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修大法 身心受益
勐臘縣,地處雲南省最南端,縣轄六鎮三鄉,全縣總人口近二十萬人,是個少數民族聚居的縣份之一,共有二十六個少數民族在這裏繁衍生息。一九九八年,法輪大法弘揚到這裏,給這裏的人們帶來了生命的美好與昇華,邰惠一家人就是在那個時候有緣得法修煉的。
一九九八年一月,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到西雙版納勐臘縣弘法,我的父親邰榮昌,當時已經退休,他原是勐臘縣農業局書記。年輕時,身體就不好:心臟病、甲亢、肝炎等,醫生說他一年到頭都要靠藥物、針水養著,每年都要住院,還要到省城複查兩次。在昆明法輪功學員到我們縣弘法的第二天,父親修大法後,就停止了吃藥打針,從那之後十多年,沒再吃過藥、打過針,也沒報銷過一分醫藥費,過去父親的醫藥費每年都是好幾千,在單位是報銷醫藥費的「大戶」。看到父親修煉大法前後的巨大變化,單位的好多人都知道了大法好,紛紛走入大法修煉。
我的母親李瓊芬,今年六十八歲,是勐臘縣醫院的護士,當時還沒退休,也是與父親一同走入修煉的。母親身體沒有甚麼大礙,就是脾氣不好,性子急,修煉大法後,脾氣變好了,溫和了。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在法輪功遭到中共邪黨迫害六年後,走入大法修煉。那時,我的二姐邰燕生孩子後,兩條腿腫的像鐵桶一樣,醫生說有生命危險,讓住院、做手術,二姐在家學法、煉功,一個月就奇蹟般的好了!看到二姐身上發生的神奇,我和四孃李瓊芳一同走進法輪大法修煉。
父母屢遭騷擾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勐臘縣縣委書記、縣長岩溫才找到我父親,逼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如果不放棄,就讓他退黨。父親當即表示退出邪黨,堅持修煉,同時也向來人講述了法輪功的美好,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的這群人是怎麼樣的人,他們都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我母親所在的縣醫院書記肖延貴、院長王明亮也找到她,讓她放棄,我母親說:「我要堅持修煉,不放棄!」之後,母親從原來的胃鏡檢查的技術崗位被調到諮詢台閒置起來。勐臘縣的城鎮派出所也多次找到我的父母親,騷擾他們,還非法對他們監視居住,讓父親單位勐臘縣農業局王澤南住在樓上,負責監視我父母,只要誰來家裏,就讓王澤南舉報到單位保衛科,一直到現在。
一九九九年底,母親單位組織職工到麗江旅遊,二十多人乘坐的車與另一輛車相撞,車裏的人都不同程度受了傷,母親的傷勢還比較嚴重,腿腫、肋骨受傷,當時母親就是堅持學法、煉功,兩三個月後就痊癒了。這件事對他們單位的人震動很大,都看到了法輪大法的超常。
母親退休後,就與父親於二零零六年年底到昆明居住,住在我四孃家──昆明市小麥溪標準件廠宿舍區。一天早上,勐臘縣兩個610人員、勐臘縣農業局保衛科、勐臘縣醫院保衛科人員在標準件廠保衛科人員的帶領下,來到家裏,610人說要將我父母親帶回勐臘縣,理由是他們還未解除「監視居住」,是上面的政法委領導讓他們來的。並威脅:「你們必須回去,不回去就要扣工資!」當天就強行將我父母親帶回勐臘縣。回去後從我母親的工資裏扣了兩千多元,作為這夥人來回的路費。我父母不服,就找到縣610,與他們理論,說監視居住是違法的,同時講了大法真相,從那以後,監視居住就解除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父親去世,我母親就到曲靖市的大姐家住下。
二姐邰燕遭非法拘留、勞教迫害
我的二姐邰燕今年四十六歲,是勐臘縣工商局職工,一九九八年一月和我的父母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我二姐還年輕,皮膚不好,臉上長滿青春痘,愛美之心使她走進大法修煉。修煉一個多月後,青春痘沒了,皮膚變的光滑、亮麗,堅定了二姐修煉的信心。
她利用休息時間到周圍的傣族寨子以及思茅、普洱、臨滄、耿馬、景洪、勐海等地弘法,成為西雙版納州的義務輔導站站長。她的很多同學、同事都因為她而有緣得法修煉。當時每天早上的晨煉,在縣政府大院裏有一百多人集體煉功,有政府工作人員,還有周圍鄉鎮單位、個體戶等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二姐單位縣工商局局長找二姐談話,讓她放棄修煉,因為二姐是站長,勐臘縣電視台到單位找到她,讓她在電視上發表「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還要歪曲事實,上電視作假。二姐堅持修煉大法,也不上電視造假抹黑大法。因此,勐臘縣610、勐臘縣城鎮派出所就將二姐綁架到勐臘縣城鎮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二月,當地法輪功學員想做大法真相,湊了些錢。卻沒想到被人惡意舉報,誣陷二姐非法集資。縣610人員到二姐單位勐臘縣工商局找她了解此事,二姐說:「沒有這麼回事,都是法輪功學員自願拿出來的,做大法真相資料用的。」
