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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刑警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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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中共利用龐大的國家機器---軍隊、警察、監獄及媒體,在中國大陸對信仰法輪功的民眾進行有組織的、系統的群體滅絕性迫害。在公安系統中,主要迫害部門除了國保大隊和基層的派出所外,還有刑警隊這個幕後黑手和直接兇手。

刑警隊主要的迫害手段和方式:

一、直接參與綁架和酷刑迫害

明慧網曝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包括精神失常案例、非法判刑案例、酷刑案例中,除了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法制中心、戒毒中心以及洗腦班等黑窩迫害場所外,有相當比例是刑警隊直接參與綁架和非法提審迫害造成的。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吉林省農安縣法輪功學員劉偉,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晚在家中被國保大隊及刑警大隊十幾個警察綁架,當晚九點被帶到刑警五隊審訊室。以農安縣國保大隊大隊長唐克為首的惡警,將他綁在鐵椅上,雙手反銬,雙腿固定,用鎬把打他的小腿,刑訊逼供,一無所獲後就扒光劉偉的衣服,只留一條褲頭,把門和窗全部打開,往劉偉身上潑涼水,又打開電風扇吹風,等身上的水乾透了又開始潑,並用毛巾淋濕打他。四、五個惡警還在劉偉胸前插上木棍,用鎬把插到後背的兩臂間,鎬把一頭對著後脖向上抬幾次,直到劉偉快要窒息時才緩一下,就這樣折磨他到第二天早上五點。劉偉被折磨得全身青紫,慘不忍睹。十一月三日晚,劉偉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惡警在看守所提審時,繼續對他進行更慘無人道的折磨,國保大隊和刑警隊的惡警一度用鎬把將他打得昏死過去。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黑龍江伊春市金山屯區豐茂林場被迫害失去雙腳的王新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晚上七點半遭豐溝派出所閔長春、張傳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樹國沒有任何手續撬開家門,綁架到看守所前院。金山屯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副隊長陶緒偉,奮鬥派出所王學剛,刑警隊的王海龍、孫立龍、曹萬才、王士臣、張立國一幫,叫他脫大衣,不大一會豐溝派出又到王新春家進行非法抄家。王新春的父母也因此受恐嚇與威脅,隨後陶緒偉、王學剛、王海龍、孫立龍、曹萬才、王士臣一擁而上踩頭,踩腳腿胳膊、身體,把胳膊反背過去用手銬反銬,對他身體進行暴力摧殘。刑警隊副隊長陶緒偉拳腳一起上踢打王新春身體,往前胸後背塞雪、倒冷水和啤酒,陶用雙腳踩住他已殘雙腳傷口處使勁搓,毫無人性,殘忍至極,用腳後跟使勁踢雙肩,用4×8×80cm的木方子打頭、臉、肩、後背,還用火燒王新春的臉並不斷辱罵;陶和另一個人拽住反銬的手銬使勁拖,一直拖到大門口,把門打開凍他,凍時還往前胸後背灌雪水,東北的冬天,冰冷刺骨,王新春手和臉很快都腫起來了。第二天晚上惡警王學剛、張立國和孫立龍繼續施暴,他們邊喝酒邊拳打腳踢王新春的頭和身體並辱罵,往王新春身上扔東西,火燒臉,煙頭熏燙,燒頭髮,往他全身倒啤酒和往前胸後背灌啤酒和雪,王學剛和張立國給上後背銬,之後又用力猛抬起胳膊,連續折磨王新春三天三夜(這三天公安局副局長丁德志天天去觀察情況),致使臉部變形,後背腫老高,手腕傷四處,手背紅腫的像饅頭,渾身痛苦不堪,生活不能自理。

被殘害失去雙腳的王新春
被殘害失去雙腳的王新春

二、所謂的案卷整理和證據收集

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卷證據」通常由國保大隊報到刑警隊的審理機構或預審科室,再由刑警隊將「案卷」審核後移交檢察院公訴科報批捕,然後到法院開庭直至宣判、終審。

遼寧朝陽市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桂蘭女士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在中心市場附近向人們免費贈送法輪功真相光盤,被朝陽市前進分局警察綁架。接著前進分局刑警大隊警察非法審訊陳桂蘭,分局局長張志強以沒有按照要求「交待」問題,屬於「態度」不好為由,將陳桂蘭非法刑事拘留。隨後刑警隊警察王志仁等把陳桂蘭的案子遞交雙塔檢察院非法批捕。接下來,前進分局、雙塔檢察院、雙塔法院合謀製造冤案,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在朝陽市中級法院內對陳桂蘭非法開庭,雙塔檢察院公訴人張口要求法庭給陳桂蘭量刑五至七年。辯護律師為陳桂蘭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官當庭播放所謂的「物證」真相光盤,當眾來驗證光盤的內容是不是構成犯罪,法官卻百般推脫,不敢播放,明顯心虛。最後律師要求當庭無罪釋放陳桂蘭,主審法官就叫「休庭」。而後,雙塔法院無視公民權利,無視憲法,無視律師的有力辯護與勸告,對陳桂蘭非法宣布私下密定的七年徒刑。

酷刑演示: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酷刑演示: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黑龍江省雙城市第三中學優秀教師康昌江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正在家裏午睡,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惡警夥同雙城惡警共十餘人破門而入,強行搜查,然後就是「擺拍」,之後康昌江被綁架到雙城公安局刑警隊,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兩刑警劉衛東、姚仁庫對康昌江進行刑訊逼供,他們把康昌江帶到二樓右側的一個房間,先將他「背銬」到椅子上,然後就對他拳打腳踢,用手掌和拳頭猛打康昌江的左右臉,直擊康昌江的嘴部,還用手猛揪康昌江的頭髮轉著圈掄其頭部,直至將康昌江折磨昏迷,然後又用水將康昌江澆醒後,接著拳打腳踢康昌江的胸部和腹部;後來他們又把康昌江從椅子上提起來,用一根「鎬把」(粗木棍)插到已經緊緊「背銬」著康昌江的雙手的手銬中間,劉衛東和姚仁庫兩人各執「鎬把」(粗木棍)一端,狠命的將康昌江從平地上抬起來,持續幾分鐘後再放下,然後再抬起來,直至康昌江再次昏迷。惡警劉衛東、姚仁庫對康昌江的刑訊逼供共持續兩個小時左右,造成了康昌江如下的人身傷害:上下牙齒共被打掉十餘顆(上下牙僅剩下四顆),口腔中存留的牙齒均已鬆動,原來是一點五的視力明顯下降,右眼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右耳聽力受損,堵上左耳,右耳聽不到外界的聲音;肋骨被打斷一根;面部腫脹,雙手麻木並傷痕累累。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雙城市法院對康昌江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審判長胡業林等人以「從事非法活動」的罪名誣判康昌江十四年的長刑。

刑警隊在這場迫害中扮演了可恥又可悲的角色,和國保大隊一樣充當了中共的馬前卒,對絕大多數的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致殘案例、非法判刑案例、酷刑案例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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