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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金沙縣法院非法庭審三位善良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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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點半,貴州畢節地區金沙縣法院非法庭審三名善良婦女:法輪功學員代勤藝、劉開秀、張清會,其中張清會已七十五歲。下午五點左右,法庭人員稱擇日宣判。目前代勤藝、劉開秀仍被關在金沙縣看守所。

當天下午,金沙縣法院周圍停滿了大小數輛特警車和警車,車上坐著警察,也有一般牌照的車裏也坐著警察,他們手裏拿著橡膠棍。許多便衣及政府部門綜治辦人員守在法院門口,如臨大敵。幾個身著便裝的男子,高舉攝像機對著法輪功學員的親友及法院外圍觀的人群反覆拍攝。

代勤藝的姑媽和姐夫想到庭旁聽,卻被警察阻攔,只允許她姐姐進去旁聽。幾個月未見到親人,連旁聽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她姑媽只好含淚離開。代勤藝的妹妹在法院外剛用手機拍了幾張像,七、八個便衣立即衝上來,窮凶極惡地搶走了她的手機,並企圖綁架她。她妹妹大聲斥責他們執法犯法,在場的朋友跑過來極力勸阻,才避免了迫害的進一步發生。一直舉著攝像機的男子更是肆無忌憚地對著代勤藝的妹妹拍攝,她妹妹說自己有肖像權,一旁的便衣卻說他們在執法,暴露了中共司法人員「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為所欲為的犯罪事實。

代勤藝女士,四十九歲,一九八七年畢業於貴州師範大學政教系,曾在金沙一中執教,後調入金沙縣委宣傳部。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之前,身體很差,曾患有胃下垂、慢性腸炎、風濕關節炎等十多種疾病,經常腹瀉,幾乎每月都要到醫院輸液來維持生命,吃藥更是家常便飯。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身上的許多病痛不翼而飛,精力也充沛了,不再吃藥打針了。她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家庭溫馨和睦,對待公婆和父母她也非常孝敬。代勤藝母親曾說:「子女當中,勤藝最乖。」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善良的好人,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卻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屢遭磨難。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代勤藝曾被貴州省政法委、金沙縣包括「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居委會及她工作過的金沙縣委、宣傳部、和她現就職的圖書館及上級單位文廣局等多個部門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代勤藝、劉開秀、張清會在金沙近郊外寨發放講述法輪功真相的資料時,遭中共綁架,被劫持到金沙城東派出所,連夜非法審問。當時惡警綁架她們時,將七十五歲的張清會踢跪在地上,反扭其手臂。劉開秀和代勤藝也被打跪在地上,兩人的手臂都被反扭(代勤藝的右手臂原本就有兩處骨折)。張清會因身體出現嚴重病狀,凌晨五點被放回。代勤藝、劉開秀隨後被非法關押在金沙縣看守所至今。

金沙縣政法委,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司法等部門,盜用法律的名義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執行迫害政策時無視法律,執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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