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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輪功學員要求當局公開新津洗腦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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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成都新津洗腦班長期以「法制教育中心」之名,行違法犯罪之實,多年來對眾多法輪功學員犯下了血腥罪惡。近日,四川法輪功學員依法在成都市政府網站上貼上公開請求,要求當局公開違法犯罪中心──新津洗腦班的信息。

(點擊https://www.chengdu.gov.cn/govopenapply/govopenapply_search.jsp,輸入查詢號:20140317160653,可看到全文。註﹕如需打電話給申請人,請致電追查國際001-347-448-5790)

要求信息公開的正文如下:

申請人:四川省法輪大法學員
被申請方: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即「新津洗腦班」)

在我們身邊,有一個來歷不明的機構,長期以「政府部門」自居從事嚴重違法犯罪之行徑,它就是「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實為洗腦班。

該中心位於新津縣花橋鎮蔡灣村,自二零零三年四月開始無牌經營,至二零一三年才在大門掛了一個小牌,據說目前正在大修。該中心長期非法拘禁善良公民並實施強制洗腦,恣意殘害公民的身體和精神健康,完全是一個納粹式集中營。因這裏專門從事「洗腦轉化」,故被稱作「新津洗腦班」。

根據相關證據以及眾多受害人的講述得知,十多年來新津洗腦班打著「辦封閉式學習班」、「監視居住」等幌子,已對成百上千的無辜公民非法剝奪人身自由,且從未出具任何法律手續。

洗腦班多處安裝監視器、竊聽器,每個受害人都配有專人全天二十四小時進行高密度監控,據其內部人員透露,每抓一個公民配兩個「包夾」每月要六、七千元錢。

為達到「轉化」目的,對不配合洗腦的,洗腦班就採取毆打、侮辱、罰站、不准吃飯、不准睡覺等方式進行迫害。不法之徒甚至在食、水中投放不明藥物,破壞受害人的中樞神經,使其出現昏沉嗜睡、心煩意亂、嘔吐腹瀉、肌肉抽搐、莫名恐懼、嚴重幻聽幻覺、眼球外突等症狀,令受害人分分秒秒都在巨大的痛苦中煎熬,並導致受害人有的全身或局部癱瘓、器官腐爛;有的雙目失明,雙耳失聰;有的內臟功能嚴重受損,全身浮腫,腹脹如鼓,出現便血、吐血的肝腹水或腎衰竭症狀;有的部份或全部記憶喪失,變成呆癡,有的被虐待致瘋;有的因藥物發作很快死亡,到目前為止,僅已知姓名的死亡人數達七人。

此外,新津洗腦班還動輒採取野蠻灌食的方式殘害受害人。該洗腦班負責人殷舜堯領著手下將絕食抗議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的手腳分別固定捆綁在木板床上,在上面插導管、下面插尿管進行灌食,有時持續幾天幾夜,讓受害人痛不欲生。他們還使用開口器灌食,並狠毒的將開口器張開到最大撐進受害人嘴裏,灌生雞蛋、濃鹽水又馬上灌糖水致其嘔吐,故意折磨。受害人詹敏被幾天捆綁灌食,折磨出乙肝症狀也不放人;受害人李曉君在被野蠻灌食時一口上牙被撬掉;受害人黃敏被五、六個犯罪分子摁在地上灌食,牙齒被撬掉一顆,食道被插出血,黃敏拔掉管子他們又插,還叫囂:「拔嘛,拔了又給你插,反正痛的是你,只要你不怕痛……」

新津洗腦班人員的言行,簡直是令人髮指的殘忍,可它的諸多罪行一直被某種邪惡勢力刻意庇護掩蓋,直到受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紛紛揭露,其罪惡才逐漸暴露。

鑑於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即新津洗腦班)不經法律程序長期非法拘禁無辜公民並酷刑虐待,猖獗實施犯罪,殘害公民身心健康,嚴重踐踏人權;鑑於公民對該中心的性質、職權等情況一無所知,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特申請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公開以下信息:

1、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設置依據、職能權限,包括成立和行使職權的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2、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編制、組織結構、人員資質以及辦事流程,包括各成員的主要職責範圍、權責分工、應具備的資格及收費項目、依據和標準;

3、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十年來的年度工作報告、財政支出報告等相關信息。

我們要求在規定的十五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或報刊、廣播、電視媒體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以上信息。

附圖:大陸民眾聲援反迫害部份簽名:呼籲釋放被新津洗腦班非法拘禁的成都某建築設計研究院院長蔣宗林一家三口。
附圖:大陸民眾聲援反迫害部份簽名:呼籲釋放被新津洗腦班非法拘禁的成都某建築設計研究院院長蔣宗林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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