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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豐滿法院無理要求家屬解聘外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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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中午,吉林市警察與社區人員在常實家樓下瘋狂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常實、他的妻子張敬東和女兒常慧瑩一家三口。用從常實身上搶來的鑰匙,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

張敬東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拘留所僅十多天就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惡警將掛著氧氣袋的張敬東送往長春女子勞教所。吉林市豐滿區江南派出所惡所長丁立傑說:「抬也把她抬長春去。」因身體狀況勞教所拒收,張敬東回到家中。

常實十九歲的女兒常慧瑩,被劫持到沙河子洗腦班遭受了二十多天的洗腦迫害,身心遭受了嚴重的摧殘後才被放回家。

常實遭酷刑折磨後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已八個月了。目前面臨非法庭審。判刑只是因為常實買、賣了兩部有發彩信功能的手機。為此家人聘請了北京律師為常實做無罪辯護,要求無條件釋放常實回家。律師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末完成了公安、檢察院階段的法律程序,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前將有關資料郵寄到了豐滿法院。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五)豐滿法院負責常實案的辦案人趙亮(女)給常實的女兒常惠文打電話告訴不許請外地律師,限制在下週五(四月二十六日)前請當地律師。家屬多次與趙亮對話,堅持請原來的律師,希望她們能按照法律辦事,維護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常實一家,右一是妻子張敬東,右二是大女兒,下邊的是小女兒常慧瑩
常實一家,右一是妻子張敬東,右二是大女兒,下邊的是小女兒常慧瑩

常實,男,五十三歲,畢業於長春郵電學院,原是吉林市電信局工程師。工作期間在單位是業務骨幹,曾多次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妻子張敬東曾是上海海通證券公司吉林分支機構財務處主管會計,因心臟病和多種疾病長期住院治療,曾經出現生命危險,不能正常上班,她還患有嚴重的神經衰弱,整宿睡不著覺,渾身沒勁,非常痛苦。

一九九七年經人介紹,常實每天陪妻子去學煉法輪功,僅一個月,張敬東全身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從此身體健康,十多年來沒吃過一片藥,無病一身輕。夫妻倆深深感到法輪功不僅祛病健身有奇效,而且是一部高德大法,雙雙走入大法修煉。

遭酷刑「鐵棍擀腿」 被迫失去工作

在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的十四年裏,常實一家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曾多次遭邪惡騷擾、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常實被吉林市安全局惡警綁架、抄家。惡警搶走、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各一台。新買的麵包車一台,價值三萬多元,還有女兒的金項鏈。常實穿的皮鞋都被惡警搶走,至今沒還。惡人還到處翻找房票,要沒收常實在錦東花園的住房。

為逼迫常實說出真相資料點,惡警對他進行刑訊逼供,使用各種酷刑折磨,其中一種酷刑是鐵棍擀雙腿,極其殘忍,常實的雙腿肉和骨頭都被惡警擀分離了。安全局惡警陳某(此人個不高,長的很醜)公開敲詐:給他五萬元錢他就放人。

常實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六個月,惡警勒索了親朋好友很多錢,才將他放回。常實身心受到了嚴重的摧殘,並從此失去工作。

妻子掛著氧氣袋被劫進勞教所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中午,常實在自家樓下被吉林市豐滿分局長江派出所惡警夥同長虹社區惡人瘋狂綁架。惡警連打帶拽的將他塞進警車。另有七、八個人衝上樓去,用從常實身上搶來的鑰匙打開屋門,進屋就兇狠的一腳把常實的妻子張敬東踹倒,連同十九歲的女兒常慧瑩同時綁架。並強行抄家,將兩台電腦及現金(六千多元)還有貴重物品搶劫一空,然後連屋門都不給關就揚長而去。張敬東是被用繩子捆綁著帶下樓的。張敬東上身只穿了一件小背心。張敬東對樓下觀看的人群說: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我們沒犯法。當時樓下圍觀者有三十多人。鄰居說:警察從常實家抄走很多東西,搬了好大一會兒,裝了一汽車。搶完東西後連門都沒給鎖就揚長而去了。從門外看屋內被翻得亂七八糟。

