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牛桂芳遭綁架時被警察撅傷手,至今還不能用力拿東西,雙腿已經浮腫到腰部,但仍每天被強迫幹活。
牛桂芳 |
牛桂芳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綁架。沈北新區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對牛桂芳非法判刑三年,牛桂芳上訴。
瀋陽市中級法院於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對牛桂芳非法開庭。牛桂芳當庭指出,二零一二年九月份被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拉上窗簾,捂她的嘴,對她暴力毆打、刑訊逼供。兩位北京律師也依據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實,推翻了沈北新區法院一審中對牛桂芳的所有指控,指出修煉法輪功受憲法和法律保護,迫害信仰涉嫌違法。但瀋陽市中級法院仍做出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隨後律師向瀋陽市檢察院、省檢察院、省人大、省公安廳、政法委等三十餘家單位檢舉控告包括沈北新區公安分局局長金維民、沈北新區檢察院檢察長胡成山、沈北新區法院院長馮岩及不法警察郝連峰、吳丕輝等參與迫害者。
牛桂芳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又轉到馬三家子監區二監區迫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家人幾經周折終於見到牛桂芳。發現她被迫害得身體很虛弱,眼睛發花,看東西模糊,需要戴150多度的眼鏡;頭髮白了很多,被新城子街派出警察酷刑致傷的胳臂至今上抬都費勁。牛桂芳在家屬面前流下眼淚,說「自己都受不了了。」顯然她精神上遭受了很大迫害。家屬問她:吃的咋樣,她說不好;幹活多長時間?她說別問了。接見時,旁邊有獄警隊長監視,手裏還拿個小本做記錄,不讓多說話。外邊也有獄警隊長拿個小本監視家屬,不讓家屬多說話。否則,下次別想接見,而且回去還要遭受迫害。見面僅僅十多分鐘,獄警就以中午開飯為由終止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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