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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殿忠要求法辦天津濱海監獄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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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自周向陽家屬控告港北監獄酷刑犯罪以來,已有聶寶利、魏廣華、樊建明、陳麗豔、周向陽、李希良等十餘位法輪功學員,相繼站出來投訴港北監獄故意傷害及致殘致死致瘋的犯罪嫌疑人張世林、李國宇、宋學森等,呈群體作證指控之況。中共司法部門並沒有給予切實的查處,監獄管理局、司法局等相關負責人,被指涉嫌不作為,瀆職甚至包庇罪責。

現在又一位法輪功學員──吳殿忠,以自己在被酷刑故意傷害中致殘的案例,再次站出來投訴和作證,要求有關部門調查港北監獄的酷刑犯罪,法辦責任人張士林,並給予賠償。

我繼續為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存在酷刑犯罪作證

出獄後到醫院診斷才知道長期疼痛緣自脊椎骨折等創傷

我在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從天津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回到家中。因為在監獄期間警察指使犯人對我故意傷害,我一直腰背非常疼痛。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醫院檢查身體。經過醫院檢查證明:我的脊椎胸腰段曲度不良,第11胸椎楔形變扁,臨床診斷:胸11椎陳舊壓縮骨折(這是監獄包夾我的張鎖強按我頭所造成的後果);腰椎間盤突出和骨質增生、腰椎退行性變(這是監獄包夾我的張曉月用膝蓋用力撞擊我的腰部所造成的後果);醫生說:「只有很強的外力撞壓才能導致這樣的骨折。」

從監獄回家後,我找到社區居委會的張主任說了我被濱海監獄造成身體傷害的經過。我說:既然這個政府聲稱是法制社會,要依法治國,我就請你幫助我找法律援助,我要請律師控告監獄對我的迫害。張主任開始答應幫我去找法律援助,之後卻一直找藉口推脫(我知道他受到了他的上級的壓力,但他又答應了我,所以他只能推脫)。然後我找了幾個律師事務所,說了我在監獄被迫害的經過,律師們都很同情我的遭遇,但只是給我出主意並不敢接這個案子。有的律師直接告訴我,檢察院不讓他們接有關法輪功的案件,目前我一直尋求正義的律師幫助我控告天津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對我的迫害。

張士林等人慫恿四個犯人故意傷害致我傷殘

我是2009年1月13日被天津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同年9月17日被送到天津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五監區,當時的大隊長正是被法輪功學員共同投訴指控的張士林。當天下午我被強迫坐小板凳,前後左右四個包夾犯人看著我,晚上11點半睡覺早晨5點被強行喊起床,強迫坐板凳,不能說話不能動。我一直要求見監獄警察問為甚麼被強迫坐板凳。包夾犯人再三推托不給找警察(實際上警察就在前面監控室看犯人迫害我的錄像)。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9月23日(週三),我要求找警察問我為甚麼被強迫坐小板凳時,包夾犯人不但不讓找,而且繼續強迫我坐板凳。當我拒絕坐板凳時,被張鎖、張曉月、張迪、張建民四個包夾犯人強行按住坐小板凳,塑料板凳都壓碎了,我被按坐在地上,張鎖踩住我的腳用力把我的頭往下按。這時候我的後背發出喀一聲響,當時張鎖也嚇了一跳,我頓時渾身無力,上身失去了知覺。到監獄小醫院檢查身體血壓高達二百六十(只是量了血壓,沒做其它檢查)。當時我說:我要讓我的家人請律師告這些迫害我的人,你們沒有任何權利這樣迫害我。在沒有做任何治療的情況下,我被背回了監舍。

9月24日早上五點,張鎖、張迪、張曉月、張建民四個包夾犯人又把我從床上強行拽起來。在我已經被迫害的腰部不能直起的情況下強行把我按到小板凳坐著,四個包夾犯人前後左右用力擠,張迪用拳頭頂我右肋,拳頭頂累了,又拿牙刷把頂(在事後的一年多,只要喘大氣我右肋都會很疼);張曉月在我坐不住的情況下用膝蓋用力撞擊我的腰部,直到把我折磨的昏死過去。獄警又讓包夾犯人把我背到監獄小醫院。當時我血壓很高,獄醫說:不治療會有生命危險,我堅持先控告包夾犯人對我的迫害,之後再談治療,因為他們的治療目的在於消失創傷證據,他們又把我背回監舍。在不告知我藥物性質,無視我知情權的情況下,強行給我打了一針不知名的液體。

