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原名渡口市(一九六五年建市,一九八六年改名為攀枝花市),是四川省新興鋼鐵工業移民城市,全市轄三區二縣(東區、西區、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人口一百二十萬。攀枝花是中國西部最大的移民城市,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居民為外地人,來自於全國及四川省內各地,語言迥異。
一九九二年後,法輪大法傳遍中國大江南北,也傳到了這西南一隅的鋼城,因為法輪大法神奇的功效,使得修者日眾,據不完全統計,短短幾年,人口並不多的攀枝花得法者近兩萬人,市區上萬人,米易縣近八千人。得法者有警察、工人、醫生、軍人、幹部、農民、教師、學生遍及各政府單位、工廠礦山,城鎮鄉村,通過修煉很多人多年不治的頑疾沉痾,不藥而癒,因為法輪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在城裏,大法修煉者中有現役軍人、優秀警察、公務員、先進勞模比比皆是;在鄉村:遵紀守法、修橋補路,好人好事層出不窮。如攀枝花市交警一大隊的徐浪舟,年年被評為優秀交警,攀枝花市電視台還為徐浪舟做過報導。趙鳳英,女,年近六十,市電業局職工,先進,模範。馮忠良,男,原攀枝花建設局設計管理員,曾三次榮獲建委頒發的工作先進積極分子。 ……
可是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利用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生活在這裏的、活躍在各行各業那些兢兢業業被人們讚譽的法輪功修煉人,如今卻難見到他們曾經熟悉的身影,這些善良的好人有不少已在殘酷的迫害中永遠離開了人世。十三年的迫害中,他們究竟經歷了多少鮮為人知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
據不完全統計,十三年來,在中共江氏集團的「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下,攀枝花「六一零」系統(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的非法組織)對廣大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殘酷迫害,攀枝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至少六十人,被非法判刑的一百零六人次以上,枉法冤判五~十年重刑的高達四十六人次以上;被非法勞教一百一十二人次以上(勞教期限一 ~三年不等);被非法拘留數千人次,被拘留的學員大多數沒有任何手續,而且絕大多數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被勒索錢財數百萬元。而對法輪功學員的隨意抄家、非法拘禁及肆意毆打,多至無法統計。
十三年來,攀枝花在這塊熱土上見證了中共江氏集團迫害善良的無數的罪惡行徑,那一幕幕人間悲劇,殘酷而慘烈,那滿樹的紅,就彷彿是它為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流下的血淚。
目錄
一、滅絕人性的酷刑
二、迫害好人的幾次大綁架和重判刑事件
三、攀枝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
四、攀枝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例
五、攀枝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案例
六、被綁架、非法關押、非法抄家的法輪功學員
七、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部份事例
結語
一、滅絕人性的酷刑
縱觀多年來的迫害過程,攀枝花六一零、國保的惡警、惡人對法輪功學員使用酷刑非常突出和普遍,令人髮指,其極其殘忍的犯罪手段和作案經驗甚至輸出到附近市縣。
從已經收集到的迫害案例來看,法輪功學員不論是男性還是女性,也不管是年老還是年輕,他們絕大多數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在這些案例中,攀枝花市的男女惡警窮盡各種殘酷的手段毒打和折磨法輪功學員,惡警惡人在行惡中的瘋狂和喪失人性使他們活脫脫成了人世間的惡魔。
為方便行惡,更怕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的罪行曝光,為了掩人耳目,攀枝花六一零在外私設了兩個酷刑魔窟:一個是鹽邊「金谷酒家」,一個是仁和區五十一(地名)的「沁園山莊」。攀枝花國保惡警把法輪功學員從攀枝花市鹽邊看守所、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劫持到這些魔窟酷刑逼供的過程被稱為「外提」,「外提」時因害怕暴露魔窟地點,惡警基本是用黑塑料袋或布條套住法輪功學員的頭或蒙住雙眼。有不少法輪功學員在這兩個魔窟同時遭受過多種酷刑折磨,身體承受達到了人的極限。
酷刑的具體手段有:吊銬(鴨兒浮水)、暴力毒打、手銬、腳鐐、背銬(蘇秦背劍)、群毆、坐老虎凳、長時間不准睡覺、上繩、從鼻腔灌食、灌辣椒水、灌濃鹽水、往嘴裏塞便紙、髒布、冬天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炎夏在太陽下曝曬、死人床(抻床,也稱五馬分屍)、電棍電擊、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電棍毆打等。限於篇幅,以下列舉攀枝花國保惡警的部份酷刑手段。
(一)吊銬(也叫「鴨兒浮水」)
吊銬是攀枝花國保等惡警動輒使用的一種酷刑,將法輪功學員的兩隻手銬在背後,然後再用另一副手銬或繩子吊在高處,使法輪功學員身體被懸空吊起,只讓腳尖點地,整個身體的重量全部承重在兩隻手上,時間短則幾個小時,長則達幾天幾夜,受刑者,輕則痛的汗流浹背,重者痛昏死過去,甚至造成身體殘疾,有的很多年後都無法恢復。是一種非常慘無人性的犯罪手段。多數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此刑,以下列舉幾例。
