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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澤華被迫害癱瘓 佳木斯監獄逃避責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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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友誼縣被迫害致癱瘓的法輪功學員林澤華七年冤獄期滿,在沒有經過家屬同意的情況下,佳木斯監獄為逃避將林澤華迫害致殘的責任,與友誼縣610勾結,半夜將林澤華拖出監獄押送回家。

林澤華出獄回家當天拍的照片

林澤華被押送回家至今已兩個月了,雙下肢仍沒有知覺,不能隨意運動,生活不能自理,每天由八十五歲的母親和近六十歲的哥嫂照顧。

林澤華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被雙鴨市警察綁架,三個月後的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友誼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他上訴後,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又被雙鴨山中級法院無理維持原判。二零零八年七月,林澤華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到監獄僅僅四個月,就被迫害致癱瘓。六年來家屬一直通過各種途徑申訴、控告追究將林澤華迫害致癱瘓的相關責任人,均無結果。

由於問題在監獄未得到解決,家屬決定暫不接冤獄期滿的林澤華回家,找監獄討說法。佳木斯監獄為了逃避法律責任,推諉、搪塞、掩蓋,和當地610相互串通瞞著家屬九月十日晚十一點多鐘將剛剛睡著的林澤華只給穿襯衣、襯褲強行拖下床送出監獄,扔到當地610接人的車上。

家屬得知林澤華半夜已被當地610秘密押送回家,非常氣憤。第二天找副監獄長崔延平質問 ,崔極力推卸責任。兩個哥哥又去找五監區長王慶軍,想拿回林澤華在監獄檢查身體時拍的X光片和檢查報告,以便再給弟弟檢查身體時做個參考,王慶軍態度蠻橫的說:「我不能隨便給,你們找領導說去。」說著轉身就走,被家屬喊住後竟和家屬撕扯起來,圍觀的群眾指點說:「看這警察,怎麼還打人?」

下面是林澤華回憶的在監獄部份經歷:

迫害致癱瘓 繼續關押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獄警唆使刑事犯李岩松(監獄安排迫害我的包夾)故意將我摔傷,致使我不能行走。癱瘓後,監獄謊稱我裝病,我要求外診,監獄就要求我自費進行刁難,每次就診的病歷都不給我和家人看,說:「甚麼也沒查出來」,但我和家人從監獄索要回的病情診斷證明書、檢查報告等複印件證明監獄是故意隱瞞真相對我進行迫害。我和家人多次投書監獄駐檢,合江檢察院,監獄管理局,申訴我被迫害的真相事實,都如石沉大海,無人過問。

二零一零年三月監獄到佳木斯市中心醫院檢查身體,我有高血壓和腔梗,鑑定為極高危險組。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並有醫生的診斷和印章,建議保外回家。監獄不但沒准予保外就醫回家救治,直到釋放也沒告訴我和家人病情。

多次外診不能查明病情,我向監獄要求做司法鑑定,監獄說不符合司法鑑定條件,在我多次要求下二零一零年七月監獄送我到佳木斯第一附屬醫院就診,說做司法鑑定,但從複印的病歷清楚看到做的不是司法鑑定,而是醫務勞動鑑定,在「病傷殘程度」欄中三位醫生鑑定的意見是「未見疾病明顯改變」。每次檢查監獄都告訴我沒病,那麼 「未見疾病明顯改變」?這個疾病指的是甚麼,無人解釋。

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癱瘓後監獄無人過問,二十天後監獄衛生科進監舍檢查衛生,我要求檢查身體,才送我到監區醫院拍了X光片。送我去的原五間區副監區長,現任出監監區長魏孟軍告訴我;「就是有點增生」。我和家人要求看X光片和檢查報告,監獄既不給看,也不給複印。釋放時家人索要說丟了。這些病歷診斷都是確鑿的證據!

如果說二零一三年以前掩蓋病情迫害是暗箱操作,二零一四年以後就是公開違紀違法人身迫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佳木斯市中心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我周圍神經病變──神經源損害和輕度脫腦髓鞘。五間區二分間區長王臣卻告訴我沒查出甚麼,說「就是有點腰椎間盤突出」,五監區長王慶軍躲著不見我,我要求見副獄長崔彥平也不見我。

打掉牙齒

法輪功學員一直都在各自監區釋放,在我要向檢察院舉報時,監獄以監獄監舍內監管「零關押」為藉口,強行把我調到出監監區,出監監區安排了一個大腦有智能障礙狂躁症的服刑人員邵奇護理我,卻對我家人撒謊說安排兩個人照顧我,還給我洗澡等等,事實上只安排了一個人,也沒有給我洗過澡,因為我洗不了澡。我繼續要求見獄長呂允強、副獄長崔彥平,他們不見我,我給他們兩次寫信反映五監區長王慶軍,分監區長王臣違紀違法的迫害行為沒有回覆。

