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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法官說:「我們院長不懂法!」

——湖南衡陽中院撤銷一審指控卻捏造新罪名維持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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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近日,湖南省衡陽中級法院,對熊秋玲女士上訴案做出終審,撤銷了一審原有罪行的指控,卻以「窩藏罪」維持一審原判三年徒刑,成為法治笑柄。有法官說:「我們院長不懂法!」衡陽中級法院做賊心虛,二審不敢開庭。

衡陽市耒陽市熊秋玲女士一九六零年出生,耒陽市藥材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在自己家中被衡陽和耒陽國安與蔡子池派出所十幾名惡警強行入室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來她家做客的湘潭法輪功學員黃朵紅女士。當天,她被非法關押耒陽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二月過年前,耒陽法院秘密開庭(沒有辯護人,只有她女兒一人旁聽),一審誣判熊秋玲三年徒刑,藉口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熊秋玲和家人不服,上訴至衡陽中級法院,聘請律師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陳述,耒陽法院在判決書中所採用的證據不足,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法律懲罰的是行為等,應無罪釋放熊秋玲女士。

二零一三年五月,衡陽中級法院法官匡精梓、刑庭副庭長陳紅等鬼鬼祟祟到耒陽市提審熊秋玲女士,但問的卻是黃朵紅的事。熊秋玲心胸坦蕩,向她們講述法輪功真相,同時勸她們不要迫害好人,選擇一個好的未來。

二零一三年六月,衡陽中級法院將終審判決書送到熊秋玲女士手中,撤銷了耒陽法院一審對她所有罪狀的指控,卻添加「窩藏罪」,誣判熊秋玲三年徒刑。顯然,中共玩了一個流氓手法,迫害善良無辜昭然若揭。

黃朵紅女士是來熊秋玲家做客的客人,一個按「真善忍」原則做人的好人,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樂善好施,經常幫助家境貧寒的學生。她處處事事先考慮別人,在家,她是一個好妻子、好兒媳、好女兒,孝順雙方父母,贍養老人,幫助關心弟妹。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湖南湘潭市雨湖區法院在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黃朵紅非法開庭。來自北京的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官當庭無罪釋放黃朵紅。法官稱要向上級彙報再做決定。

五月中旬,湘潭市雨湖區法院打電話給黃朵紅的律師,說是湘潭市公安局又搜集了所謂新的「證據」,律師是否再為黃朵紅辯護,被律師嚴厲拒絕了,並告知他們這是非法的。

可笑的是,衡陽中級法院卻將熊秋玲誣判「窩藏罪」,反以此來證明黃朵紅的「有罪」。這樣的「循環論證」邏輯混亂,只能出在堂堂的「法院」,難怪法官都說:「我們院長不懂法!」

實事上,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來就沒有用過法律。但是,它卻欺騙人民,以法律裝點門面,為迫害找理由,掩蓋其邪惡罪行。中國司法是在中共操縱之下成為迫害人民的工具。在天滅中共之際,奉勸相關人員順從天意,退出中共,將功補過、選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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