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講真相要人
為營救同修走出魔窟,我同被迫害同修的親人一起先後到公安局、信訪辦、610、檢察院、法院、人大、政協、政府辦等部門講真相要人。有一次到610辦公室,我同他們講:被迫害的這位同修不論在社會上,還是在家庭,只要知道他的人都說他好,他家上有老,下有小,家屬在外地工作,家裏離不開他,你們趕快放他回家吧。他們說他煉法輪功是「違法的」。我說你們不能這麼說,煉法輪功不傷害任何人,不損害別人的利益,沒有給社會造成任何危害,怎麼違法呢?這是一種信仰,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相反強制改變別人的信仰才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我讓他們拿出法輪功違法的文件和證據,他們幾個人由這間辦公室找到另一間辦公室,拿了一本誣蔑誹謗法輪功的資料,指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給我看。我說:這我看過,「邪教」肯定應該懲治和取締,但法輪功不是邪教,這裏面哪個文件說法輪功是邪教了?他們無話可說。臨走時我鄭重的對他們說:你們也有父母兒女、兄弟姐妹,人做事不要太過份,多行不義必自斃,結善緣得善果,你們好好想想。
第二天國保大隊長帶一行人抄了我的家。人們要是在電影或電視劇裏看到那場面,一定會感到驚心動魄,因為國保大隊長帶一行人到我們單位找我的時候,我正在國保大隊講同修被綁架迫害的真相。由於師父給我擋著,他們抄家沒找到他們要的東西,加之我們單位領導出面,不讓他們抓人,他們只搶走了我的大法書籍,電腦、手機、光盤。我最痛心的是搶走了我的一整套大法書籍。很長時間我一直在痛悔中,覺得自己不配當大法弟子,修煉十多年,大法書都沒保住,真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其中也有怕的陰影籠罩著我。
那段經歷給我修煉造成很大的障礙和干擾,但是修煉大法在我心中扎了根。我遇到問題矛盾經常與同修切磋,同修們也都很關心我,因為營救的這位同修與我既是同修,又是親人。同修們經常高密度長時間發正念清除邪惡,有時同修在法上的一句話,對我的幫助都很大。
那時師父接連發表了《甚麼叫助師正法》、《大法弟子必須學法》、《甚麼是大法弟子》的講法。師父的這三篇講法我學了好多遍。我的思想漸漸明亮了,覺得這種消沉的狀態不對,老是背著這種包袱,嚴重的阻礙我做好三件事,干擾我修煉,這也是要去掉的執著。在矛盾中,我按照師父的法理向內找,清醒的認識到:國保大隊隨便抄家是違法的,是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但我是大法弟子,問題出現了,應該無條件向內找,紮紮實實修好自己。從表面上看,營救同修,到公安局、信訪辦、610等部門講真相要人,這沒有錯,錯的是自己在營救同修時存在的人心,如爭鬥心、顯示心,不為別人著想和把對方當作對立面而不是真正從內心要救度他們,等等。找到這些人心,頓覺輕鬆多了,再學師父《大法弟子必須學法》的講法時,有了更深的體悟。
師父說:
「特別是在正法期間,所有宇宙中的正負生命都想在這次正法中能夠被救度,包括最高的層層無量巨大的神,特別是它那些個世界的眾生,因此它們都在世間、三界之內插了一腳,它們能失去這萬劫不遇的救命機會嗎?你得救我,都說你得救我、你得救我,但是表現形式可不像世間的論理認識那樣的,求人時要很禮貌的、很謙卑的才行:你救我、我得先感激你啊、我給你提供方便,可不是這個。在它們來看,你要能救了我,你得能到了我這層次才行,你得有這個威德,你才能救了我。你沒那個威德、你沒達到我那麼高,怎麼救我?那麼它就讓你摔跟頭、吃苦、去你的執著,然後把你的威德建立起來,你修煉到了哪個層次了,你才能救了它,都這麼幹。所以我過去講,大法弟子作為一個修煉人,看問題和人應該是反過來的。有的人覺的碰到不高興的事了就不高興了,那你不就是個人嗎?有甚麼區別呢?碰到不高興的事的時候,正好是你修自己的時候、修心的時候。過去宗教中不是講向內修心嗎?現在的人你別聽他講,他不一定知道真意是怎麼回事。真正的去修你自己,碰到矛盾了、碰到問題了看自己哪錯了、我應該怎麼去對待,用法來衡量。大家想想,這不就是修煉嗎?無論你出家也好、你在家修也好,常人能這樣做嗎?不能的,你不就在修自己嗎?碰到不高興的事,碰到使你生氣的事,碰到個人利益、自我被撞擊時,你能向內看、修自己、找自己的漏,矛盾中你就是無辜的也能這樣:哦,我明白了,我一定是哪沒做好,就是真的沒錯,也可能是以前欠下的業債,我把它做好,該還的就還。不斷的碰到這樣的問題,不斷的遇到這樣的事情,不斷的修你自己。那麼如果修煉人這樣看問題,用正理修自己,你們在常人中碰到的不高興的事是不是好事呢?你要想修煉、你要想脫離三界,你要想返回你原來的地方,你要想救度你那一方世界的眾生,你要真的是在助師正法,這不是給你提供方便、這不就是叫你真正的修自己嗎?你碰到那些不好的事情不就是給你鋪路呢嗎?你為甚麼不高興呢?」[1]
