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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姥和母親發毒誓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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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九日】看了《明慧週報》有關發毒誓帶來的惡果的小故事,想起了我小的時候聽老人講的一件事。

我母親第一次結婚後生了個男孩。孩子在十歲左右,丈夫病重,臨死時對我母親說不讓她改嫁。我姥姥和母親就對他發誓:如她改嫁不得好死。

可母親在丈夫去世後過了幾年就和我爸結婚了。我剛剛記事時,那年頭生活困難,那個男孩在回我姥姥家的路上過河時就淹死了。

到了六六年的春天,我舅舅得了精神病,我母親就去看他,一進門舅舅就把我母親和姥姥用棍子打死了。我舅舅就被拘留了,他說他「打死了兩頭豬」。這件事當時整個縣城沒有不知道的。

這個血的教訓,由不得人信和不信。其實,古人對「誓」的約束是非常懼怕的,決不輕易發誓。共產黨邪教組織通過發「誓」的方式,為了給自己建立一個數量龐大,由少先隊員、青年團員和共產黨員構成的層級分明、責任各異的「犧牲」者集合體。好在神佛慈悲於人,給與老百姓「三退」的機會,將入中共邪黨團隊時發的毒誓抹掉,作廢。願良知尚存的人快「三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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