惡警當天下午對常實刑訊逼供,後將他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張敬東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拘留所,僅十多天就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幾名公安局警察將生命垂危的張敬東送進醫院進行全面檢查。當時張敬東全身麻木、僵硬、呼吸困難,症狀是心梗和腦梗。搶救大約三十分鐘左右,張敬東才脫離危險。醫生要求馬上住院治療。但這幫警察強行把張敬東推出搶救室,當時張敬東左右手都掛著吊瓶,鼻子上吸著氧氣,被抬上120救護車,車後面還跟著一輛警車救護車離開吉林市中心醫院後,將奄奄一息的張敬東送往長春女子勞教所。江南派出所一個姓丁的惡警說:「抬也把她抬長春去。」

常實十九歲的女兒常慧瑩,被劫持到沙河子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身心遭受了嚴重的摧殘迫害後才被放回家。

常實一家在吉林市江南「北華大學」校內租賃一個攤位,經營小商品維持生計。全家人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遭綁架後,北華大學校領導懼怕中共邪黨淫威,落井下石,取消了與常實簽訂的租賃合同,收回攤位。

檢察院退卷 公安局仍拒不放人,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為常實做無罪辯護

豐滿區公安分局堅持要對常實非法判刑,豐滿區檢察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將所謂案卷以證據不足(根本就沒犯法)退回。但豐滿區公安分局拒絕放人,圖謀繼續迫害。目前常實仍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遭受迫害。為此家人聘請了正義律師,控告迫害常實的惡人,要求無條件釋放常實回家。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上午九點律師在吉林市看守所會見了常實(一個半小時),帶去了親人問候。綁架的原因是賣發彩信手機。律師說:有幾部手機也不犯法;發彩信也不犯法。緊接著律師又到豐滿檢察院見到常實的辦案人陳作學,陳作學說已兩次退回豐滿分局,現在已無法退卷了,只能提交法院了。

豐滿檢察院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將常實的偽案材料上報豐滿區法院。常實的家屬多次去豐滿法院詢問、講真相。法院方說十九號之前不能開庭。家屬擔心法院欺詐不通知家屬。因為在二零一二年八月份吉林市龍潭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常海老人時,沒通知家屬和聘請的律師,黑箱操作,誣判李常海老人七年。所以常實家屬每天都去法院詢問。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親屬同常實的母親通過電話與主管常實偽案的趙亮(女)講話(法院只准許用電話聯繫):親屬說你們開庭必須通知我們家屬,趙亮說:通知家屬。家屬問你怎麼通知?趙亮說:電話通知。家屬說你告訴我們是甚麼號。她翻了半天案卷說沒有留電話號,家屬說給你留個電話號。趙亮說:我怎麼能相信你,讓常實的母親帶著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還有常實的戶口本來法院留個電話號。家屬不明白留個電話號還得這麼多證件,真不知道她們到底害怕甚麼?

豐滿法院趙亮違反法律程序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前豐滿法院接到了北京律師發給法院的信函。法院負責常實案的辦案人趙亮給律師打電話讓律師不要再管法輪功的案子了。說要把律師的信函給毀了。律師說:「我們必須管,因為我們和家屬簽有合同,只要家屬不說不用我們,那我們就必須管到底。你如果退函或毀函那你可就攤事了」。