我真正的清醒了、明白了,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了。我是大法弟子,是助師正法的,不只是救度正的生命,負的生命也要救度。不管是610,還是國保大隊,它們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儘管對大法弟子做了很多壞事,它們也是最可憐的;它們受共產邪靈的毒害最深,它們表面人的這層都在舊勢力、黑手爛鬼、共產邪靈的掌控之中,而它們真正生命的自我還是想得救的,是來結緣的,儘管他們是負的生命,我也應該救度。後來我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把我遇到的每一位生命都當作自己應該講清真相、救度的眾生。不管他們是正的生命,還是負的生命,是善的,還是惡的,我都用善、用慈悲來化解。
營救同修的同時救度世人
師父在《理性》中講:「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這就是在建立覺者的威德。」家被抄了,大法書籍被搶走了,但作為大法弟子,師父安排的三件事不能不做,營救同修、營救親人的事也不能放鬆。通過學法修心、向內找,我的心性在提高。大法弟子的責任都很重大,每位大法弟子的時間都很緊迫。首先我得理順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和營救同修的關係,後來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我逐漸領悟到:營救同修的過程,也是做好師父安排三件事的過程,彼此之間是圓容的、對應的,法學好了、正念強了,心性就提高了,能量也就大了;心性高了、能量大了,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營救同修的事就會做好。
今年初,我走訪了我們當地的很多律師事務所。我把律師當作應該救度的對像,向他們講大法的真相,講大法弟子被抄家、被綁架迫害的真相,同時請他們幫助我們提供法律援助。經過走訪這些律師事務所,收穫不小。讓我對我們當地律師事務所有了一個了解,他們基本能代表我們這個地區的眾生,有的律師很正義,直接說法輪功是蒙受了千古奇冤,並且願意收很低的費用為我們服務,免費為我們提供諮詢。當然也有站在邪黨那邊為迫害說話的,多數律師心裏明白大法真相,但力不從心,因直接涉及到執政的邪黨。從個人切身利益著想,不願再給自己添麻煩,所以大多數律師不願意接受法輪功學員的案子。
在正義律師的幫助下,我對法律程序有了一個了解,先後到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了解被迫害同修的法律程序到了哪一步?到公、檢、法部門跑了一圈,才知道被迫害同修已被公安局起訴到檢察院,檢察院正在審查中。我把了解的情況及時告訴當地同修,讓同修整體配合營救被迫害同修。有的同修到關押被迫害同修的看守所近距離發正念,有的同修整點長時間不間斷發正念。我經常到區、市兩級檢察院講真相要人。我把遇到的檢察官都當作自己的有緣人,是我應該救度的對像,始終記住師父的話:「我想千萬別心灰意冷,對誰都慈悲這樣去做,有熔化鋼鐵的慈悲就能做好。」[2]。不管他們怎麼對待我,我無怨、無恨,以苦為樂,用修煉人的心態包容他們。把他們都當作師父的親人,是我應該救度的有緣人。
我到檢察院跑了很多次,總是慈悲的對遇到的每一位檢察官講同修被迫害的真相,喚醒他們的良知。有一天,在一位檢察官的幫助下,我找到了主審被迫害同修的檢察官,因為不管是誰,我都把慈悲留給他。後來這位主審的檢察官也不錯,他把公安局起訴的案卷給我看,我看後直接告訴他,公安局起訴的罪狀沒有法律依據,並把我分析的原因告訴他,我看得出來他默認了,在這過程中我們一直相處友好。