從那以後,我每天都在疼痛中度過。2010年3月底,我要求監獄檢查我腰疼痛原因時,監獄給我做了X光檢查,監獄說沒甚麼問題,就是有一點骨質增生。2010年7月28日我住進監獄小醫院,每天都在病床躺二十多個小時,背部疼痛才有一些緩解。當時監獄曾二次表示──在我認罪的情況下就能「保外就醫」。(因為從監獄當時的X光檢查完全可以看出當時我已經被迫害致骨折的情況,監獄方面作惡心虛才有此想法)。我說自己沒有犯罪。直到2013年1月12日(判決書定的回家日期),我才從監獄回到家中。

醫院的診斷證明已經充份證明港北監獄對我造成的人身傷害,希望有關部門調查港北監獄對我的傷害,還我一個公道。

眾人舉報、投訴和指控港北監獄

2011年5月周向陽家屬就針對港北監獄在2005年到2006年對周向陽的地錨酷刑迫害向有關部門控告港北監獄。又有舉報港北監獄大量酷刑犯罪和李希望被酷刑迫害致死的兩封舉報信。

此後的一篇《我有責任站出來配合對港北監獄酷刑犯罪的調查──投訴天津市港北監獄(現天津濱海監獄)犯罪嫌疑人張士林》,被投遞到相關政府部門。這是一位叫聶寶利的法輪功學員,以他親身經歷,為港北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及張仕林等人的犯罪行為作證。他在投訴中悲憤地寫道:「幾個月來,我一直在關注著周向陽家屬控告港北監獄張仕林酷刑虐待犯罪一案,也聽說了有人舉報了港北監獄普遍存在此類罪行(其中也包括我的案例),前不久又聽到了法輪功學員李希望在港北監獄僅僅十天就被地錨酷刑折磨致死的消息,我很難形容自己的悲憤心情……」。

之後,又一位曾在港北監獄遭受過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樊建明,站出來投訴港北監獄二惡之一的張仕林。他自述了親身經歷的地錨酷刑(也正是這位犯罪嫌疑人--張仕林指使的),證實了港北監獄的殘酷的犯罪行徑的存在。

面對大量證據材料和證據線索,政法部門卻置之不理,一再敷衍搪塞控告申訴,甚至包庇犯罪、有共同犯罪的傾向,張仕林這樣的罪惡兇手還在逍遙法外。當時有近十位曾在港北監獄遭受過各種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參與簽名作證,共同證實了之前的一份關於港北監獄存在大量酷刑犯罪的舉報信內容,要求查處港北監獄的酷刑犯罪,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張仕林、李國宇、宋學森等的刑事責任。

這份為舉報信簽字共同作證的證據材料,在十二月份由周向陽的倆位北京正義律師,遞交到天津市檢察院和監獄管理局,但一直沒有正面答覆。不管怎樣,港北監獄存在大量酷刑犯罪的事實,是無法迴避的,然而天津政法系統公然不作為,玩忽職守。司法部門負責人,可能存在瀆職罪責。

港北監獄還在繼續作惡 沉默即是對罪行的縱容

法輪功學員滑連有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竟被冤判七年,在港北監獄遭受迫害。後被轉送監獄系統的新生醫院。目前,滑連有還在絕食反對對他的迫害,已經一年多了,身體已經非常虛弱了。

法輪功學員張子文,2011年9月底被劫持到天津港北監獄迫害。在副中隊長高佩治的指使下,由罪犯郝剛及宋惠為主,魏延紅等為輔對張子文進行迫害。郝剛和宋惠在張子文的罩服、秋衣、秋褲、褲衩、枕頭、拖鞋上都寫上了誣蔑法輪功的話,因張子文不放棄信仰,拒不「轉化」,遭到獄警酷刑迫害,身體受到極大傷害,出現高血壓等現象,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晚上送到天津市一中心醫院搶救。監獄打給家屬的電話說:醫院已下了「病危通知書」。而獄方既想推卸責任,又毫無人性的要求家屬答應特別條件才讓保外就醫。

直至今天,有關部門對港北監獄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一直沒有正面調查,面對諸多證據,李希望、朱文華被迫害致死的冤情也沒有得到伸冤。而且港北監獄還在繼續做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我對滑連有、張子文的處境也深感擔憂,也想為他做些甚麼。

上百位正義律師的上千場無罪辯護中,已經講清,以「刑法300條」為名對法輪功學員抓捕,起訴,判刑,關押,都因為屬於蓄意錯用法律條文,而相應構成非法拘禁罪,誣陷罪,枉法裁判罪。而港北監獄以為「強行轉化」目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暴力與酷刑,是在非法拘禁的情況下,對這些無辜的好人實施的故意傷害等犯罪行為。

我在此為港北監獄存在的酷刑迫害犯罪作證,並且要求有關部門調查港北監獄的酷刑犯罪,查辦對我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犯人和責任人張士林,並給我以賠償。

在巨變的前夕,請站在正義一面,履行自己的責任吧,哪怕是為了自己和親人!

申訴人:吳殿忠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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