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師:與人為善 做事考慮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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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李洪志師父在《轉法輪》中講:「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

我是一位大學裏的教師,自己切身體會到,在修煉過程中,在遇到問題時,如果能嚴格要求自己,真正按照師父講的法去做,就能把事情處理好,解決問題,體現出大法修煉者應有的慈善。下面,我想把自己印象深刻的三次親身經歷寫出來。

2005年,我去東北一城市,在一個汽車站旁揚招出租車。一輛出租車剛剛停下,就來了一個警察,說不能停車,要對出租車司機罰款。當時有一位路人見此情景後,立即對我大聲說:你快上去(對警察)說(是你讓出租車司機停車的)。我急忙上前對警察說是我揚招的出租車。可警察沒有聽,依樣罰了出租車司機錢。

上車後,我看到這是一位非常樸實、本份的司機,緊張的神情中透著一種無奈,但沒有絲毫的怨恨。一問,才知道被罰了一百元。而在當時,扣除了車的份錢、油錢後,一天也只能掙到五十元左右。一百元的罰款對司機來說,並不是一筆小數字。我想事情是由我引起的,我雖然無法阻止警察不合情理的工作,但我至少可以彌補司機受到的損失、消除其給司機造成的不良後果,同時也可以向司機講真相,使出現的「問題」變成「不是問題」、甚至是好事。

我沒有急於說出我來支付罰款的想法,只是安慰司機不要緊張,安心、安全的開車。在隨後的交談中,自然說到了法輪功,我向他講了「天安門自焚」的偽案,中共邪黨的造假、謊言。他聽了之後,立即說了他遇到的一件事。他說有一次送客人,也是到了一個汽車站點,發現沒有零錢找零,他便下車向等車的乘客換零錢。這時,有一位等車的女子主動走過來給他換了零錢,並告訴他:我是煉法輪功的。司機說完後,非常感慨的說了一句:「你看看人家。」顯然,他不相信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造謠、誣陷。

下車時,我提出:因是我讓停的車,應該由我來承擔這一百元的罰款。這位司機並沒有拒絕。但當我表示,還要另外再付十七元的車錢時,他顯的非常的驚訝。我說:罰款是罰款,車錢是車錢。並告訴他我也是煉法輪功的。他聽了之後非常激動,脫口而出:我回去也要拜你們的師父。並一再表示只願意收十五元的車錢,以此略表一點心意!

我接受了這位出租車司機善良的心意,並為他能明白真相而感到由衷的高興。

一次在一門課程結束後的閱卷評分時,接到了一位學生發來的電子郵件。信的大意是:他想出國留學,課程成績能夠獲得A(優秀),對他的留學申請是很重要的。原來他覺的自己沒有考好,擔心拿不到A。我查看了他的試卷,確實成績只夠B(良好),不能評為A。這位學生平時學習成績較好,大家也是比較熟悉的,那麼怎麼處理呢?我想我是修煉真、善、忍的煉功人,不能夠因為情面而在學生成績的評分上弄虛作假。何況,弄虛作假的成績對他的未來發展也是有害的。我給他回了信,沒有直接告訴他具體的成績,只是說:你要對自己有信心。後來這位學生憑自己的成績,出國留學,並獲得了博士學位。畢業之後,又在國外一所大學找到了工作。同樣憑自己出色的教學,獲得了學生的認可、好評,拿到教學獎。在讀博士期間、以及工作後,他回國時,他都來看望過我。

從這位學生的成長、發展,我體會到:與人為善,不是簡單的、表面形式的小恩小惠,投其所好,而是真正考慮別人,為他的未來負責任。不遷就,不放任,不縱惡,引導他走正道,通過自己的正直、勤奮、刻苦,為自己開創光明的未來。

以上我所經歷的事情,是在學習、工作、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出現的問題,都可以按照真、善、忍的心性標準要求,通過與人為善、真正考慮別人來化解、解決,使事態朝好的方向發展。所以,我從內心裏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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