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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法院偷偷開庭 張豔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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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豔梅女士於五月二十二日被二道區法院偷偷庭審,並被非法判刑三年。

長春市二道區法院於五月二十二日早六點五十分,對法輪功學員張豔梅偷偷非法開庭審判,不允許其家屬聘請的律師進行辯護,也不通知家屬。

家屬在得知非法開庭的消息後,闖入二道區法院法庭門口,看到法庭旁聽人員皆是法院、610辦公室和二道公安分局等相關內部人員,張豔梅現場身穿病號服。審判長趙俊峰,公訴人蔣帥。

家屬當場指出其偷偷開庭,不公開審理,不允許律師辯護和家屬旁聽是違法行為!當時二道區公安分局等五六個人將家屬挾持到法院內的會見室,庭審倉促進行,草草收場,只進行了不到半個小時的庭審。

法庭對張豔梅提出被刑訊逼供一事不聞不問,不調查。僅以家中有書、有電腦和打印機等物品為由構陷張豔梅。

自被非法開庭後,張豔梅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病情加重,目前仍被關押在新康監獄,己花去近兩萬元醫藥費。

其母親因張豔梅被非法審訊,心理無法承受,導致心衰加重,呼吸困難,於5月26日第四次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其父親也因身患腦血栓家中無人照顧,曾走失一次(有110報警),6月11日再次因血栓到中日聯誼醫院住院治療。其妹妹因照顧家中兩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又要養家糊口,並承擔父母多次入院治療的高額醫藥費,精神與身體方面的承受非常的大。

期間家屬曾多次找到二道區法院趙俊峰庭長和610辦公室,告知家中老人的身體狀況和張豔梅身患肺結核、心臟病不宜羈押的實際情況,提出為張豔梅辦理取保候審,相關負責人均相互推諉,躲避,拒不為張豔梅辦理取保候審。

現得知張豔梅已被二道區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道區法院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判決書送達張豔梅本人,期間封鎖消息。

二道區法院趙俊峰庭長不接聽電話,不通知家屬。家人於六月二十日才得知張豔梅已被非法宣判。

張豔梅本人和家屬都不認可這樣的判決結果,要求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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