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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病歷分析 優秀警察徐浪舟之死為外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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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年僅三十九歲的四川樊枝花市優秀警察徐浪舟突然去世。去世前幾日,徐浪舟曾接受成都雙流警官總院腹部手術,手術成功後,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突然在術後第十天死亡。據醫學專家對病歷的分析,徐浪舟的死因絕非「正常死亡」,而是在住院期間遭受外傷,例如暴力毆擊,而導致死亡。

徐浪舟
徐浪舟

徐浪舟的母親一直拒絕火化遺體,要求調查死因,卻遭到成都雙流警官醫院、樂山五馬坪監獄、樂山檢察院等一系列的阻攔,他們似乎急於掩蓋真實死因。目前,徐母向四川省高級法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調查監獄謀殺徐浪舟的罪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四川省高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現等待法院判決。

徐浪舟生前係四川樊枝花市優秀警察,連續三年被評為市先進,因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被判冤獄八年半,先後被非法關押於廣元、樂山五馬坪監獄。(樂山五馬坪監獄是中共周永康在四川指定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獄之一)徐浪舟曾在樂山五馬坪監獄遭受大冷天不讓穿衣、只穿一條短褲、不給食物、七天七夜吊銬毒打……

酷刑演示:吊掛毒打
酷刑演示:吊掛毒打

一天時間突然病危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徐浪舟被轉入成都雙流警官總院,入院時的檢查結果是:神志清楚、心肺正常……三月八日下午六點手術,術後第四天即三月十三日(週二,醫院的接待日)早晨,徐母終於得以探望,醫院稱手術很成功,恢復的很好,腎功能正常每天排尿二千多毫升,還能進半流質食物。徐浪舟已能坐起,神志清醒的與母親交談,要母親給他買盆子和洗漱用品。

後來的幾天(即十四、十五日),徐母每天都去醫院要求見人,但都被以種種理由拒絕,都被回答:「恢復的很好」、「好的很」、「已過危險期」。

三月十七日(週六)晚十點,五馬坪監獄突然打電話通知徐浪舟遠在大連的妹妹說徐浪舟「病危」,「要轉院」。

三月十八日當晚十點,徐浪舟在成都華西醫院去世,此時距手術時間已是十天。而華西醫院的入院檢查結果:胸積水、氣胸、腎腫大……徐浪舟世後,母親與妹妹在警察的監視下發現在徐浪舟遺體的胸部有兩大塊血瘀。

而就在三月十五日(週五)即術後第七天,成都雙流警官總院還對徐母稱徐浪舟「恢復的很好」、「好的很」。十七日就突然病危,十八日就去世。這一切正常嗎?胸積水、氣胸、大塊血瘀等是「已過危險期後的」突發的「併發症」?還是被人外力擊打所致?!

醫院「盡力」拖延轉院時間,黃金時間不予搶救

徐浪舟去世後,面對徐母及徐妹妹就徐浪舟手術後恢復的很好,已過危險期,卻為何突然死亡的質疑,五馬坪獄方及監獄醫院劉天明無法解釋,只是含糊其辭的稱:「我們醫院是盡力了」。卻又說他們「只對監獄負責」。這句回答意思含糊,難道是監獄不讓他們搶救的?

徐浪舟妹妹接到醫院稱徐浪舟病危要轉院的電話是在三月十七日晚十點,而成都華西醫院入院記錄時間為三月十八日中午十二點以後。(轉院當晚十時就去世了)從雙流警官醫院到華西醫院的時間普通汽車尚不足一小時,救護車時間應更短,也就是說警官醫院只可能是上午十一點後才把人轉走的。

三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徐母趕到醫院見到了讓她非常痛心的一幕:徐浪舟已處於昏迷狀態,呼吸很弱。而對於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的人,每一分都是搶救的黃金時間,警官醫院居然沒有對徐浪舟做任何搶救措施:沒有呼吸機、沒有心電監測、沒有輸氧、輸液。而對徐母催他們立即轉院的要求,醫院卻冷漠粗暴的以還要「打申請」,「要十二點後才轉走」為由將徐母趕走。

人命關天!還要「打申請」?!從三月十七日晚十點告知家屬要轉院,到他們所稱的十二點後才轉走,一共是十四小時,「申請」還沒打下來?期間又不予任何搶救,這不是存心要讓人「自然死亡」嗎?!