1、張佩雲,女,六十多歲,家住攀枝花市棗子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中午,張佩雲正在棗子坪路上行走時,被攀枝花市兩個國安特務綁架到攀枝花市公安局。一到公安局,惡警就用手銬把她銬在椅子上。等天黑以後,惡警用黑布袋把張佩雲的整個頭部套著,弄到鹽邊縣金谷酒家折磨,吊銬她長達九天九夜,九天裏,一刻也不准她閤眼,一閉眼,惡警田萍就用冷水倒入她的胸前,使她的衣服整天都沒幹過。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四川攀枝花市東區法院對大法弟子張佩雲非法開庭。開庭時,看到張佩雲與被綁架前判若兩人,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三十斤降到八十斤,完全是皮包骨,渾身發抖,出現生命危險狀態,法院不敢在預定的地點開庭,把她送回市看守所會議室,非法判張佩雲九年六個月重刑。張佩雲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2、徐浪舟,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上午九時,徐浪舟正在塗料廠上班,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秦剛、鄒勇軍、孫支文等十多人身著便衣闖到廠裏,不出示任何證件,用黑袋蒙住徐浪舟的頭,就將他綁架到鹽邊新縣城B區金谷酒家。原來,攀枝花「六一零」懷疑是徐浪舟曝光了攀枝花警察系統暴力取證、刑訊逼供的內幕。惡警秦剛、鄒勇軍等藉機打擊報復,將徐浪舟吊了一晝夜,接連三天不讓他睡覺,輪番上陣、晝夜不停提審折磨,並採取先強迫已被折磨得神智不清的徐浪舟簽字、再填寫內容的手段,偽造誣陷「證據」,而且弄虛作假的將訊問時間填成每隔四小時提審一次,地點填寫為鹽邊縣公安局。
3、王小會,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傍晚,攀枝花市公安局以邱天明為首的惡警,綁架了大法弟子王小會(女,當時二十歲),邱天明等惡警用兩副手銬把王小會雙手反背吊銬在花窗上,腳尖點地,背部不能伸直(叫鴨兒浮水)。這樣吊銬王小會四天四夜。 田萍、漆麗等惡警還輪番暴打她。田萍用傘打她,傘布打爛後,又用晾床單的鐵衣架打,把她打倒在地上後,田萍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踩她的腿,她腿上被踩呈紫色皮鞋腳印。幾天吊打,王小會腿部、腰部及全身都呈青紫色,慘不忍睹。
4、滕長芳等,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攀枝花市國安大隊惡警將西區胡秀芬、滕長芳(七十多歲)、聶榮芹、劉秀珍等七名老年女大法弟子綁架到格裏坪(四二四火藥廠)附近一個偏僻的招待所內刑訊逼供,摧殘。惡警使用的酷刑有:老虎凳、鐵椅子、雙手反銬再用軍用布帶捆綁手臂吊至招待所的鐵窗上、雙腳戴上腳銬、腳尖粘地、一直吊至大法弟子昏死過去才放下來。
5、陳鶴瓊,女,五十多歲,攀枝花市仁和區絲綢公司職工。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上午,她被仁和公安分局國保人員直接從家中綁架,並非法強行抄家。
在仁和公安分局,副局長周魯榮對她進行暴力取證,用吊銬把她吊在窗子上三天三夜。那幾天天氣比往常冷,半夜一名警察用玻璃杯往她身上潑冷水,一天只准吃一頓飯。後來就說要帶她到彎腰樹看守所,結果是用了一塊紅布將她的雙眼蒙上帶到鹽邊新縣城金谷酒家,將她的兩手反吊銬在窗子上一天一夜,強迫陳鶴瓊承認他們編造的「證據」。
6、高文敏,男,五十三歲,礦務局技校老師。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晚上九點鐘左右,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惡警邱天明等人闖進高文敏家,到處亂翻,並將高文敏綁架。劫持到西區公安分局,兩個惡警把高文敏雙手反背吊銬起後審問,邊問邊毒打,並輪番對他拳打腳踢,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點才住手,吊打他長達十四小時之久。
7、廖曉輝,女,攀鋼職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攀鋼女職工廖曉輝上班時,在辦公室被國安人員強行綁架,關在彎腰樹看守所。晚上,她被「提出」監獄,市國安特務把她綁架到一個陌生地方。廖曉輝在一封信中寫到:「我身體胖,他們把我懸空吊起,進行恐怖的精神折磨──突然關掉所有的電燈,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突然各種怪叫聲此起彼伏;好幾隻手突然向我身上亂抓亂打亂摸;好幾個裝成鬼魅的影子打亮打火機,在我的眼前竄來竄去,同時發出各種淒厲的怪叫。胖胖的身體被懸空吊了三天三夜,眼前晃著鬼魅的影子,耳邊響著各種鬼叫,身體被突然襲擊式陣陣亂抓亂打…我在極端的恐怖中崩潰了,在他們的酷刑威逼下說了很多我從來不願意說的話。他們強迫我出賣學員,放棄修煉」。
8、冉龍珍,女,六十歲,家住仁和區田壩村上田壩隊。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中午,攀枝花市仁和區村民冉龍珍、苟俊珍、蔣光富三人同去仁和區大龍潭鄉的火山講清真相,被當地一名青年男子惡告,仁和國保惡警楊凱親自動手將老年婦女冉龍珍吊銬在鐵窗上,腳尖點地,楊凱動手對冉龍珍搧耳光,並用穿著皮鞋的腳踢,國保大隊女警察倪順萍也動手對冉龍珍搧耳光,並對冉龍珍潑冷水。
四月二十日早上,仁和區公安分局局長聶建,為了使正在遭受酷刑折磨中的老年婦女冉龍珍更痛苦,親自將吊銬冉龍珍的手銬往上升,在警察對她精神上的侮辱和肉體上的酷刑折磨中,老年婦女冉龍珍已被折磨的神志不清,吊了二十個小時左右,冉龍珍出現了生命危險,惡警才把她放下來。經彎腰樹看守所醫生檢查後拒收,於當晚被家人接回家。四月二十二日,又被仁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勒索二百元。
9、謝文英,女,六十三歲,攀枝花市西區原河門口商場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傍晚,市公安局以邱天明為首的惡警將坐在二路公交車上謝文英、聶華、王小會一同劫持。將她帶到市局六一零辦公室進行長達四天四夜的慘無人性的酷刑折磨。
他們七、八個人斷斷續續輪番暴打她,直到深夜,見仍無所獲,就將謝文英帶到攀枝花市公安局大樓走廊盡頭花窗處,把她用兩副手銬反背吊銬在花窗上,叫「蘇秦背劍」,腳尖點地,背部始終不能伸直,直到第二天早上的八點半,西區分局提審時才將她放下來,二個多小時後仍無收穫,市公安局惡警邱天明,廖某某(女),秦剛、張柏林,西區分局的任玖平,羅和平、仁和分局的張洪太、崔福利等人用兩副手銬將謝文英「大掛」在市六一零的臨時提審室裏。「大掛」即:將兩手分別吊銬,兩手分開至極限,且腳尖點地。還故意吊銬在窗風鉤處,使她背部緊貼在風鉤上,刺得她鑽心的劇痛。此後惡警秦剛還特意來將手銬提得緊緊的。謝文英只覺手銬和腕骨連在一起,致使雙手虎口神經嚴重受損。
