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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朝陽市原開發區警察綁架勒索、巧取豪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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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拿著人民血汗錢的警察們打著執法的幌子,向善良的百姓敲詐錢財,比強盜有過之而無不及。在中共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十幾年中,警察們藉機瘋狂搶奪與搜刮錢財據為己有,貪贓枉法、巧取豪奪已達到肆無忌憚的地步。

以下僅是遼寧省朝陽市原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敲詐當地法輪功學員與其家人錢財的部份情況: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開發區公安分局案件大隊大隊長張華、警察楊磊、李寶、安鵬飛、石光等人闖入法輪功學員薄彩鳳家中,以其收看新唐人電視節目為名,將其家中電視、VCD、電視接收器等搶劫一空,並且抖出箱櫃中所有衣物搜錢,連灶膛也不放過,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因薄彩鳳不在家,張華等竟將其剛結婚十天回娘家探親的女兒曹燕燕綁架,把其包中親友隨禮的八千二百多元現金由楊磊搶走。後家人找張華要錢時,張華找各種藉口不退還錢。直到至今這些錢仍沒退還,沒了下落。

張華、李長興片警王剛等,曾五次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牟麗華,每次都被勒索錢財後才放回,至少一千元錢。牟麗華曾患白血病多年,靠輸血維持生命,全村皆知,煉法輪功後才有了第二次生命。由於張華帶多名警察經常強盜般闖入牟家騷擾,使家中已耄耋之年的兩位老人整天擔驚受怕,當張華等人再次闖入牟家時(因牟麗華不在)兩位老人懇求這些警察說:不是給你們喝酒錢了嗎,怎麼還來哪?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九點多鐘,法輪功學員姚淑梅、胡風香、邢穎三人被七道泉子開發區公安分局三警察綁架,當時邢穎欲走脫,被警察用一種不明液體噴了眼睛。警察趁邢穎揉眼睛時,抓住邢穎胳膊,擼下手鏈(未歸還),當即戴上手銬。警察將三人綁架到七道泉子開發區公安分局,並單獨審問、恐嚇,逼簽字、按手印。直到晚上十一點,才強迫邢穎、胡風香交一千五百元保證金後放人。警察將姚淑梅一人劫持到西大營子看守所,因身體不合格拒收,開發分局又趁機逼迫姚淑梅家屬交一千元後,於凌晨才放她回家。 這次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暗中又收親友好處費二千元。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夜裏十二時許,朝陽市開發區公安分局十餘人,竄至朝陽市龍城區七道泉子鎮東三家村,將在家熟睡的法輪功學員陳召民綁架至朝陽縣看守所,並搶走筆記本電腦一部,複印機一部,照相機兩個,VCD一台,電視機一台,mp3一個,錄音機一台,現金1000餘元。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份,開發區分局張華等人綁架一名法輪功學員,敲詐家人一萬元錢後放回。

二零一三年期間,老年法輪功學員張玉文與朱姓兩位老人被開發區分局張華等綁架,審訊時直接向老人要錢,討價還價,從上萬到給幾千也行,老人告訴他們說沒錢,自己還得靠兒女養活。後開發區分局背著老人向兒女們要三萬元錢,恐嚇不交錢就要將七十五歲的張玉文上報判重刑。萬般無奈兒女們只好湊夠三萬元交給了他們,深夜才將老人領回家。另一朱姓法輪功學員家人也同樣交了上萬元才回家。回家後,兩位老人心情一直很低落。

多年來法輪功學員為了說句真話,被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們為營救親人,被公安局警察們肆意敲詐、勒索,被迫拿出家裏的積蓄,甚至負債,被勒索錢財數額不等,從幾百元到幾千元甚至幾萬元。過程中,公安局、派出所層層卡油,不達目的就以延期拘留,不斷續票,甚至判刑要挾。家人為了親人免遭迫害早日放回,不得不給綁架者送錢,有的家庭因此而負債累累,有的幾乎傾家蕩產,而那些公安警察們卻拿著這些百姓的血淚錢肆意揮霍、花天酒地、吃喝嫖賭、繼續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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