從警官醫院病歷資料上也表明,十七日當天醫院曾對徐浪舟做過多次輸氧、輸藥及葡萄糖等搶救措施,雖然上面有一句「長期醫護未取消」,但從三月十七日晚十二點後,就再沒有任何搶救記錄了;也就表明一切醫療救治在當天夜裏十二點以後都突然中斷了。

對於一個處於病危、隨時有生命危險的人,雙流警官醫院拖延寶貴的搶救時間,並不給予任何人道救治,眼睜睜的看著徐浪舟沒有搶救意義了才把人轉走的。後來一位華西醫院工作人員僅看了一眼入院檢查結果後就說:「人送來時就已不行了。」可見轉院不是為了搶救生命,而是為了轉嫁責任、混淆視聽。

轉院後拒絕告訴徐母

三月十八日,徐浪舟母親催醫院轉院未果,中午再次趕到醫院探聽消息,被告知人已轉走,可問及轉到哪家醫院,門衛警察卻蠻橫無理的大吼:「就是不跟你說!」病人轉院後告知家人是醫院的義務,此警察如此蠻橫的回答,僅僅是個人素質、態度問題嗎?還是上級的特別命令?

可以設想:如果轉院後及時告知徐母人在何處,正如門衛所說,普通醫院不比監獄醫院,家屬可以守在病人身邊,細心的母親很可能從兒子身上發現甚麼,及從參與救治的醫務人員那裏問到點甚麼。

檢察院科長的武斷結論

在徐浪舟母親及妹妹就徐浪舟死亡疑點提出質疑,要求做司法鑑定後,駐監獄的樂山檢察院一姓李的科長就堅持稱徐浪舟是正常死亡,不用做司法鑑定。

稍有頭腦及常識的人都清楚,造成徐浪舟死亡的原因無非幾種:正常死亡、醫療事故、意外或他殺。這個科長不是主治醫生,也沒有直接參與對徐浪舟的非法關押及治療的全過程。對於這起死亡事件,在沒有經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及專業人員的分析判斷的情況下,就武斷的排除了醫療事故、意外或他殺的可能,堅持聲稱徐浪舟是「正常死亡」,是否太離譜了?為甚麼這樣急於武斷呢?

樂山檢察官的信口雌黃

在醫院與五馬坪監獄無法對徐浪舟的離奇死因做出合理回答的情況下,徐家只好要求屍檢。可樂山檢察院駐監獄的官員卻稱:「我們已做了屍檢,是正常死亡,是病死的」。徐浪舟妹妹就要求他們出示屍檢報告。那檢察官竟啞了口,拿不出任何證據。

這位檢察官如此信口雌黃,難道沒想到人家真會向他要證據,還是他們太害怕屍檢會暴露出他們不想讓人知道的甚麼?

阻止屍檢逼簽「承諾」

在徐家人指出徐浪舟從廣元轉到樂山五馬坪時身體還很好,沒有病。可不到半年時間就由一百六十斤體重的健壯身體到只有九十多斤,監獄負有無法推卸的責任後,獄方才勉強同意找省外機構做屍檢。

徐浪舟妹妹曾先後聯繫過多家重慶的司法鑑定所,可他們都在與樂山檢察院聯繫後,以工作忙為藉口推辭了,最後只有重慶法正司法鑑定所與徐家鑑定了協議,鑑定費卻是由樂山檢察院代墊的。樂山檢察院還以費用為由威脅徐母一份所謂的「承諾書」簽字。