惡警張柏林等他們暴打謝文英後,正要用燃著的煙頭燒她臉部,不知甚麼事發生了,被一警察從背後拉走。這時攀枝花市荷花池六一零國保大隊的某某想用偽善動搖她的意志,走進來無恥的對她說:「謝大姐呀,看來你被打得著實不輕呀,可能你現在思想上想不通,為甚麼跟你兒子年齡一般大的年輕人這樣狠的打你呀!」
惡警的陰謀未得逞,所以一直把她吊到晚上零點,又將她解下,吊銬在花窗上。在這期間,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後來天天如此,白天大掛,被非法審訊,晚上反背吊銬在花窗上,整整四天四夜的毫無人性的殘酷折磨。後被非法關押到鹽邊看守所。他們並不死心,叫獄警安排犯人羅會看管她。
謝文英被非法關在鹽邊看守所五十二天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四川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由於酷刑折磨使謝文英兩手虎口神經失去了知覺,到勞教所一年多後,兩手大指頭才使得上一點點力,左肩臂至左手,整個肩部都抬不起來,無力,麻木。二零零三年二月份開始了揪人心肺的劇痛,到二零零三年夏季,因謝文英手實在疼痛難忍,一位叫周慧勛的功友在給她熱敷時發現她的左手臂肌肉已經嚴重萎縮,很明顯的看到左手臂比右手臂細了一大半,從勞教所出來時左手仍抬不起來,整隻手臂都不能往後邊伸一點點。回來後謝文英開始堅持煉功,才漸漸恢復。
10、遊元章,男,攀鋼職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攀鋼職工遊元章在清香坪廣場被警察綁架,他在車上喊法輪大法好,惡警立即用髒毛巾往他嘴裏猛塞,當即把門牙塞掉一顆。把他關進彎腰樹看守所後,看守所的刑偵隊長張德新用鐵鉗子打他的手背,劉國祥用腳踢他的屁股。二十八日惡警又把他的頭用黑口袋蒙上,弄到一個農家樂頂樓上。從上午九點左右,把他銬上手銬懸空吊起,段清指使孫魯寧、黃建軍抓住遊元章的兩隻腳往下拉。遊元章疼痛難忍,手銬卡進肉裏,手腕的肉被卡著的手銬全部拉爛,痛昏過去。三個歹徒把他放下來,用水潑醒,潑醒又懸空吊起來,下午三點時,撥開他的眼皮看不行了,才放下來。他摔倒在地上昏迷不醒,送鹽邊醫院搶救。後來段清、孫魯寧、黃建軍三個歹徒怕擔責任,才把他綁到鹽邊看守所關了三十七天。罰款二百元後才放人。遊元章的手指四個月後才有知覺,手腕至今還有硬包。
11、張興才,男,五十九歲,彝族,攀枝花市仁和區國土局病退幹部,家住鹽邊縣益民鄉(紅格)長坪村店社。在修煉大法前,張興才的雙腿已近癱瘓,拄著拐杖行走都很艱難,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得以康復。二零零四年三月,張興才被攀枝花市公安局綁架,關押在鹽邊縣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鹽邊縣國保大隊多次從看守所提出張興才進行酷刑折磨,暴力取證。惡人將張興才雙手銬起來,連續吊在窗欄上三天三夜,只有腳尖觸地。國保大隊的惡警們對張興才刑訊逼供:拳打腳踢、搧耳光、用裝滿水的礦泉水瓶狠打他的臉,還將礦泉水瓶嘴使勁往他嘴裏塞。打得他鼻青臉腫,滿口流血,被折磨得一次次昏迷、不省人事。晚上天空下起了雨,雨水淋濕了他的全身,寒風刮得他整夜顫抖。可國保大隊六一零的惡徒們還輪番對他進行折磨。當張興才昏迷過去後,國保大隊的惡徒在刑訊筆錄上強行拉過他的手指按了手印。
當惡警們從窗欄上放下他時,張興才已不能站立,兩腕被吊得血肉模糊。送回看守所後,張興才已不能行走,在監室裏只能爬動,一度送醫院住院、搶救。即使已被迫害到這種程度,六一零惡徒覺的材料不夠,仍多次叫其他犯人將張興才背出去刑訊逼供,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
惡警製造假材料後,二零零四年十月在鹽邊縣法庭非法開庭,張興才是由犯人背到所謂法庭上的,就這樣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張興才從癱瘓到修煉大法後,所有疾病痊癒;又在迫害中被六一零惡人折磨得再次癱瘓。家人多方奔走要人無果,後托關係、花錢送禮,過了近半年看守所才保外就醫。後來被劫持到樂山沐川五馬坪監獄迫害致死。
12、張貴超,男,四十多歲,米易縣埡口鄉農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米易縣公安局柴發祥、劉興雲等六人將正在建築工地幹活的張貴超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被柴發祥用手銬將張貴超吊銬在樓道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然後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一年零一個月,非法關押期間,張貴超遭到惡警的打罵、戴手銬,體罰,罰頂牆、罰站、面壁等酷刑折磨。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柴發祥等栽贓陷害,羅織罪名;張貴超被米易法院(當時的法院院長是唐炬洲)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四川省德陽監獄遭受迫害,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後因病去世。
13、廖遠福,男,四十多歲,米易攀蓮鎮水塘村五社人。 二零零零年底,因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抓捕,政保科刑訊逼供將廖遠福吊打三天三夜,後判勞改十年並送德陽監獄非法關押,二零一零年底回家。回家後身體一直沒有康復,經過長期病痛折磨,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離世。
14、王光志,男,六十三歲,攀枝花市攀鋼新鋼釩廢鋼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王光志被惡警查到了講真相的信件,馬上就被非法抄家和綁架。惡警將他綁架到鹽邊縣金谷酒家進行毆打,手段極其殘忍,隨後將他吊了三天三夜,並將大法師父的法像放在他的腳下。王光志絕食三十八天,遭惡警強行灌食並把門牙都撬鬆了。王光志被非法判刑二年,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時才送回家中看管,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離世。