二月中旬,我二姐邰燕被勐臘縣公安局、610綁架到縣看守所,還被非法抄了家,搶走了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三月三日被送到縣戒毒所,半個月後,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七年九月從勞教所回家,在勞教所被強迫精神洗腦、放棄信仰,還遭到奴工迫害。
二姐從勞教所回家後,雖然回到單位勐臘縣工商局上班,但是被無理從公務員降為合同工,每月只發三百多元錢,一年以後,才將剋扣的工資補發給她,但與原來相比,每個月還是少了一千多元。
姜紅玲、王新芝、我遭非法拘留、抄家等迫害
二零零六年二月,我剛開始修煉不久,二月四日下午五點多鐘,我從勐臘縣準備回昆明,當時我在昆明打工,我包裏帶了幾份法輪功真相資料、真相護身符、以及李洪志師父經文《窒息邪惡》、幾份《明慧週刊》,我二姐和一個法輪功學員姜紅玲到車站送我。
汽車開出後,她們就回去了。車才開出一兩公里,就看到路邊站著十多個警察,招呼車停下,說是要檢查乘車人的身份證。有一個警察檢查了我的身份證後,就下車了,一會兒,一個城南派出所的警察、一個縣國保的警察、縣公安局的警察就上車了,問我的包放在哪裏,找到我的包後,翻出師父的經文及大法真相資料,將我綁架下車。我問:「為甚麼要把我帶下車?」警察說下了車就知道了。又問司機我的行李放在哪裏,找到後還翻了我的行李。
我被帶上縣國保大隊的警車,拉到勐臘縣公安局一間小房子裏。到縣公安局已是下午六點多鐘,國保大隊的政委蘇傑、大隊長、一個女警叫李余英,還有一個男警察非法提審我,問我資料哪裏來的,是不是我二姐做的。我說與我二姐沒關係。他們拿著師父的經文《窒息邪惡》,我對大隊長說:「師父的經文我都還沒看,你念一念吧!」大隊長就念了起來,念到最後嚇的不敢念了。那晚一夜沒讓我睡覺,輪流非法提審我,直到第二天早上。
第二天中午吃飯後,讓我從小屋裏出來,我走到院子裏時,看到了法輪功學員姜紅玲,我問她怎麼來這裏了?她說:「今天(二月五日)早上,警察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一台電腦、打印機、mp3以及大法資料,然後就把我帶來了。」才說完,姜紅玲就被帶到另一間屋非法提審。
姜紅玲,是一個個體戶,今年四十六歲,家住勐臘縣林業局宿舍區,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她是一九九九年以前得法的,當時她正在廣東打工,有一天在一個書攤上看到一本《轉法輪》,將這本書請回家,一看就覺的好,正是自己這一生要找的。得法後不久,就回到勐臘縣老家,她和我二姐邰燕是同學,她倆經常一起出去弘法。
我在院子裏站了半個多小時,警察又將我帶到剛才的小房子裏,強制拉著我的手按手印、滾指紋,還給我拍照。傍晚七點多後,我、姜紅玲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王新芝一起被送到勐臘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王新芝,女,四十多歲,是勐臘縣勐醒鎮賣服裝的個體戶,她是與我同一天二月四日被縣公安局從勐醒鎮綁架到這裏的,警察也抄了她的家。
在看守所四、五天後,我和王新芝被送到勐臘縣戒毒所,我們被非法關押在戒毒所四、五天後,姜紅玲也被劫持到了戒毒所。二十多天後,又有一位法輪功學員王秀英被綁架進來,大夥都叫她王大媽,她是勐臘縣水電局的退休職工,現在已經八十多歲了,當時是被勐臘縣國保大隊隊長還有警察李余英綁架來的,還非法抄了她家。她在戒毒所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後,就回家了,但回家後,經常遭到騷擾。
一個月後的三月三日,我從戒毒所回家。王新芝在戒毒所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後,家屬用錢將她「保」出來。而姜紅玲卻接到非法勞教兩年的通知,要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
我回家後才得知,我被綁架後沒幾天,我二姐邰燕也被綁架,三月三日,我從戒毒所回家的當天,二姐被送到戒毒所,半個月後,與姜紅玲一起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姐從勞教所回家,姜紅玲二零零八年二月回家,在勞教所都被強迫精神洗腦、放棄信仰,還幹奴工。