直到四月二十四日,重慶法正司法鑑定所的倆人才來到成都,此時徐浪舟妹妹因工作已回大連,只有徐母一人。可就在取證當場,五馬坪兩女警又以所謂不要徐母把眼淚洒在徐浪舟身體上為由,將徐母強行拖走。事後法正司法鑑定所的戴所長居然也勸徐母將徐浪舟遺體火化。

四月二十五日,五馬坪監獄的五個警察又找到徐母,假惺惺的稱有甚麼要求可以商量,目的還是想讓徐母火化遺體。徐母就兒子不到一年被迫害致死,提出要求賠償五十萬,他們立即變臉,打電話請示上級,稱只能以生活補貼形式給予補償。

獄方急於火化遺體 阻止家屬檢查、拍照

無論是重慶司法鑑定所代所長的勸導,還是五馬坪監獄的軟硬兼施,都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徐母趕快火化徐浪舟遺體。他們為何要千方百計的急於火化遺體呢?僅僅是為節省費用嗎?

極度悲憤的徐浪舟母親及妹妹在五馬坪獄方的監視下,發現徐浪舟胸部有大塊血瘀(監獄人員「很專業的」稱是血小板減少所致,可血小板減少,應全身多處有小塊血瘀,也不應只在一處出現大塊血瘀)。

做司法鑑定取證時,徐母被強行拉了出去;此後徐母與親友兩次去檢查徐浪舟的遺體,殯儀館的工作人員都以「凍住了,拉不出來」為由拒絕將遺體拉出,只見到頭部、肩部。殯儀館還宣稱,只能看、不准拍照,否則不讓看。家屬不能檢查遺體和拍照?殯儀館只是幫忙存放,沒有處置權。當徐家人指出這種規定很無理,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對所有人都如此還是只針對徐浪舟家人時,工作人員只好攤牌:這是公安局的規定,不要為難他們。

誇大「司法鑑定意見」效力,威脅律師

五馬坪監獄、樂山檢察院更是僅憑「司法鑑定意見」及一紙徐母在被脅迫下簽的「承諾書」,就稱徐浪舟繫「正常死亡」,並要求徐母立即火化遺體及支付一切費用。

首先「司法鑑定意見」僅是法律規定的證據之一,屬專家專業性、傾向性意見,存在不被採信的風險;同時受鑑定材料、科技水平及鑑定人個人能力所限,存在鑑定意見不明確或不能真實反映真實情況的風險。即不能僅憑一紙「司法鑑定意見」就對徐浪舟的死因下結論。這一點淺顯的法律知識,樂山檢察院應該非常清楚。

可本是監督監獄的樂山檢察院卻和五馬坪監獄沆瀣一氣,配合五馬坪監獄一面對「司法鑑定意見」遮遮掩掩不敢示人;又拿著一紙所謂的「承諾書」欲強行火化徐浪舟遺體。

而那份所謂的「承諾書」就更是荒唐可笑。略有法律常識的人都懂得:脅迫下的「承諾」是不合法的,是無效的。堂堂檢察官們卻將此廢紙視為殺手锏用來糊弄、威脅一位老人。

而當律師出面時,又威脅律師「是個明白人」(甚麼是「明白人」,「明白」甚麼?),電告北京司法局對律師及事務所施壓,致使律師被迫離所。

如果樂山檢察院及五馬坪監獄心中沒鬼,為何不敢堂堂正正的出示意見書,不敢按正常法律程序來接待律師,要採用這些卑鄙手段來對付七旬老人和律師?!

「司法鑑定意見」的內容究竟是甚麼?