後來,我受一位明白了真相的同事的啟發,把同修被迫害的真相寫成書信,面對面送到區、市兩級的政法委、610辦公室、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一次,我到政法委,也是跑了很多次以後,正碰到一位辦事員與領導談話,這位辦事員見我又來了,很生氣的說:「你總是找我們領導,到底有甚麼事?」我心想好,總算找到說話機會了。我從包裏拿出備好的書信,雙手遞給她,並祥和的說,你看看就知道了。接著我又拿出一封信雙手送到那位領導手中,簡單介紹了一下被迫害同修被綁架抄家的情況。這位領導接受後,叫我放心,他會轉下去的。
過了兩天,我到610辦公室,610的人員告訴我,這封信政法委已轉給他們了。我想這真是師父說的:「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3]。首先公安局的人說這位同修起碼要判四年,結果檢察院把被迫害同修的案卷退給公安局要求補偵查,因證據不足。
營救同修的過程也是提高心性的過程
檢察院補偵查的意見出來後,同修的家人、親戚轉變很大。本來他們也隨著同修在承受壓力、痛苦和迫害,也是有話無處說,有苦無處訴,於是苦水、氣恨都衝著同修來,認為邪黨獨裁,說甚麼是沒有用的,是無法改變的。這無形中把邪黨放大了。他們知道這個邪黨壞,只是無奈。現在檢察院說「證據不足」,讓被迫害同修家人、親戚在痛苦中看到了一點希望。同時對當地同修的鼓勵也很大。過程中,也讓檢察官們看到了修煉法輪功的是好人,他們遵紀守法,道德高尚,是最可信賴的人。
經過兩次補充偵查,在檢察院審查近五個月後,檢察院還是向法院公訴了被迫害的同修,這個結果對我的打擊很大,思想出現了矛盾,認為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是在真修自己,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學法修心、發正念、講清真相救人都做的不錯,並且認為自己是在真正的用慈悲救度眾生,為甚麼出現的結果會是這樣?經與同修切磋,同修一方面鼓勵我,同時也指出了我的不足,即對親情和做事結果的執著。在同修的幫助下,我靜心學法,不斷向內找。
師父的《二十年講法》發表了,當我讀到師父說:「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來講,以前我一直在講,我說大法弟子有這麼大的歷史使命,要承擔救度眾生的責任,肯定是有你們自己能走通的路。這條路必須是一條能達到標準的路,這樣宇宙眾生才佩服,才能干擾不了,你在這條路上才會沒有麻煩,才會走的很順暢。否則的話,帶著各種執著、人心,那麼在這條路上就會遇到許許多多的麻煩,麻煩擋著自己過不去。其實走不正路,一個是業力的原因,其中包括生命背後帶著的麻煩,各種恩怨、誓願,與各種生命的連帶,等等;一個是自己人心的執著。」
對照師父的講法,我體悟到:在營救同修的這條路上,自己比以前的心性提高了,因此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自己各方面有了新的起點,師父安排的三件事比原來做的紮實,但是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歷史使命重大,自己的心性還沒有達到大法的標準,還有要修去的業力和人心的執著。我還想到,法院裏也有我的有緣人,那裏同樣有我要救度的眾生。
明白了師父的法理,找到了自己的執著,作為一個真修的大法弟子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營救同修的這件事還沒有結束,都在向好的方向轉,只要我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正念正行,一切都在大法中圓容,都是師父說了算。我們按照師父說的去做,紮紮實實修煉自己,修去對親情的執著,不注重做事結果,把每一個過程做好,有師在、有法在,一切都由師父安排。以大法為標準,在矛盾中向內找,用正理修煉自己,走正走好我們的路。
在網上看到很多同修被抄家綁架,同修們找公安局、法院、610講真相要人的比較多,其實檢察院這個程序也很重要,公安局逮捕人要經過檢察院批捕;公安局偵察起訴要經過檢察院審查再向法院公訴,請同修們注重在檢察院這個法律程序中講清真相救人,同時也會把營救同修的事做的更好。
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2]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洪吟二》〈法正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