十五、倪正書,仁和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四月倪正書在家中被綁架到仁和區公安分局刑訊逼供,銬在門架上,吊銬腳尖點地,從五日下午吊到八日,被逼供,警察粗暴罵人,倪正書被吊的大汗淋漓,雙手失去知覺昏迷過去,雙腳被吊腫(一年多後手指和兩邊臂膀都沒知覺);被關押到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七天。
(二)毒打
1、羅俊玲,女,三十九歲,涼山州會理縣政協委員,糖果廠副廠長。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羅俊玲因講法輪功真相,被攀枝花市惡警非法抓捕,關進攀枝花市看守所。剛進看守所不久,羅俊玲被兩次夜間「外提」到五十一(地名)的「沁園山莊」。期間被國保惡警張柏林,田萍(女)等輪番折磨:多次吊銬幾天幾夜、用打火機燒手心腳心,用樹枝戳臉部穴位,用帶鐵腿的凳子凶殘地打她,直到鐵凳被打得散了架,最後將無凳面的鐵架子乾脆套在她頭上,用盡殘暴卑鄙的手段,她幾經昏迷,又被冷水澆醒。堅強的羅俊玲除了勸善,未提供任何惡人想知道的信息,惡人用盡最殘酷的手段,卻連她的名字都未能知道。當放下時,羅俊玲幾乎無知覺了,監中醫生慌忙趕來粗略的檢查了一下,才被放回看守所。到看守所時,羅俊玲已被摧殘得幾乎無法行走,全身烏青,目光呆滯;看守所都怕承擔責任,不想收下。因吊的時間過長,直至半年後,羅俊玲的手都還是冰涼麻木的。
2、劉國興,男,攀鋼冶金學院(現為四川省冶金學院)教師,五十多歲。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惡徒在大庭廣眾之下對他大打出手,在五個小時以內毒打他五次,鼻樑被打斷,血流不止,多處受內傷,並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3、羅楊生,攀鋼動力廠工人,男,六十二歲。二零零六年農曆新年,在攀枝花市看守所裏,因羅楊生不答應惡警的要求堅持煉功被毒打,他絕食抗議九天。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右,看守所惡警葉臣亮、皮軍、熊天暴打羅楊生,當即將羅楊生左肩的肉皮踢掉一塊,左胸被踢打出內傷。惡警還用手狠狠的扇羅楊生耳光,使羅楊生左耳喪失聽力。
4、蔣賢鳳,女,六十三歲,湖南人,原攀枝花齒輪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被小寶鼎保衛科的惡人跟蹤、綁架關押在攀枝花西區礦務局寶鼎公安分局,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搜身。她質問「為甚麼抓人?甚麼證據?」他們另外在其它地方拿來的三張粘貼就算證據。她不承認,他們就用惡毒的手段對她施暴,蹲馬步、洗冷水、往臉上吐口水、腳踢、用惡毒的語言罵她咒她。為了制止他們行惡,她逃出公安局大門。刑警大隊指導員張大忠抓住她帶回了辦公室,惡狠狠地說:「你差點把我的獎金弄掉了。」隨即用手槍對准她的頭部。她毫無畏懼地說:「你打死我。」他威脅說:「不打死你,我要折磨你。」就這樣他們又用同樣方式再次施暴到深夜。張大忠還將她身上的九十多元錢搜走。
當被送到大寶鼎拘留所,刑警徐進東要她在門前喊報告,她拒絕。他威脅說:「不喊報告,睡覺時沒有被子蓋」。當天下著雨,拘留所房間潮濕,冬天又很冷,他們不給被子,強行在拘留所關押了兩天。在第二天他們強行讓她按手印、照相。她拒絕照相,張大忠就將她的雙手分銬成大字型,銬在拘留所的鐵欄杆上,扯她的頭髮,將外衣拉鏈也扯壞了,強行照相。由於此照片照出她受迫害的樣子,他們怕曝光,又強行重照。採取的手段更殘酷,打耳光,張大忠在她身後將她的頭髮提起離開地,用力往下蹬,只聽見頸椎骨「咵咵」響。張大忠又叫來一個又高又胖綽號叫「崔鬼」的打手進來,狠狠地打她耳光,抓著胸前的衣服將她提起來,兇狠地說:「你說不說?」然後將手指並成「刀型」往她脖子上砍,又用一塊硬板條往她的頭部中間砍,只聽「噹」的一聲。他們怕出事嚇的趕緊抱著她的頭使勁揉,然後把她送回拘留所。
5、羅自容,女,五十九歲,內江人,攀鋼退休職工,家住攀枝花市南山。二零零零年元旦,羅自容被綁架。元月十四日下午,羅自容被惡警袁斌、魯茂淑(女)和另一年輕人非法提審,袁斌用鹽邊縣看守所大門口水泥墩子上的鐵鏈條捆綁她綁不緊,就動手強行脫掉她的棉衣和毛衣,鐵鏈條中間從她脖子後面搭到前面,又從腋窩拉到後背去,從兩肩分別纏繞兩隻手,然後再把兩隻手在後背綁在一起。鐵鏈子兩頭用繩子接頭(繩子都斷了兩根),在捆綁時,那個年輕惡警使勁把她兩隻肩膀往後掰,袁斌綁時用盡全身力氣從背後把她的手往上提,又用穿皮鞋的腳踢她兩大腿,還用腳踢掉她的鞋。那年輕惡警還說:「把狗放出來」,還想用惡狗來咬她。這樣折磨她三個多小時,折磨到晚上七點。
元月十五日上午,羅自容又被惡警袁斌和國保大隊長非法提審,袁斌又強行把她棉衣和毛衣脫掉,用鐵鏈子使勁把她雙手反背綁起,又是拳打腳踢。朱隊長偽善地和她拉家常,背後指使袁斌對她動拳腳。
兩天折磨下來,羅自容被惡警袁斌等人打得兩肩青一塊,紫一塊,大腿兩側全是青的,在鹽邊縣看守所關了三十天才放她回家。並勒索其家人二千元保證金取保,一年後才把保證金退她。三年過去了,羅自容手腕上被袁斌銬的傷印還清晰可見,足見他當時下手之狠毒。
6、倪加祥,男,攀枝花市仁和區仁和鎮蓮花村新村農民。二零零四年三月三日凌晨四點,倪加祥去公交車站貼傳單被兩名蹲點的聯防隊員發現,他們用手機迅速聯繫了用重金收買的在附近活動的五名地痞、吸毒分子來幫他們將倪加祥雙手反銬在電桿上,脫掉他的雙鞋和外褲,對他百般辱罵和毒打,他們不停地搧他耳光,用膝頂他的腹部,用腳朝他身上亂踢,用警棒狠狠地打他頭部以下的地方,其中一名地痞為了多領賞金,建議同伙用菜刀砍掉倪加祥的雙手未果,他們不停的毒打倪加祥半個多小時。直到仁和派出所接到他們的請功電話開車趕到時,倪加祥已被打成重傷。之後和蔣光富一起被判刑,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7、陳啟榮,女,米易縣丙谷人。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日發真相資料時,被丙谷派出所惡警綁架,戴上手銬十多個小時,之後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第三天,政保科科長向金發和惡警柴發祥把陳啟榮懸吊銬在辦公室窗戶上,強行逼供,吊得陳啟榮手腳麻木腫脹,手的肉被手銬銬進很深,疼的眼冒金星,全身是汗。在身體疼痛難忍時,惡警逼迫陳啟榮畫押,陳啟榮不從拒絕畫押。第四天,惡警劉興明逼迫按手印,陳啟榮仍然不配合。劉興明就狠打耳光,當時打出很多鼻血,又強逼陳啟榮頂牆,惡警用腳踢,把陳啟榮的腳踢腫,踢倒在地,抓起來抓住陳啟榮的頭髮往牆上猛撞,前額被撞腫。 第五天,惡警強行陳啟榮按指紋,陳啟榮不配合,惡警們又罰頂牆、暴曬來折磨陳啟榮。他們還利用其他犯人將陳啟榮按倒在地,戴上鐵銬,強迫按下指紋。還有一個女惡警穿高跟鞋踩著陳啟榮的腳,用力來回旋。看守所所長吳學明在陳啟榮後背猛擊一掌,更加疼痛。