在與重慶法正司法鑑定所的金錢交易中,樂山檢察院已由原來的「另一當事人」換位為「委託方」的角色,因此「鑑定意見」只給了樂山檢察院。雖然五馬坪獄方裝模作樣的把鑑定意見「念」了一遍,但卻不敢示於徐母,而作為家屬是有權利得到這份結論的書面材料的。直到律師出面,他們仍以權壓人拒絕出具「鑑定意見」。他們為何不敢把書面材料給徐母,裏面的內容究竟是甚麼?

三月十八日晚徐浪舟去世後,樂山檢察院及五馬坪監獄一直阻礙徐家做司法鑑定,一直拖到四月二十四日重慶法正司法鑑定所才來取證。據鑑定所人員透露,當時徐浪舟的器官已經腐爛。這種情況下的「鑑定材料」能反映真實情況嗎?鑑定意見會是明確的嗎?

並且取證過程只有五馬坪監獄的一方當事人在場,徐浪舟母親被強行拖了出去。他們為甚麼要將徐母拖走,不讓徐母在場親眼見證?他們怕徐母見到甚麼?!鑑定意見是「公正」、「合法」的嗎?

五馬坪監獄的虐待及毒打

徐浪舟究竟是否正常死亡,任何有正常思維的人都很清楚。而造成徐浪舟的胃穿孔及腎衰的也是五馬坪監獄。

徐浪舟生前曾因不穿囚服,多被五馬坪監獄的惡警毆打侮辱,二零一一年九月徐浪舟妹妹去看哥哥時,山上天氣已很冷了,可見到徐浪舟只穿著一條短褲,他們用剪刀把徐浪舟的衣物全部剪爛了。滿茂林、楊建元、紀某某三惡警還毆打徐浪舟,有一次徐浪舟被他們捆綁吊打兩天一夜。母親見到瘦的皮包骨的兒子時,兒子告訴母親,獄方不賣吃的給他,只賣洗漱用品,那些惡警當場就惡狠狠的罵他,並當著徐母的面把他強行拖走。徐浪舟被迫害死後,又有人從獄中傳出,徐浪舟曾被吊銬毒打七天七夜……

五馬坪監獄歷來不把人當人,常在毒打犯人時揚言:死了,把你往八監區(後山)一扔;死了把你一對折,在山後挖個小坑埋了。對一般犯人尚且如此,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更是肆無忌憚了。這些年五馬坪監獄又在周永康的指使下,已迫害死多名法輪功學員,罪惡滔天。據稱每到夏天打雷時,窗戶的鐵欄杆都被打的嘶嘶作響。

毫無疑問,是五馬坪監獄的各種酷刑才使徐浪舟的身體惡化的。五馬坪監獄對徐浪舟的死負有極大責任。

四川省警察總醫院裏的罪惡

以下是專業人士就徐浪舟生前的部份病歷記錄做的一些分析:

徐浪舟是消化道手術,從病例記錄上看入院時心肺正常,神志清醒,無腹部炎症,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狀態依然很好,能吃半流質食物。

但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的病例記錄表明,身體突然出現氣胸症狀,而且是左肺大部份不張(自發性氣胸不張小於百分之十五,那繫外來因素所致);右肺炎症;右腎可疑腫脹;右側小腦半球見點狀較低密度影;篩竇炎……從華西醫院的CT檢查報告的這五點,可以說沒有一樣是與胃穿孔修補手術有關。這五點都是外創所致,只有外在的暴毆所致尤其是腦部的損傷,致使生理的修補功能無法做出正常的反應,才會有白血球的低指標。

從上面專家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四川省警官總醫院,在徐浪舟醫危入院做手術後,在醫院中有人故意用暴力毆擊徐浪舟於死地。

而這種故意卻在警官醫院、樂山五馬坪監獄、樂山檢察院、重慶法正司法鑑定所整個過程的表現中,都有共同體現。連成都市新都區東林殯儀館都限制家屬照相、看屍體,只讓看頭部。這都是出於極力掩蓋真實的死因。


附錄:專業人士就徐浪舟生前的部份病歷記錄做的一些分析(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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