趙亮又給常實的女兒常惠文打電話告訴不許請外地律師,限制在下週五(二十六日)前聘請當地律師。家屬多次與偽案辦案人趙亮對話,堅持請原來的律師,希望她們能按照法律辦事,維護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豐滿法院三番五次讓家屬解聘外地律師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常實家屬又去豐滿法院,通過電話問法院常實偽案辦案人趙亮,為甚麼不能請外地律師?趙亮說:「我們上級法院有規定。」家屬問:「根據甚麼規定的?」趙亮說:「上級法院答覆我是涉及政治,法輪功屬於政治性質的案件。家屬問:涉及政治,有法律依據嗎?我們律師已請完了。律師同我們說:因為你們已經接了他的文件了,就等於承認他了,如果你們不承認退回去,就針對這事利用法律維護他們的權力。因為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不許請外地律師,請律師,請誰是當事人的責任、是權力。你們可以請誰、可以不請誰,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趙亮問:「你們家屬是甚麼意見?」家屬說:「我們還是請原來的律師,因為我們錢都花了。」趙亮說:「這樣家屬如果堅持,我再給你們請示,這個事不是我做主的,我再給你們請示,這個請示結果我現在不知道。」家屬說:「你們請示吧,我們家屬一定要堅持,律師也堅持。」趙亮又問:「家屬的意願不是要公正審判嗎?常實都做了甚麼嗎?咱們審清楚嗎?他做這個東西涉及到甚麼問題。」家屬說:「律師能說清楚這個事,當事人有請律師代理的權力。你們法院,包括上級法院做出不許請外地律師這個規定是違法的。」趙亮一再說這個案件跟其它普通刑事案件不一樣,涉及到政治問題。家屬說:「他涉及甚麼政治問題?法律沒有說他做的事本身涉及甚麼政治問題。」 趙亮說:「你們家屬的意願不就是希望這個案件能夠公正審判嗎?那你們這麼做就是維護他的最大合法權益嗎?」家屬說:」我們選擇請哪位律師是我們的自由、是我們當事人的權利。這個權利都維護不了那何談公正審判呢。不讓請外地律師上級法院拿出法律條文來,如果沒有,我們肯定要維護我們最基本的權利的。」

豐滿法院趙亮下午又來電話讓家屬去法院,趙亮對常實的女兒說:常實的案子她說了不算,是中法說了算。吉林有很多律師呀,不許請外地律師是中級法院決定的,你們這麼做對你爸不利。可見在這位趙法官的眼裏,她的上司,中級法院不是按照法律辦事的,是根據當事人聽不聽他們的話來辦案的,她是非常清楚的。趙亮說她要執行上級的要求,在她的心目中只有上級而沒有法律,還說能夠維護當事人的權利,豈不是痴人說夢。其次法院一再不讓請外地律師,其目的是甚麼呢,很明顯就是外地律師不能按照他們的意願行事,當地律師他們好控制,看來法院根本就不想按照法律辦事,真是當了婊子還想立個牌坊,可笑之極。家屬要求既然法院不讓請外地的律師那法院就給家屬發個函吧,趙亮說:「上級讓口頭通知,如果發函也要請示。」看來真的是見不得人啊,難道怕留下他們的違法證據嗎,否則為甚麼?

在法律文書上署名是將來追究冤判責任的主要證據

在此我們奉勸豐滿法院庭長趙亮,刑法第三百條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目前中共對法輪功的處理,名為「依法」,實則「非法」,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錯案,相關司法人員將來必然要承擔法律責任。檢察官、法官的工作是維護社會公正、正義與公道的最後一道防線,是民眾的希望所在。可是這些年來,檢察院、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卻拋棄法律原則、依據上邊的口頭指令做違法判決。在你們的公訴書、判決書下,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多少法輪功學員飽經魔難、酷刑致殘、有的甚至失去寶貴的生命!你們能說這些都與自己無關嗎?

你知道為甚麼各級政法委對法輪功的案件只有口頭指示,沒有任何文件了吧?就是為了到關鍵時刻把責任都推給下面。口頭指令是不好收集證據的,但起訴書、判決書上你的署名那可是白紙黑字證據確鑿。你以前可能做了甚麼有違良心的事情,但你現在還有退路,你可以選擇迴避這樣的工作,也可以選擇利用手中的權力施以援手,做點好事。你最好找個認識的法輪功學員請教一下如何才能自保和自救,這可是與你未來命運攸關的大事。你怎麼對待取決於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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