8、張玲,女,一九六二年出生,瀘州人,原攀鋼職工。二零零一年十月做真相資料,被攀枝花西區分局跟蹤,市六一零和西區分局來了幾十人實施綁架,隨身帶的私人財物被洗劫一空。當時還有另外三個法輪功學員都關進了鹽邊看守所,經常幾個學員被強行帶到鹽邊「金谷酒家」提訊,毒打、吊銬,十幾個惡人一起恐嚇。
9、鄒燕、女,一九七四年出生,家住攀枝花市東區向陽東村八十五附十四號。攀鋼新鋼釩股份公司動力廠給水車間新區工段。二零零二年七月,鄒燕同兩位功友去得石鎮向世人講清真相。遭得石鎮森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搜身,搜包,非法拘押財物(收走手機,雨傘等,現在弄弄坪國安處,至今未還)非法拘留兩天,不給飯吃,刑訊逼供。警察將她們三人輪流用手銬吊在樓梯上,腳尖離地。幾個男人踢她們的腳跟,發出一陣陣慘叫聲。鄒燕的右手背皮開肉綻,至今留下一塊傷疤。右手臂被擰傷,好長一段時間抬不起來。所長用皮帶,粗皮管將鄒燕大小腿幾處打得烏黑。惡警張柏林用裝滿水的礦泉水瓶將她額頭打了一個包。
原弄弄坪國安袁斌將鄒燕吊銬在窗框上,雙腳被手銬銬上,腳尖離地,又踢腿又打臉。用帶刺的草打腳背,腳背馬上就紅腫了。一個北方口音男子說:「你不說傳單哪來的,打死算白死,隨便我們說,公安局是從來不負任何責任的」。並在她背上狠狠打了一拳……。事後,她們三人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鄒燕被非法關押二十七天)
10、韓應成,男,五十六歲,仁和區布德鎮農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被刑警大隊隊長吳應康、小起兩人強行將韓應成反銬抄家,在場還有楊凱、宋啟安等人,韓應成被綁架到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被外提三次刑訊逼供,經歷了殘忍的酷刑折磨。有的惡警用竹木棒敲打他的大腳趾甲至血瘀,有的用手狠打他的臉部、有的用手道拐猛擊他的牙腮面部,惡警們對韓應成進行虐待、人格侮辱、毆打,三十六小時不許他閤眼,不准他喝水,不准他上廁所等殘酷折磨。
11、關學植,男,六十九歲,攀枝花市仁和區布德鎮中心村七社農民。
二零零零年三月關學植進京上訪被綁架回仁和拘留所非法拘留期間,被崔福利強行沒收經文,並被他用約一公分直徑粗的木棍猛擊其頭部、肩部、臂部等處,之後到晚上的十二點後,劉貴川、崔福利(外加二個女警察陪審),他們每晚將關學植綁架到樓上的審訊室,罰蹲馬步,只要稍一動,他們手腳併用,拳打他背,手掌打他耳光,腳猛踢他腿和腳,輪番摧殘他,打他的是劉貴川、崔福利,每次折磨到二、三點鐘,連續三個晚上。
12、關學和,男,一九五四年出生,攀枝花仁和區新華人(現為布德鎮中興村海寶山組),二零零三年二月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彎腰樹看守所,因他拒絕配合迫害,不打報告詞,被武警打翻在地,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踢,幾個兵一起毒打。當時他的肋骨被打傷,動彈不得,已經無力行走,被武警提著扔上了去勞教所的車。
13、段曉玲、女,攀枝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職工,一九六七年出生。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晚,段曉玲因散發真相資料,被市國保惡警邱天明綁架到市公安局,邱天明和另一名惡警拳打腳踢、罰蹲馬步等方式暴打她三至四小時。隨後被攀鋼國保科袁斌、單位保衛科人員胡勇吊銬在保衛科,打罵折磨一晚上,第二天被非法關押到彎腰樹看守所,幾天後段曉玲又被劫持到鹽邊看守所遭受迫害。
同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七點左右至十月二十四日下午六點左右,被邱天明、袁斌及一些不知名的打手進行刑訊逼供,連續拳打腳踢、拳擊眼睛、打耳光、用粗樹枝作棍打,皮鞭抽、用衣服把頭蒙住打,打手們將段曉玲的雙手銬住後,打臉、打背及大腿等酷刑。打手們幾天後又反覆暴打段曉玲的舊傷處,多次被打得奄奄一息,身體疼痛難忍,拳頭打在頭上,腦袋頓時不知東南西北,臉上打得腫得像熊貓,身體到處是大片大片青一塊、紫一塊呈紫黑色的瘀血。其間又被打手朝臉上吐煙圈薰,抓乳房一次,一個女警在其他惡警的唆使下把大法師父照片放在段曉玲內褲裏來侮辱、羞辱她,刑訊逼供十幾天。
(三)長期戴上幾十斤重的腳鐐和手銬或戴戒具
1、陳進,男,四十二歲,攀枝花市攀煤集團公司第二中學英語教師。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攀枝花寶鼎公安分局一科的惡警肖傑、鄭軍(音)等一夥人對陳進進行了第一次綁架迫害。陳進被非法拘押在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長達一個月,在非法拘押期間,陳進因不背監規被所長和一姓劉的獄警罰戴幾十斤重的腳鐐近一個月。
2、陳榮,女,一九五三年出生,攀鋼企業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七月再次進京上訪,在彎腰樹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在看守所裏面煉功,遭到被加戴戒具(幾十斤重),渾身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罰暴曬,走圈等各種迫害。
3、陳祥芝,女,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五日生,吉林人,原攀枝花礦務局工會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陳祥芝進京上訪,被遣送到攀枝花西區拘留所關押,她絕食抗議,第十天被轉到彎腰樹看守所。在看守所的一個多月裏強制背監規,不准煉功,用鐵絲捆成一束來抽打,戴戒具(龍抱柱幾十斤重)。一個星期後一個明白真相的死刑犯在臨刑前請求獄警摘除了她的戒具。
4、羅玲珍,教師,一九六三年出生,家住攀枝花市東區大花地七村。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晚上十一點多鐘,警察認為的「敏感日」 ,羅玲珍再次被強行刑事拘留在市看守所三十天。這期間八號室獄警趙敏(女)以她不背監規為理由,強行給她戴三十八斤重的腳鐐半個月,並用竹板條(約長35cm、寬三,5cm、厚零點5cm)不停的抽打她的左手臂,(打成烏紫色)直到竹板條打斷為止。