七月十六日晚上十一點多我叫護理我的服刑人員邵奇扶我起來接尿。他說耽誤他睡覺啦!朝我臉上打了一拳。我問他,你怎麼打我,他說你再碰我我掐死你,說著雙手掐向我的頸部。我本能的伸手推擋,他朝我臉上又打了兩拳,打掉我右下第三顆牙齒。

事情發生後,監獄停止了出監區所有服刑人員的家人接見,不許服刑人員和我接觸、說話。(此前就告訴過服刑人員)出監區一分監區長朱貴東對服刑人員說;「這個時候咱們得保護邵奇,法輪功算甚麼,打死都白打死」。他還對我說,邵奇打你沒道理但他腦袋有病,如果坐班的打你就有原因啦(意思是坐班的服刑人員看見我煉功打我就可以了)。朱貴東還讓服刑人員找我給邵奇說情,並讓我拿處理意見,意思是讓我不追究邵奇。然後監獄讓邵奇家屬送來2600元錢。監獄扣下1200塊錢說鑑定費,讓我收1350塊錢說給我的鑲牙錢,我拒收。副監區長宋雲龍、朱貴東讓我寫份證明,證明是我自己同意這麼處理邵奇的。

癱瘓六年我多次要求做司法鑑定,都被監獄無理拒絕,這次卻只因掉一顆牙,監獄竟主動提出做司法鑑定,說是要公正嚴格執法。我不同意,監獄派人強行送我去了一家司法鑑定所,不知是掩蓋迫害罪責還是另有企圖。

疑被下藥

家人聞訊找監獄,監獄長崔延平承諾我的家人給我吃小灶改善伙食,事實上並沒有給我做甚麼小灶,只是按普通病號每天中午給一份雞蛋糕。監區長魏孟軍,分監區長朱貴東還恐嚇我說,你要煉功就不給雞蛋糕啦!我說你們可以把雞蛋糕撤掉。他們說,「你寧可堅持信仰也不要雞蛋糕是嗎?」我說,「是!」

有幾次我吃完飯感覺頭痛,昏沉欲睡,心臟劇烈跳動,其中一次吃飯時身體劇烈抽動一分多鐘,幾次喝的水像饅頭鹼大一樣發澀有異味,護理我的人從沒主動給我打過水,那幾天主動問我打不打水?我觀察給的雞蛋糕和正常顏色也不太一樣,發青渾,從感官到身體的反應上讓我懷疑他們在我的飯菜或水裏放了甚麼東西或藥。為了防止意外發生,我就每天用涼水泡方便麵或幹嚼著吃,直到我回家。我身體上再沒有那樣的不良反應出現。

回想起來,我到出監區一個多月,幾名服刑人員就對我說過:你告監獄,監獄不能讓你活著回家,說不定甚麼時候秘密處置你滅口!一個月後就發生了邵奇打我,要掐死我的事件。我寫信把我在監獄受到的迫害向佳木斯檢察院和省監獄管理局舉報,在我回家前一直沒有回覆。

半夜出獄

九月十號下午三點多,離釋放還有半天時間,一分監區副監區長(也稱中隊指導員)陳x和監區一名幹事(姓名不詳)告訴我到監獄醫院檢查身體被我拒絕,十多分鐘後又來勸我說獄長讓去檢查的,也被我拒絕。服刑人員見狀對我說:法輪功釋放,你們同修來又是錄像、又是拍照、送鮮花的──釋放你還要找監獄,弄不好監獄半夜放你。

果然,半夜十一點多鐘我剛剛睡著,副監區長陳x和樓下二分監區的一名值班警察(姓名不詳)帶著樓下的兩名服刑人員闖進監舍,把我叫醒讓我穿衣服,說家人接我來了。我拒絕配合。陳x說:你家人在外面等著呢,快穿衣服。我說不見家人面,我不會跟你們走。我要求給家人打電話,他們不讓打,強行給我穿上襯衣、襯褲,沒給我穿外衣、外褲、襪子就往床下拖,我用雙手抓住上床的梯子,他們掰開我的手把我送到樓下,等在那兒的刑罰執行科科長趙金華對我說:你簽個字給你路費,回家做買賣還有優惠。我告訴他們我不簽字。

趙金華叫人把我放到輪椅上送到監獄大門外,我看到左側有十幾個人,我問趙金華:家人在哪?他說你們家那兒派出所來人接你了。我說不見家人,誰來接我也不上車!不知誰說一句:他不上車咋整?一個女的說:他說不上車就不上車啦,把他抬車上去!她可能是友誼縣610的負責人叫李柏華(有待核實)。我抓著輪椅不放,兩名監獄警察硬把我扔到友誼縣610的車上。趙金華扣留了我的鞋、醫學書籍、刮鬍刀等物品,說這是法輪功物品,違反監規屬違禁品。

在我出大門之前,佳木斯監獄有個人還對友誼縣接我的610、公安局的人說我裝病,想訛錢!說監獄有的是錢,就是不給!去接我的單位有雙鴨山610、友誼縣610、友誼縣公安局、友誼縣鳳崗派出所,其中有友誼縣公安局的卜國才,其他警察和協警都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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