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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抓人、抄家 無知警察稱甘當壞人

——雲南昆明市服裝店經營者自述遭綁架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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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按: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法輪功學員吳朝坤因在自家開的服裝店裏對顧客講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二天。吳朝坤勸警察不要跟隨中共行惡,邪惡又無知的國保頭目竟說:要成好人就無法當領導。言外之意是要甘當壞人。

吳朝坤,女,三十三歲,個體工商戶,家住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拖布卡鎮大荒地村。以下是她自述遭綁架經歷。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下午四點鐘左右,新村派出所警察陳華林帶著七、八個便衣突然闖進我的服裝店裏,一輪翻箱倒櫃後,把我的大法經書、《明慧週刊》等搜出來,全部扔到地上,其中一個叫陳光琳的警察還用腳不停的踐踏。我警告他;不准踐踏我的大法書,卻被他打了我頭上一下,我的商戶鄰居連聲說:大哥,不要打了,她又沒有做壞事。我說: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我犯甚麼罪了?

他們將我的大法書扔到地上之後,還讓我用手指著給他們拍照,我沒有配合。警察陳光琳打電話叫來三個警察,他們叫我把店門關了,有人來買衣裳,他們就說「不賣了」,讓周圍的鄰居把我的東西收進店裏,不斷催促我趕快關門。他們打我的時候,商店外面圍滿了左鄰右舍,幾個鄰居還進來勸說:「大哥,算了嘛。」可是他們卻不承認。

他們逼迫我上他們的車,到了我家。進了門,一個警察說:「一切與法輪功有關的東西趕緊拿出來。」我回答說,「甚麼都沒有!」這時,一警察看到門上貼著「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便對其他說:「要不要把這個弄掉?」其他警察沒說甚麼。大約過了一會,他們叫我拿上身份證,將我劫持到東川區新村派出所。

進了派出所,見到人我就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有一些人明白了真相,沒有為難我。到了晚上八點多,三個警察非法訊問我,我說:我告訴別人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多了解大法,不要跟著罵大法。我告訴人們要做好人,要為善,我犯甚麼罪了?他們甚麼也沒問出,我也不配合簽字,當晚他們用手銬銬了我一夜。

第二天(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下午,警察又打印了一些東西讓我簽字,我在其中搜查清單上簽了字,我拒絕在誣蔑大法的紙上簽字。警察嚇唬我說,如果不簽的話,要判多少多少年。當晚九點,八、九個警察將我劫持到拘留所,說要關我十二天。在去拘留所的路上,我問他們:「你們和法輪功有仇嗎?」一個警察說:「為了飯碗。」我說:「你們是警察,不是共產黨的殺人工具。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誰也沒有說話。

一進拘留所,我身上的所有東西都被搜光。進去之後,我不斷給裏面被關押的人員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個人找來一塊石灰,我就在門上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世界需要真善忍!有了真善忍人心才會變好,道德才會回升。」那些在押人員一遍接一遍的念著,有一老警察開門讓我去倒垃圾,他站在那看我寫在門上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知看了多少遍。

有幾個因打架被關進去的小伙子,一到吃飯時就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第四天,我被換到另外一個房間。當我一煉功,裏面的警察就罵我、威脅我:再煉就要關你禁閉,就要把你銬在樹上。後來,我母親和哥哥去看我。他們告訴我哥哥,說我在裏面煉功。我母親說:「煉功又不犯法,你們把她關在這裏,是你們在犯罪。」

我被關在拘留所的第四天,東川國保大隊隊長徐永林、張開禮,帶著新村派出所,兩個警察和拖布卡派出所所長和教導員,大荒地村主任黃晶晶等七人,說是要「幫教」我,叫我不要煉法輪功,中共不允許的。我說:「法律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沒有任何一條現行法律制度提到不允許公民修煉法輪功的,我煉法輪功沒有犯法。」國保大隊警察張開禮重複中共謊言:「法輪功自焚。」我說:東川那麼多人修煉法輪功,有誰自焚了?自焚是假的。中小學教科書裏的全是毒害青少年的。是中共在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是中共判了那麼多法輪功學員的刑。接著,我講了天安門自焚假案的真相。他震驚了。拘留所所長馬上進來罵我。我說:你們迫害我,我出去要把你們的罪惡曝光,讓全世界都看清你們的罪惡。全世界都有民權,就我們中國沒有。在中國,有冤無處訴,共產黨才是邪教。

第二天,婆婆、公公、六歲的兒子、姑子和我丈夫來看我,拘留所所長對我公婆說我不配合他們,說我三點鐘就起來煉功,不服從管理,不穿監服。

七月二十三日早上九點,我結束非法拘留的日子,獄警們催促我趕快走,我走到大門口,覺得不對,又返回去質問他們,經過一番理論,他們才勉強開具了一張解除非法拘留的證明。

七月二十三日當天下午兩點,我和弟弟就去派出所要我的大法書和身份證,警察說被國保大隊的拿走了。我們又去國保大隊找到徐永林,徐永林說三天以後再來找他。到七月二十六日早上八點,我們去了國保大隊找到徐永林,徐永林推脫說:「找我幹甚麼。」我就跟他講大法的美好,叫人做好人,他竟說:「不要跟我講這些,我是個領導,我要(成)好人了,我怎麼當領導!」直至最後,他也沒有將大法書籍歸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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