5、羅秀梅,女,一九七四年出生,原攀鋼集團機制公司液壓分公司工人。因修煉法輪大法,遭受攀枝花市攀鋼公安分局、攀枝花市看守所胡小川、曾小敏、師洪波等不法警察的殘酷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羅秀梅被送進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因為堅持煉功,看守所所長指使犯人給我戴了一副三十八斤重的腳鐐。第二天她繼續煉功,被戴了背銬(兩隻手交叉放在小腿部位,背銬將雙手固定銬在小腿部位不能移動,人二十四小時彎曲無法直腰站立或躺下),銬在她手腕的骨頭上,很痛很緊。當天手腫得非常大,痛得她無法睡覺,坐了一宿,後來才換了一副大的背銬。當時在彎腰樹看守所受迫害的有米易縣的李慧瓊,攀枝花市供電局的趙鳳英等因堅持煉功都被強迫戴過三十八斤重的腳鐐。
不久,羅秀梅被轉到九號室,每天都要受到犯人們的攻擊。由於戴著背銬,行動不便,號長張某不准任何人幫她。鋪床時羅秀梅只好一點一點吃力去做,吃飯時,碗放在地上的右邊,左手繞過右腿下的膝蓋處,頭勾到膝蓋處用勺子一點點的吃飯。最艱難的是上廁所,左手繞過褲襠後一點點拽右邊褲子,或相同的方法拽左邊的褲子,光拽褲子就得花費十幾分鐘,走路就像沒有腿的殘疾人一樣一點點的在地上挪動。因堅持煉功,被惡警胡小川欺騙頂牆(腳離牆兩尺左右,身體彎曲九十度,頭頂牆,全身重量靠頭頂牆支撐),說只要頂一個對時就可以煉功了。有一次胡小川叫羅秀梅到門口頂牆,戴著腳鐐不一會兒累得蹲在地上。羅秀梅被戴背銬一個月左右,頂牆一個月左右,腳鐐到三月六號攀鋼公安分局提她到三醫院鑑定沒有精神病時才摘掉。羅秀梅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了六十九天。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再次去北京上訪,又被非法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在看守所被強制戴三十八斤重的腳鐐,
6、溫躍超,女,一九六三年出生,攀枝花市仁和區新華中學教師。大約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左右,溫躍超被仁和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提審,遭受毒打後,又給她們戴上三十八斤重的腳鐐,背銬(兩隻手臂交叉放在小腿部位,背銬將雙手固定在小腿部位不能移動,人二十四小時彎曲無法直腰站立或躺下),當溫躍超因打掃滿地食物到看守所惡警胡小川跟前,她問溫躍超煉不煉,溫躍超說要煉,就被她如法炮製,直到一死刑犯跪地向她求饒,才解開溫躍超的背銬,腳鐐是釋放時才解開的,這次迫害大約持續十五、六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溫躍超再次因進京上訪,被仁和公安分局張洪太、崔福利再次非法關在彎腰樹看守所。因拒背監規,被惡警把她和董孟久、胡秀蓮三人和別的一些雜犯罰站一排,拿來一大把手指粗的竹棍,沒背一條打一棍,每人都被她狠狠的抽打了三十八棍,後將董孟久等人罰做俯臥撐,罰溫躍超跳蛙跳,不知跳了多久,快下班了,又給溫躍超加上三十六斤重的腳鐐,背銬也如前麵一樣的「穿山銬」。 後溫躍超和萬淑芳因不背監規又被胡小川一頓暴打,還用高壓電棍電她們二人,兩人被戴三十六斤重的腳鐐,背銬(也是「穿山銬」),圍著看守所的內院約二百米不停的轉圈圈,溫躍超被罰了五圈半,三、四月攀枝花的太陽還是挺大的,且經過的獄警還要喊報告,否則不是招來謾罵就是毒打,到下午六點過才叫她倆進進去。十多天後,溫躍超的手腫了,胡小川把銬她的背銬解開了,因仍不背監規,胡小川又在三十六斤重的腳鐐上再加上三十六斤,共七十二斤重的腳鐐一直到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走出看守所時才給她解開。
7、姚佳秀,女,一九六七年生, 原住五十一巴斯青。二零零零年七日十六日,姚佳秀被仁和公安分局六一零警察 劉桂川(已調入市交警支隊)、張洪泰(已調入金江派出所)、崔副利等人誘騙到仁和公安分局綁架後,非法關押在攀枝花市看守所九號監室,獄警是被告人胡小川。被抄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彎腰樹看守所裏,姚佳秀因堅持煉功被警察毒打,戴腳鐐,惡警胡小川叫關在九號室的所有煉功人(九人),懲罰做俯臥撐定式。法輪功學員不做,惡人就用一米長,一寸寬的竹塊毒打九名法輪功學員,竹塊打在姚佳秀的頭,後來又往她眼睛部位打來,打在她眼睛上面的眉骨部位時竹塊打斷了。她和羅援朝,侯啟英共三個法輪功學員戴兩副共重七十六斤重的腳鐐連銬在一起,強迫她們拖著沉重的腳鏈繞圈,在烈日下曝曬,繞場子長達三個多小時。
二十六日上午,她們三人仍然手和腳連銬在一起,惡人指使八個男犯人和叫孫平的女犯對她野蠻灌食。罪犯孫平在灰麵糊糊裏加了小半袋食鹽用於灌三人。使姚佳秀的腹內燒得疼痛難忍,差點暈過去。三人分開單獨銬,腳鐐重三十八斤,又強行的把她的雙手和右腳上的小腿用一副手銬銬在一起,致腰無法伸直站立,更無法睡覺,戴了一個月後腳鐐才解除。
8、王衛、男、一九七一年出生。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衛和妻子羅巧蘭在湖南常德一個電話亭打電話,被攀枝花市國安六一零」國安人員綁架,並強行綁架回當地關押在彎腰樹看守所,王衛在彎腰樹看守所被關押期間被非法外提,就像對待黑社會人員一樣蒙上黑布頭罩,綁架到鹽邊一農家樂,雙手吊銬在窗戶防盜欄上,一天一夜,不讓睡覺進行迫害。後由於王衛拒穿囚服,又被強制戴三十二斤腳鐐,在被非法關押八個月後又被非法送到綿陽新華勞教所勞教二年。
(四)暴力灌食
1、耿德新,原在武警四川總隊攀枝花市支隊服現役,警銜為上尉。因堅持信仰,被強行「復員」回鄉。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便衣特務在火車上綁架,當晚被關到攀枝花市米易縣看守所,遭毒打並銬上背銬呆了一夜。第二天被轉到攀枝花市鹽邊縣看守所,因不配合「提審」,被攀枝花市國保支隊副支隊長張×暴打,後絕食抗議,第五天時被暴力灌食,行惡者用老虎鉗把他的嘴撬開灌入流食。第二天,攀枝花市東區國保大隊女大隊長田萍和兩個大漢到看守所給他戴上腳鐐手銬,就像對待黑社會人員一樣蒙上黑布頭罩,把他秘密弄到位於攀枝花市東區五十一(地名)一個叫「沁園山莊」的地方刑訊逼供,遭電擊、吊銬、毒打一夜。在同一地點遭遇暴力折磨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龔文友、龔官雷、陳玉、吳四海等人。當時他隨身攜帶的七千多元儲蓄卡和手機等物品被搶走。
