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張豔梅被迫害身體虛弱 長春公檢法圖謀繼續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豔梅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遭逼供和誘供,身體被迫害非常嚴重,現在被劫持在新康監獄。

現在張豔梅被非法羈押已有三個多月,身體非常虛弱,加上惦記家中老母親,情緒激動,目前心功能已超過二級,根本不適合羈押,走路或情緒稍有激動就會喘不上氣來,晚上常常無法正常睡覺。新康監獄給其所服用的藥物根本就不標注是甚麼藥,也不告訴是甚麼藥物,注射的藥物後出現非常不適的反應。新康監獄中收了很多患艾滋病犯人。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長春市國保大隊約二十多人闖入長春市水景閣小區張豔梅的家中,不出示任何證件,不報姓名,不顧張豔梅的母親身體虛弱、正在家中吸氧,父親腦血栓無以言表達能力的實際情況,僅拿著一張沒有日期粘貼在一起的搜查證強行搜查其兩處住宅與一處庫房,搶劫走許多私人物品,並將張豔梅強行帶走。

非法搜查從早七點一直持續至中午,其母親由於受到過度刺激與驚嚇,當天被「120」送往市二院ICU病房,由於病情危重,醫院下達了病危通知。(其母親現已三次入院,剛剛出院不久。)不法人員在審訊過程中,對張豔梅逼供和誘供,強行鎖在鐵凳子上,把她打的滿嘴是血,在送往長春市第三看守所時檢查出心臟病及肺結核,第三看守所兩次拒收,後長春市國保大隊又強行將張豔梅送往新康監獄羈押。

當家屬質問辦案人員依據甚麼將張豔梅逮捕時,辦案警官和檢察官都拿不出相應的法律條文和認定張豔梅有罪的法律依據和相關證據,二道法院刑事庭庭長趙俊峰更是對家屬口出狂言:「沒有法律依據「。構陷迫害 「張豔梅」的案件,在二道區檢察院審查期間,家屬提出調查張豔梅被刑訊逼供誘供一事,公開聽證,並要求為張豔梅辦理取保候審,二道區檢察院表面應承,實際上根本沒有進行任何的調查,家屬在七天後的答覆日詢問取保候審的情況時,二道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蔣帥,公訴員範文婷竟然在案件還在二道檢察院時公然欺騙家屬,以案件已經加班轉送二道區法院的謊言搪塞,在家屬戳破其謊言時更是百般抵賴, 後見無法自圓其說,開始不回答家屬的任何問題。另一邊讓小車司機偷著將案卷送到二道區法院。

在審查案件期間,二道區檢察院公然違反案件公訴的審批程序,家屬質疑該案件適用法律不當,罪名不清,證據不明,沒有相關法律依據起訴,並要求二道區檢察院解釋家屬提出的幾點質疑,檢察院都無法回答,自知理虧,採取哄騙、謊言和躲避的行為,在家屬追問過急的情況下,公訴科長和副檢察長根本顧不上閱卷,就將案卷送往二道區法院。

現迫害張豔梅的「案件」已移送到長春市二道區法院,二道區法院拒不辦理取保候審,也不接收律師手續,不許家屬聘請的律師辯護,不許閱卷,躲避家屬,不讓進法院大門,不接電話,對家屬態度極其惡劣,完全背離法院依法為民的服務宗旨。

張豔梅從家被綁架走時身體還和正常人一樣,現已被迫害的身體已非常虛弱。現參與迫害張豔梅的有:長春市國保大隊高朋,長春市預審處高磊,長春市預審一科科長關世輝,處長趙凱生,長春市檢察院批捕科孫曉;長春市二道區檢察院公訴員範文婷,公訴科長蔣帥,副檢察長邵庭生;長春市二道區法院刑事庭庭長趙俊峰;長春市二道區政法委副書記劉英柏。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