四孃李瓊芳遭非法抄家、勞教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我從戒毒所回家後,我四孃李瓊芳也從昆明來到勐臘縣父母家,聽說我二姐要被非法勞教,就與我父母和我四人一同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到政委蘇傑,要求無罪釋放我二姐回家。蘇傑說他沒有辦法,是上面讓他們做的。我們又找了城鎮派出所所長那建軍、縣法院領導、縣安全局,講真相、要人,他們都互相推諉。
一天,縣610主任刀銳找到我二姐夫,讓我們給二姐送衣服,但沒說二姐要被送去勞教,其實讓送衣服,就是因為二姐已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我與我四孃一起到昆明,我就住在四孃家。我四孃李瓊芳,是昆明市小麥溪標準件廠退休職工,到昆明的第二天,我出門,下午回家後,看到家裏一片狼藉,被翻的亂七八糟,家裏空無一人,四孃不見了。我意識到有人來家非法抄家,並把四孃綁架了,我急忙打電話給四孃的兒子,又親自趕到他的住處,說了情況。
事後我得知,四孃是被勐臘縣國保大隊隊長、指導員胡喬斌,還有縣610人員從昆明綁架回勐臘縣的,關押在縣看守所,兩個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誣陷她的理由是她與我父母親和我一起到縣公安局等處要我二姐。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孃從勞教所回家,勞教期間被無理扣發退休工資,回家後不但沒有補發工資,直到現在每月退休工資仍被剋扣了一些。
我第二次被非法抓捕、判刑
二零零九年八月,我到玉溪市華寧縣盤溪鎮開了一家冷飲店,九月二十五日早上,我向來店裏的中小學生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華寧縣公安局、盤溪鎮派出所就闖進我的店,抄了我的店,搶走了《轉法輪》、《精進要旨》、新經文、《九評》和二零零九年的神韻晚會光碟。非法抄家後,我被帶到盤西鎮派出所,對我非法審訊,問我資料是從哪裏來的。下午四點多就將我送到華寧縣看守所,同時還強行把我的冷飲店給關了。
我在看守所一直被非法關押了四個月,二零一零年一月,接到了對我的非法逮捕證,四月二日,華寧縣法院對我非法開庭,我被誣判四年,後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到九監區,我被一直強迫坐小板凳,一直坐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份。之後,在九監區強迫我做奴工──穿珠繡。負責專管迫害我的警察有文靖、李國英、張定芳、另一個姓夏,還有監獄教育科的李東東,這些人逼迫我「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讓我寫不修煉的「三書」。
二零一三年七月,監獄又從外面找來一個姓鄧的人,不知具體是幹甚麼的,問他他不說,他來了三次,每次來就是散播邪悟謊言,我不理睬他。八月,監獄又從外省找來幾個人,有一個姓魏的專門來對我散毒,每天早上九點到十一點,下午兩點到五、六點,還拿些假經文欺騙我看,還讓我在電腦上看一些歪理邪說,逼我寫「三書」,就這樣,一直精神迫害到我出監獄。
在我出監獄前二十幾天,我突然感覺到胸悶、天旋地轉,一隻耳朵聽不見了,直到現在都聽不見。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從監獄回家,當時勐臘縣610來了兩個人,其中一個姓王,我家人也來了。我要去曲靖大姐家,勐臘縣610的人說要事先去和曲靖610打招呼。等我到大姐家才三、四天,曲靖610就打電話給我大姐,說要來看我,但後來一直沒有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我與母親一起回勐臘縣老家,曲靖610還打電話給我大姐問我在甚麼地方。
二零一四年二月,曲靖610又打電話給我大姐,問我住在甚麼地方。
我們一家人在大法中修煉,都是受益者,身心健康,一家人和和睦睦。而中共卻把我們一家迫害的四分五裂,一家人難得有團圓的時候。我父親在勐臘縣610等人的常年騷擾、恐嚇下,離開人世,如今只剩我母親一人。我、二姐和四孃被迫害後,精神和身體都受到了極大傷害。而我們家還只是萬千被迫害法輪功學員家庭中的一例。
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此奉勸所有還在追隨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們趕快懸崖勒馬,儘早脫離中共,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