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513】大法改變了爭強好勝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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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修煉以前我是個爭強好勝,卻又患得患失,對名利看得很重的人。由於家庭「出身不好」,在中共統治下,深受其害,一直活得很不如意。比如,考初中時,本來考試成績已達到了錄取分數線,學校到我村調查時有我的名字,卻沒給我下錄取通知書,後來才知道我的名額被我村一個軍官的兒子頂替了。文革時,做人如履薄冰,平時說話,辦事處處小心;自認為無論甚麼事,別人做可以,自己做了就不行;一樣的話別人能說,自己就不能說。

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了,因為成份高,很難找到意中人。如提到的人家自己心裏不願意,還經常被人私下說:「她還想嫁個甚麼人家呀?成份高,還挺挑剔!」聽到這話,心裏別提有多難受了,當時就恨自己:為甚麼偏偏就出生在這個家庭!抱怨自己命運不濟。

結婚後,婆家是貧農,我爭強賭氣的過日子,想活出個樣兒來,出人頭地。老伴停薪留職後,和別人合夥辦了個廠,生意不錯,賺了一筆錢,蓋了十幾間新房,當時很氣派,又買了新家具。生活富足了,按說該滿足了,可以好好享受享受了。但是,經歷過三年的大飢荒挨餓的苦日子,使我養成了過於看重財物的習氣。看著甚麼東西都中用,甚麼東西都捨不得扔。平時如佔了便宜,或意外得到點錢財,心裏就很開心,如吃了虧或損失點兒甚麼,心裏就彆扭,心痛得不行。在家裏,雖然賢惠,孝順老人,家庭和睦(和兩個沒成家的大伯哥、婆婆一起過),但對自己的老伴卻很苛刻。我常對老伴說:「我誰的屈都能包,你的屈我可不包。」老伴脾氣好,可我老覺得不如意,看不起他,經常找他的岔,鬧起來我還常有理,即使沒理也要狡辯三分,非得把錯兒全歸咎到他的頭上,每次鬧起矛盾來,他要不向我道了歉,我就沒完。

一九九八年,我意外的得到寶書《轉法輪》,書中的法理像吸鐵石一樣吸引著我,我從寶書中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人是從哪裏來的,百年後又到哪裏去,人為甚麼活在世上,人為甚麼會得病,病是怎麼來的,如何才能根除疾病,如何才能返本歸真……,我的人生觀來了180度的大轉彎。從此我下決心:既然得到了正道真法,一定堅修到底,決不放棄。

以前我認為自己是個響噹噹的好人,在村裏口碑也不錯,可是,學法後再也不敢那麼認為了,原來我離「好人」的距離還差的很遠。特別是「向內找」的法理,觸動了我的心,不由得就想:我甚麼時候向內找過呀?無論和誰產生了矛盾,歷來都是把自己的錯千方百計的掩蓋起來,把錯全都推到對方,一切都怨別人。

法輪大法的法理潛移默化的淨化著我的心靈,歸正著我自己的言行,在老伴面前那種唯我獨尊的氣勢離我越來越遠,和別人有了矛盾,也不和對方一般見識了,心胸寬闊了,心情好了,也不找老伴的斜茬了。時刻不忘自己是個修煉人,在任何情況下,只有找自己的份兒。連老伴都說我變了,脾氣也變好了。前段時間發生了這麼一件事:

一天,老伴到老家去喝喜酒,我正好想到找同修辦點事。回到家已近傍晚,因中午沒吃飯,覺得餓了,先做了點飯。吃完後也就快該做晚飯了,心想,我才吃過了,老伴喝了酒也不知還吃不吃(他喝了酒有時就不吃飯了),他要不吃我就白做了,還是先學會兒法,等他回來再說吧。於是我就看書。過了一會兒,老伴回來了,見我沒做飯,氣就不打一處來,把手裏的麵條一扔,跟我鬧了起來。我趕緊到廚房給他做飯。剛炒好菜,他衝進廚房,一把奪過炒勺說:「我不吃你做的這個飯!」說完就氣沖沖的走了。

我想:修煉人和常人發生矛盾,百分之百是修煉人的錯。不管今天這件事怨誰,我是修煉人,我不能和他一般見識。再說了,修大法首先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1]。罵我,只是給我鬧一頓就忍不下去了嗎?我這叫修煉人嗎?於是,我接著給他做麵條,做好了就到鄰居家叫他,他還是氣囊囊的,氣兒不小,也不用正眼瞅我。我笑著向他賠禮道歉,勸他消消火,忙回家去吃飯。鄰居也勸他,好說歹說才回家吃了。這事要發生在修煉前,一是他也不敢衝我發脾氣,他發火,我還不饒他呢!常言說:「江山易改,秉性難移」,但是我的心性在法輪大法的修煉中得到了提高,道德得到了昇華。

修大法後,我的利益之心也淡了。有這樣一件事也說說吧。

年前,我們買了些瓜子到油坊榨了點兒油。榨完後一過秤,連油和餅整整多了五十斤,當時我認為是賣瓜子的不小心稱錯了,準備去找賣瓜子的退錢。把油送回家後,順便去看姑母。剛走到她家胡同裏,她家鄰居正好碰到我,向我打聽說:「你那個賬兒對了嗎?」我說:「可能是錯在賣瓜子的那兒了,明天我去給人家把錢退了。」姑姑的鄰居說:「我想你這事兒沒錯在瓜子上,是多稱了半袋餅。當時我以為屋裏那半袋餅也是你的,就給你放到秤上了。」(因我當時去吃午飯時,是姑姑的鄰居給我幫忙的,究竟出了多少餅我沒見。)我恍然大悟說:「那我得趕緊告訴油坊的人,誰來找,我好給人家退錢。」

沒顧得上看姑母,我立刻又返回油坊,把事情一說,油坊的人說餅是他們的。因當時我沒裝著錢,就說好第二天給他們把錢送去。回家後,我和老伴又算了一下,又發覺油坊裏每斤餅給我們少算了五分錢。第二天,我到了油坊,給了該退的錢,又拿出二十元,說明他們給我少算了錢,也沒算上損耗,請他們一定收下。油坊的人都被感動了,都說:「餅錢我們收下,這二十元我們說甚麼也不能收,為這事叫你跑了好幾趟,我們心裏也過意不去,你要不說,這餅錢我們上哪找去呀!我們真碰上好人了。」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師父教我們做好人,凡事為別人著想,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不然,我也不會這樣做的。」

當時油坊裏,還有不少人等著榨油,其中有一個人說:「還說人家煉法輪功的不好?這年頭誰還能做到人家這樣呢?」

像這樣的事我親身經歷過不少,比如:買東西多找給我錢,發現後設法給人家送回去;坐車售票員忘了讓我買票,下車時,主動找售票員補上等等,這種事很多。

是法輪大法的法理改變了我,是師父教我做人就要按「真善忍」做個好人,「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是人的本性。中共與「真善忍」為敵,瘋狂迫害按「真善忍」做人的法輪功學員,作惡者在紛紛得到報應,那是他們應得的下場。試想,連人的本性都不容的人能有未來嗎?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一》〈新加坡佛學會成立典禮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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