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是要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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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我和同修都是七十多歲的老年大法弟子,按師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幾乎天天出去救人,堅定的走在神的路上。

在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多鐘,我們剛到商場門口,掏出光盤給世人時,突然被3個惡警及幾個便衣從後面圍上,搶走我們隨身帶的包,包裏有小冊子、光盤、還有錢包,同修錢包裏還有身份證。由於事情來的太突然,腦子一下空了,但很快意識到身份證決不能落在邪惡手裏,一邊發著正念:清除操控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一邊喊著管惡警要錢包,惡警在慌亂中翻著包,(這時圍觀很多人)翻到一個手帕是卷著的,我急忙說:這就是!惡警嘲笑著說:這就是你的錢包啊!同時把錢包還給了同修。

我們繼續發著正念。這時惡警就推我們上車,把同修推上去了,我把著車門堅決不上,當時師父一句法打入腦中;「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1]惡警還偽善的說:你得配合我們履行公務。我大聲說:我沒偷、又沒搶、又沒殺人、沒放火,也沒犯法,憑甚麼上車!惡警惡狠狠的說;等著抬你呀?我就堅定一念:我是神,誰也動不了我!這時又來拽我衣服,我威嚴的對視他:你幹啥!把手放下!他馬上把手放下了。我真真切切的感到師父就在我身邊呵護著弟子。

講真相救眾生 警察也是要救的生命

一會的功夫有很多人圍觀,有人問惡警他們怎麼了,在被謊言欺騙和邪靈操控下的惡警對眾生說:法輪功是×教,煉法輪功犯法。我理直氣壯的說:「修『真、善、忍』的犯甚麼法了?做好人還犯法呀?憲法第35條規定信仰自由。」我說完惡警也不那麼囂張了。

被推上車的同修發著正念,也就幾分鐘,把門的惡警離開了,她急忙下了車。這時我看同修下來了,趕緊對同修說:快發正念!惡警聽見了,反問到:你說甚麼?這時從人群中竄出一個老頭,惡狠狠的說誣蔑大法的話,還說你們煉法輪功的發資料,天天對人講,連小孩都不放過。看到眾生不明真相,就對他說;煉法輪功有甚麼不好,祛病健身,我得了癌症都煉好了。我好了,能不告訴別人嗎?又對那幾個惡警說;你們把光盤拿回去好好看看,江澤民因小人妒嫉迫害法輪功,薄熙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對神佛犯下了滔天大罪,你們不快明真相還跟著江澤民幹壞事,將來都得償還。這時一個惡警打電話,我發正念讓他打不出去。

在師父的加持下,我們相互配合,就是講真相。雖然時間短暫但感到了另外空間的一場正邪大戰。這時來了兩個當官模樣的惡警,偽善的問我;你家住哪裏呀?是住樓嗎?我也不回答,又問你叫甚麼名呀?我回答:叫好人!又問同修你叫啥?同修回答叫善良!邪惡招術用盡也沒達到目地。我突然心裏難過了,我慈悲的對他們說:我就想哭,我把眼鏡摘下來,眼淚下來了,我哽咽著說;將來大淘汰你們怎麼辦呢,你們警察也是要救的生命啊,這句帶有慈悲能量的話一出口就像下了命令似的,警察們一下都走了。這真是「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2]。

時時向內找 感恩師父呵護

回來後我們向內找,找到了這段時間執著於發光盤,發順利的時候,有時起了歡喜心,不知不覺的又起了做事心。同修也幫我們找,找到了平時不易察覺到的一些人心,請師尊加持去掉這些骯髒的人心,同時也感恩師尊的偉大慈悲,呵護弟子闖過這一難關。在正法的最後的時間裏入心學法,遇事向內找,多救人。讓師父多一些安慰少一些操心。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法正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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