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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等待難團圓 許英傑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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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六月十二日,吉林省通化市許英傑的家屬又到東昌區檢察院查詢,才知許英傑被冤判三年徒刑。之前通化市東昌區政法委書記喬九成、趙樹軍為了哄騙重病中的許英傑辭退家屬聘請的律師,所作的「輕判」「判緩」「保外」等所有的承諾都被事實證實是虛假的,甚至不給足夠的時間上訴。

今年四月,許英傑的丈夫隋彥章(法輪功學員),剛剛結束七年冤獄回到家中,得知妻子又身陷囹圄。隋彥章不斷地到派出所、政法委、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為許英傑爭取自由,六月十二日才從東昌區檢察院得知判決已下。東昌區法院法官楊萬成拒絕給家屬判決書。同時,政法委書記喬九成說上訴期只到六月二十一日,令家人猝不及防。七月三日,許英傑被轉至吉林省女監。

抓捕、審理過程中,東昌區法院、政法委多處違法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通化市法輪功學員許英傑,因向民眾贈送寫有法輪功真相的新年台曆,被老站派出所民警王永清等抓走。後被關押在長流看守所。

在看守所中由於許英傑身體極度虛弱以至臥床。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長流看守所警察帶許英傑去中心醫院檢查身體時,許英傑已不能行走,需坐輪椅到各科室檢查。

家屬連日到老站派出所、檢察院等部門詢問,終於在三月三日見到了檢察院的辦案人李洞明,家屬向他講了許英傑現在的身體情況,他答應去了解,然後通知家屬。

大約三月四日左右許英傑被送到通化市第三醫院(原鐵路醫院)住院。關於許英傑住院一事和身體狀況,一直無任何人通知家屬。三月四日早八點家屬又去了檢察院,李洞明告訴家屬,宗卷已交到了法院。

三月五日,家屬去了東昌區法院,辦案法官楊萬成告訴家屬,三月七日(週五)上午在鐵路醫院開庭,只允許家屬三人旁聽,其他人員一律不准進入。法院接到案捲到開庭只用了三天時間而且並未發布公告,完全違背《刑事訴訟法》182條規定: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三月七日早八點四十分,東昌區法院的法官楊萬成、檢察院李洞明、「610」、派出所及看守所等十多人,家屬及家屬聘請的律師都到了鐵路醫院。原定的在醫院會議室開庭,由於許英傑身體極度虛弱,改在病房開庭。

此時現場出現了兩位律師,一個是法院指定的律師,一位是家屬聘請的正義律師。法院指定的律師讓法官辭退家屬聘請的律師,在家屬強烈堅持和許英傑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法院指定的律師被辭退。

律師見到當事人時,許英傑已神志不清,手抽筋,字都不能簽,只按了手印。楊萬成法官還想繼續在病房開庭,律師指出當事人處於昏迷狀態,若繼續開庭就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200條的規定。這時負責任的醫生說病人受不了刺激,就把在場的所有人都攆出了病房。審理被迫停止。

法官楊萬成讓律師和家屬上午十點去法院,可只給了卷宗複印件而沒有出示病歷。並說十天之後還要繼續開庭。

律師辦完接見手續後又返回醫院見到了許英傑,不到半小時的會見中,許英傑三次抽搐,並且渾身疼痛,噁心,嘔吐,表情非常痛苦。

政法委想方設法辭退正義律師

惱羞成怒的東昌區政法委隨即召開公、檢、法、司緊急會議,通過政法委、司法局律師管理科等部門用盡手段阻止律師為許英傑辯護,並企圖綁架律師。

三月十日,許英傑的姐姐因擔憂掛念許英傑的身體情況,就去法院想看一看她的體檢病歷,卻遭到法官楊萬成的野蠻對待。對於家屬要看病例這一請求,楊萬成說「不能給」,並態度蠻橫。家屬說:「你們怎麼會這樣呢?我們請律師你們不讓我們請,我們想看看病歷你們也不讓我們看。」楊萬成威脅家屬說:「你們想鬧事,是不是?」並說未修煉的家屬也是煉法輪功的,其用心昭然若揭。楊萬成向許英傑六十多歲的姐姐大吼:「滾!」並且叫來人把老太太用力往外拉,連去法院辦事的百姓都看不下去了,圍過來和家屬說:「他們這麼欺負人」,「告他們」,「我們給你們作證」。老太太一直在法院外面哭訴。

三月末,東昌區政法委的趙樹軍突然交給家屬一份許英傑寫的申請,內容是辭去家屬請的律師,改用政法部門為其指定的律師辯護。許英傑能如此轉變,又如此之快,實在是不可思議;而且這份「申請」為甚麼會是政法委人員轉出?為甚麼是同意「政法部門」指定律師,而非「法院」指定──實在蹊蹺!家屬聘請的律師在接案後,受到來自司法、政法部門的巨大壓力,強迫其退出此案。後來得到證實,這份「申請」是許英傑按照政法委等部門的意願寫的。