2、羅玲珍,教師,一九六三年出生,家住攀枝花市東區大花地七村。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八點左右,流離失所的羅玲珍和弟弟羅曉星,在老家湖南省常德市汽車北站馬路上被攀枝花市國安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邱天明、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大隊長張柏林綁架。後來他們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看守所,在途中遭到張柏林毒打。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上年,羅玲珍被綁架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值班女獄警是曾小敏。因路途勞累不想吃午飯被曾小敏下午喊來幾個男犯人,把她拖到一個鐵床上,將她的雙手雙腳分銬在鐵床上,腰部也銬上鐵銬。幾個男犯人捏她的鼻子強行灌食。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午,羅玲珍再次被綁架到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3、羅巧蘭,女,一九七一年出生,十九冶職工。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羅巧蘭與丈夫王衛在湖南常德一電話亭處,被攀枝花市國安六一零」國安人員邱天明為首的惡警綁架,並強行劫持回當地。由於是非法關押,羅巧蘭拒穿改服,就被宋大隊長強制戴三十二斤腳鐐。期間不准賣給大法弟子紙筆,無法上訴,羅巧蘭為了抵制惡警的迫害,進行了為期八天的絕食。在絕食期間,彎腰樹看守所李警官(女)每天帶領八個男犯人拿著開孔器撬開羅巧蘭的牙齒,二個男犯壓住雙手,一個捏住鼻子不讓呼吸,一個壓住腦袋不讓動彈,二個男犯壓住雙腿,一個拿穩灌食的工具,一個用半生不熟的玉米粉強行灌食,每天把羅巧蘭渾身灌的濕透了方肯罷休。由於灌食沒有進展,惡警又利用大法弟子的善良,讓犯人祈求羅巧蘭進食,如果羅巧蘭不進食,就處罰犯人,所以羅巧蘭在偽善的欺騙下停止了絕食。在彎腰樹被非法關押八個月後又被非法送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勞教二年。
4、羅秀梅,女,一九七四年出生,原攀鋼集團機制公司液壓分公司工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羅秀梅被送進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因抗議自己的大法經文被非法收走,羅秀梅被野蠻的灌食,警察師洪波指使五、六個人把她摁倒在地,按手,按頭、按腳以及腹部,七手八腳,羅秀梅的頭髮,衣服,胸罩上都沾滿了那種白色糊糊,嘴也被撬爛了。不多久,羅秀梅開始拉肚子,由於戴的腳鐐不方便解手,弄在了身上。換上了乾淨褲子,又弄髒了,一直重複了五六道,直到沒有褲子換了,第二天才摘掉了腳鐐。這次迫害嚴重地摧殘了她的身心,出獄後羅秀梅在三樓兌帳後,卻無法下樓,兩腿都不聽使喚了。
5、辜興芝:女,六十四歲,米易縣回龍鎮農民。
辜興芝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被警察綁架,後被送到米易看守所。辜興芝絕食抗議迫害,遭野蠻灌食一個月,十月四日早被送到醫院搶救,晚上含冤而死。
6、趙鳳英,女,六十歲,攀枝花市電業局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三次進京上訪,被攀枝花市駐京辦綁架回攀後,被非法關押在仁和區拘留所,為抗議非法關押,進行絕食。
在她絕食的第三天,在劉貴川、張宏太的指使下,惡警崔福利親自上陣,還調來五、六個武警,令他們倆人按腿,兩個摁手臂,一人按頭,還一人死死摁在靠背椅子上,進行野蠻灌食。到第五天,邪黨人員們又如法炮製,五、六個武警把趙鳳英挾持到仁和衛生院,將雙手、雙腳綁在床上,門口有惡警把守,強行輸些不明藥物。
(五)長期不讓睡覺
1、梁淑芳,女,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出生,樂山夾江縣人,攀枝花勞務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梁淑芳在家中被綁架,東區公安局李田平以她轉送資料為由,在東區國保大隊連續五十多個小時不讓她睡覺,逼問資料來源,然後在看守所關了九個多月,被判三年,關到簡陽女子監獄。
2、牟建昌等:(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八點多,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邱天明、張柏林、段清、鄒勇軍、黃湧津等七、八人先後闖入棗子坪片區余川程(五十五歲)、牟建昌(六十二歲)、劉世波(四十八歲)等女大法弟子家,非法抄走她們的私有財產,並將她們綁架到東區大渡口派出所六樓進行迫害。
十七日下午五點左右,惡警們用雙層黑塑料袋將她們的頭蒙住,銬上手銬,秘密綁架到攀枝花市鹽邊新縣城金谷酒家二樓、三樓迫害。二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在金谷酒家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酷刑折磨,四天三夜不讓這些大法弟子睡覺,吊銬、毒打、長時間綁在老虎凳。
(六)往嘴裏塞便紙、髒布
1、譚海燕,女,四十九歲,攀鋼朱礦職工。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九時,譚海燕正在家中,被攀枝花市國安特務夥同攀鋼朱礦保衛科、馬家灣派出所的賈崇學、萬成文、張鑫志等十幾人綁架。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左右,在攀枝花市看守所的九號女監室,中午吃飯時間,大法弟子譚海燕喊了三聲「法輪大法好!」惡警曾小敏聽到後,訓斥同一監室的犯人說「為甚麼不捂她的嘴?……」惡警曾小敏用「株連」的邪惡手段,懲罰全監室的人罰站,身患心臟病的人也不放過,從中午站到下午三點多鐘。在站的過程中,在曾小敏的教唆下,每個犯人必須輪換動手毒打辱罵譚海燕,如不參與者,將遭受曾小敏的懲罰。曾小敏又唆使犯人用抹地的帕子(又髒又臭)強行塞在譚海燕的嘴裏,犯人將譚海燕的私人床單撕成條,將譚海燕雙手反背捆在背後。慘無人性的迫害持續了兩天後,譚海燕的兩腿被踢腫了,身上成了茄子色。
