人員說:你們這是越級上訪,你們要先送監獄信訪辦解決,然後才能送我們這裏。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家人將材料送到佳木斯監獄信訪辦,按規定對信訪投訴應半月內給答覆,半月後不見回音,家人多次電話催促,不是電話無人接,就是推諉「正在調查」。

直到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監獄通知林澤華的哥哥去監獄信訪辦,這已超過規定回覆時間的三個半月了。家人看到監獄給的回覆意見如下:「不存在佳木斯監獄剝奪侵犯其申訴權利、擅自扣押他的舉報控告信的問題;無人證實罪犯李岩松多次侮辱林澤華的人格、恐嚇他、威脅他;無人證實林澤華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同罪犯李岩松有關;無人證實因驗證林澤華是否能行走向其腿上澆開水。」以上答覆是說林澤華的癱瘓與監獄沒有任何關係,更沒有迫害林澤華致癱的相關責任人。完全否認家屬提出的信訪原由事項。家屬看完後,非常氣憤,不知上哪能找到說理的地方。

佳木斯監獄,曾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份在十五天內,就將法輪功學員秦月明、於雲剛、劉傳江等三人迫害致死。佳木斯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殘酷罪行,正被「追查國際」組織嚴厲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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