四月八日,法院開庭。關於事實、證據部份都混亂、糊塗,許英傑簽字後哭了,似有難言之隱。

七年等待難團圓

四月十九日,許英傑的丈夫隋彥章,法輪功學員,結束七年冤獄回到家中,可妻子又身陷冤獄。隋彥章稍事修養後,開始不斷到各部門,為許英傑爭取自由,他去了派出所、政法委、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六月十二日又到了東昌區檢察院時,得知判決已下。在無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許英傑被冤判三年徒刑。他到看守所要會見許英傑,看守所表示沒接到判決。

六月十三日,家屬面見法官楊萬成,告訴他看守所沒接到判決。楊萬成說:十個工作日內會送達的。家屬請他給一份判決書時,楊萬成態度蠻橫粗暴,說:就不給!家屬說:我們家屬有知情權啊!可是楊萬成居然說:就這樣,愛哪告哪告。家屬去人大反映此情況,他們對此也無可奈何。

家屬想會見許英傑和她商量上訴一事,可是政法委書記喬九成說:上訴期至六月二十一日,過後就可以接見了。家屬表示不知這個日期從何來。法律規定,自當事人接到判決第二日起,十天內為上訴期。十三日時楊萬成法官還表示判決書沒有送達,上訴期最早也應到二十四日,怎麼就成了只到二十一日了呢?

七月一日家屬見到了許英傑,得知執行已下。之前喬九成、趙樹軍等的「輕判」「判緩」「保外」……所有的承諾都被事實證實是虛假的。看守所對許英傑的噓寒問暖、「關懷備至」,喬九成在開庭前讓家屬會見許英傑等等手段,騙得了許英傑、家屬在不同時期、不同程度的配合。迫害法輪功中,邪黨的陰險、狡詐與邪惡由此可見一斑。

七月三日,許英傑被轉至吉林省女子監獄。

許英傑曾在二零零七年與丈夫隋彥章一起在家被警察綁架。後許英傑被東昌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隋彥章被非法判刑七年,當時他們的女兒正上高中,靠親屬撫養,無家可歸。許英傑於二零一零年出獄回家,隋彥章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回家。經過漫漫七年等待,本可團圓的一家人現在又要繼續分離。

許英傑一案有關責任人:

辦案民警:
老站派出所:
王永清 15804359871
金哲民 13624355895
辦公室電話:0435-3517946

老站派出所所長:師元博 0435-3461303 13089199555
教導員:翟來文
副所長: 毛元臣0435-3904663 13944590973 660973
副所長:王威 13766166616
副所長;曲韶錕 15044507666

檢察院
公訴科
檢察員:科長張磊18643590715
助理檢察員:李洞明 0435-3207859
辦公電話:0435-3207859 0435─3207868

東昌區法院
刑事庭
庭 長:趙岩 0435-3947289 15844587666
審判長:楊萬成 0435-3947229 13844582848

陪審員:郭玟希 0435-3376705 18684351656
陪審員:遲海峰

指定辯護人:東昌區法律援助中心 林吉山

吉林省女子監獄
2012年11月16日,吉林省女子監獄已經從原來的黑嘴子遷到蘭家鎮郭家村,位於青年路的北端。現在的地址變更為:
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郭家村吉林省女子監獄 郵編:130114 。

部份獄警名單:

武澤雲(監獄長)、劉鐵海(副監獄長)、王力軍(副監獄長)、高明雅(副監獄長)、魏麗慧(獄政科科長)、唐亞娟(刑法執行科科長)、吳敏、麻鍵、王彥輝、蘇月嬌、苑志敏、王麗娜、王明學、呂慧玲、王洪玉、於亞軍、於洪軍、朱雪雲、常洪光、楊福和、張溫民、劉樹春、郭海、翟菲、陳菲(辦公室主任)、齊俊山、王萬友、王汗文、王玲、蔣可佳、李洪光、於亮、曹莉、杜妍、李海燕、沙莉莉(教育監區獄警)、孫季生(教育監區教導員)、張淑珍(教育監區大隊長)、宮雲霞(醫院院長)、郭霞(教育監區小隊長)、倪笑虹(教育監區副隊長)、劉蕾、曹洪、趙冬霞、鄧永輝、劉明華(教育監區獄警)、楊曦(教育監區獄警)、郭巨峰(教育監區獄警)、徐玲、李蘭英、於鳳珍、從愛萍、程清仁、張彥、侯岩、王曉輝、周麗華(辦公室主任)、張渠

請知情人提供吉林省女子監獄的有效的獄警名單和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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