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的清明節,天氣晴朗,他回去給死去的母親燒紙,把紙點著了以後,想著母親年輕時就守寡,把他和弟弟拉扯大不容易,給母親磕個頭吧。他一磕頭,紙滅了,再點點不著了,當時就把他嚇著了,也想起修大法不能磕頭的話了。再去給其他親人燒紙,又點著了,沒敢再磕頭。
師父在法中曾說過:「有人甚至問我燒紙有沒有用,這些事情與修煉大法沒有關係,而且也沒有時間解答。」[1]沒有強調過不能給去世的人燒紙,但是,從另一方面,有弟子問:
「弟子:法輪大法學員能否掃墓、看危重病人?
師:這個非得要看你就去看,家裏邊沒人掃墓你就去掃。但是有一點,你層次很高的時候、能量很大的時候你去了它害怕,會把它衝的很遠。」 [2]
關於磕頭,讓我們重溫一下師父在《轉法輪法解》中的回答。
「弟子:煉法輪大法的人能不能給死去的人磕頭?
師:你要真是個煉功人出了功的,它還真受不了你這一頭。你這一頭磕下去,它得嚇的影都沒了。要是一個真的不太好的,你這一頭能把它磕死。當然常人分辨不了這些事情。修煉的人你可以鞠躬,打佛的禮節的手勢,我想比較好。不能給死去的人磕頭。它們還等你度呢,你給它磕甚麼頭。」
據我所知,其他信正教的人連紙都不燒,我們大法修煉的人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不給自己留下遺憾。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休斯頓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