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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耀珍在吉林琿春市遭綁架、勞教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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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劉耀珍,今年五十八歲,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在吉林省琿春市被綁架,遭勞教迫害,在長春女子勞教所遭奴役、電擊,每天都能聽到警察的吼叫聲、打罵聲、電棍放電的啪啪聲。

下面是劉耀珍女士自述她這次被綁架、勞教迫害的經歷:

一、 在吉林省琿春市公安局遭毒打

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上午十點多,我在吉林省琿春市,粘貼大法真相不乾膠,被警察綁架到琿春市公安局六樓。

屋裏有兩個辦公人員,一個叫劉洪,一個叫李強。劉洪是個五十多歲的男子,一邊問我話,一邊記錄。李強是個二十多歲的朝鮮人,比較邪惡,讓我站在一塊方地磚內,出線就用皮鞋踢我的小腿骨,用手銬緊緊的銬住我的手,手腫的像兩個小饅頭,一週之後才消腫。

我向他們講述我煉功身體受益的情況,一名警察說:「這要是以前我早上去打你了,可現在我不會了。」我正講著,忽然從走廊進來一中年胖男子,赤紅面子,用拖把狠狠地打我左右胳膊,又用力搧了我兩個耳光,當時我就昏倒在沙發上,他並揚言說:「一會給她吊起來打,看她說不說。」(讓我說出真相哪來的,說出同修)

不一會又來了一名瘦男子,看樣子也是個朝鮮族人,對我又來軟的說:「你說出來,我就去局長那保你,放你。」我說:「我該說的都說了(講真相,修真、善、忍,一身病都好了),真相是在出租車撿來的。」後來他又用穿皮鞋的腳踢我的小腿。

作惡者當時就報應。四月八日一點多鐘,一名胖男子警察打了我,五點多鐘開車拉著四五個警察去飯店吃飯,把我放到一個派出所,用把大椅子把我的手腳都鎖上,四個小警察看著我。我要去廁所,一小男孩帶我去了廁所,給我手紙,看著我被銬的紅腫的手對我說,:「手銬是要銬死的,不然的話,越動越緊,」我說,「你這孩子真好。」他說:「你和別人不能說我好。」可見邪黨就是不叫人做好人。他們吃完飯回來接我,車上一人問司機:怎麼你開車,胖子怎麼沒回來,司機說:「他心臟病犯了,回家吃藥去了。」

一個當時所謂的對十多個國家開放的城市,公安人員也在執法犯法,逼供、打人、非法扣押我二十八個多小時,三頓不給我飯吃,不給水喝。九日中午我向他們要了幾個包子吃。我質問他們:「你們已經扣押我超過二十四小時了。」一名警察拍著桌子說:「你不說,四十八小時也押你。」我說:「別以為我不懂法。」

四月九日下午兩點多,他們急急忙忙把我送去拘留所。我對他們說:「把我的兜子還給我」,警察說:「你還要嗎?」「我的東西必須還給我」。警察讓我清點裏邊的東西是否少。裏面有一千五百多元錢,一部手機,一名善良的警察說:「你帶這麼多錢,到那裏別都給弄沒了。孩子上大學還需要錢。這名好心的警察給我保管了一千五百元錢,好人不敢留名,二十天後把錢還給我。

二、法制科人員行騙

每日三餐,每頓一個玉米麵窩頭,一碗清湯。頭幾天連筷子勺子都沒有,其實也用不著,喝完湯碗底下剩幾條蘿蔔或白菜,用窩頭一抿就完事了。一週後,來了兩個人找我問話,我問他們是甚麼人,叫甚麼名字?一個人沒說甚麼走了,另一人說他是公安局法制科的姓王。他邊問邊寫,談的很簡單。我當時就講法輪功是甚麼,不是國家取締的,是江澤民一手在迫害等真相……

幾天後王又來了,說帶我去檢查身體,有病放人,無病送勞教一年。結果兩次檢查都是心臟有問題,姓王的還是在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早五點多把我從琿春市拘留所送到吉林長春女子勞教所。並且還在行騙,說我弟弟在長春等我,檢查再有病就直接回家。路上打電話說你弟弟已到長春了(因我第二次在琿春檢查身體時家人去了)到長春後,我找家人,他們說進院檢查吧!家人在裏邊呢!把我騙到院裏,他們卻溜了,根本沒有家人。

琿春的拘留所真的像那位好心的警察所說的,把錢都給你弄沒了。我三哥、我弟弟在我被非法拘留的第三天,從黑龍江開車來到琿春市,給我存了一千元錢,還給一個警察五百元錢。在四月二十八日晚值班警察說:「明天早晨五點多鐘送你,財會沒上班,沒錢給你結賬,以後你家屬來取一千元錢吧!當時我說不行,黑龍江這麼遠不能來,今晚借錢,你也得把帳結了,你做不到,我就找你們所長。結果他一聽就把一千元錢還了給我。

三、 在長春女子勞教所遭奴役、電擊

在勞教所裏做工藝品出口,每天要幹十四、五個小時的活,幹不完就拿到監室繼續幹。食堂的伙食,冬天除了吃凍白菜、凍蘿蔔蘸醬外,再沒有別的菜;夏天吃的菜也看不見油珠。廁所每天都要鎖上,定點放廁。有一次廁所鑰匙丟了,惡警劉影慧換了把鎖鎖上,到點不放廁,把一名六十多歲的李秀華憋尿憋的在走廊直打轉,後來腿一直浮腫。

有一次我和李老太太晚上煉功,想緩解一天的疲勞和身體狀況。被值班的劉影慧發現又給我們每人加期十天。每個月不寫思想彙報的也給加期,有一名同修到期不讓回家就給劉寫了封信,排隊去食堂吃飯時遞給劉,劉接過來連看都沒看就說:「等著加期吧!」甚麼內容都不知道就加期,這是甚麼邏輯?

零八年十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我往家寫信的時候,被管教徐(許)丹把信的底稿小本子搶去。我寫的很多信都在那小本子上,給我家人的、管教的、琿春公安局姓王的,告訴家人別因為我被綁架,你們就對大法誤解,那樣會失去未來的;告訴管教大法是正的,是慈悲救人的,要善待大法,才有未來;告訴公安老王別再往這送人了,這裏的情況如何,把好人送這兒裏來,你會失去未來的。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第二天,五大隊隊長王麗梅看到徐(許)丹交給她的這小本子後,魔性大發,氣的暴跳如雷,把電棍頂到我的前胸進行迫害,不停的電,我往後退,一直退到門口,有十來米遠,然後再把我叫到窗下辦公桌前,再繼續進行電擊,就這樣反覆三、四次,最後我渾身癱軟的蹲在門口不動了。她歇斯底里的大叫,你要給我們上網啊!然後說再加期兩個月。

有一次管生產的蘇桂英把我叫到辦公室說:「你還有閒暇時間寫信,車間生產的紙袋你就每天做五百個。我說幹不完,他上來就打我兩個耳光,當時臉就紅腫,然後問我到底能幹多少,二百個?(一般人都五百個)

就這樣我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二十一天。多數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超期關押;每天都能聽到警察的吼叫聲,打罵聲,電棍放電的啪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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