2、遊元章、男、攀鋼職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遊元章在清香坪廣場被警察綁架,他在車上喊法輪大法好,惡警立即用髒毛巾往他嘴裏猛塞,當即把門牙塞掉一顆。
(七)「死人床」
徐浪舟,男 ,三十九歲,原是攀枝花市交警一大隊警察,專職處理交通事故。
二零零零年,徐浪舟在自己家的戶外煉功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在看守所內,被惡警迫害「上刑床」連續十三天,手和腳呈大字型被手銬固定在鐵床上,胸部橫綁粗鐵鏈,二十四小時不能動彈,吃喝拉撒全在上面,人極度痛苦。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五日,他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
(八)坐老虎凳
1、王安才,男,一九七二年十月出生,延邊人,攀鋼動力技術人員,大學本科。一九九九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被綁架,審訊中不配合簽字就搧耳光;坐老虎凳連續三、四十個小時。最後轉入彎腰樹關了一個月、罰款一千元才放人。強行搶走的手機、MP3至今未歸還。
2、李永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左右,米易縣國安人員及丙谷派出所的田維新在丙谷鎮鄧定銀的帶領下共七人,找到法輪功學員李永全(李當時在外面不在家),說找李永全有點事把其騙回家,就進行抄家。他們沒有抄到任何東西,可是他們還是把李永全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三天。在看守所裏,李永全遭到殘酷的迫害。在關看守所的第三天早上八點鐘,一個叫張亮勇的警察(警號為021252)審訊他,李不配合,於是被張亮勇按住李永全的頭猛碰牆壁三下。李仍然不配合,惡警們要對李永全上老虎凳,叫來看守所內的七八個人把他按翻在地,張亮勇用穿皮鞋的腳使勁的踩他頭,李永全的耳、鼻、口都被踩出血。邪黨警察們不顧李永全的頭部受傷,把他抬上老虎凳用刑,他的腳手全都青腫了,放下老虎凳根本無法動彈。一月二十五日才把李永全放回家。
(九)灌辣椒水、灌濃鹽水
肖會再,男,四十歲左右,攀鋼職工。二零零六年在攀枝花市看守所被所長師洪波指使犯人強行灌食、被獄警李剛等打耳光,打得他嘴出了血,牙齒當即打鬆好幾顆。
肖會再煉功,被犯人李波打耳光然後被他們多人按住不准煉功。大約四月二十九日他開始絕食抗議,四月三十日獄警李剛帶領犯人中午對他強行灌食,肖會再因喊「法輪大法好」,被獄警李剛用腳踩他的嘴,然後給他灌非常鹹同時又辣的麵湯,灌後不停的拉肚子,上吐下瀉,非常難受,像得了重感冒一樣。下午,值班獄警帶領犯人再一次給他強行灌非常鹹同時又辣的麵湯,他喊「法輪大法好」被犯人李波打擊頭部。在五月肖會再喊「法輪大法好」被犯人李波勒住脖子,同時一群人對他拳打腳踢。
(十)強制注射(灌)不明藥物
1、劉本洪,男,七十三歲,米易縣草場鄉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在草場鄉兩岔河水庫開法會,被米易縣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周林、柴發祥和草場鄉治安室周超等人綁架到縣公安局,雙手用手銬銬住吊在二樓的走道上,不准喝水、不准睡覺二十多個小時。後關押在米易看守所受盡折磨。由於不「轉化」、不配合邪惡,在看守所被注射不明藥物,經常頭暈、嘔吐,神志不清。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放回家,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八個月又八天。回家後,不明藥物的毒素隨時都反映到身體上來,折磨著劉本洪,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含冤離世。
2、趙鳳英,女,六十歲,攀枝花市電業局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三次進京上訪,被攀枝花市駐京辦綁架回攀後,被非法關押在仁和區拘留所,為抗議非法關押,進行絕食。
在她絕食的第三天,在劉貴川、張宏太的指使下,惡警崔福利親自上陣,還調來五、六個武警,令他們倆人按腿,兩個摁手臂,一人按頭,還一人死死摁在靠背椅子上,進行野蠻灌食。到第五天,邪黨人員們又如法炮製,五、六個武警把趙鳳英挾持到仁和衛生院,將雙手、雙腳綁在床上,門口有惡警把守,強行輸些不明藥物。
3、胥斌,男,四十四歲,攀枝花渡鋼廠職工。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胥斌與老年大法弟子徐天福在攀枝花紅格鎮散發真相資料,被當地一姓蔡惡人誣告。遭綁架關押在鹽邊縣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攀枝花市公安局惡警趙鋒將胥斌與徐天福轉到攀枝花市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又轉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半的時間。 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胥斌因煉功,被惡警毆打過、帶過腳鐐、手銬;胥斌的牙齦腫痛被強行銬在刑床上(死刑犯處決前專用);用擴宮器(婦科用具)將胥斌的嘴擴開,強行灌不明藥物。
4、李桃芳,女,金江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四月,一天半夜被攀枝花鋼鐵集團公司政保科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攀枝花彎腰樹看守所兩個月,被非法關押期間被注入不明藥物的同時被勒索五千元保證金。回家後頭腦不清,走路恍惚。在綁架李桃芳的那天夜裏,其女龍梅恰好在家,也被一同綁架,途中龍梅正念走脫,到目前為止,李桃芳母女兩人下落不明。惡警從那開始居然喪心病狂發布通緝令。
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限於篇幅,攀枝花惡警惡人殘忍對待法輪功學員酷刑案例,每一種僅列舉了幾人,其實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同時受過幾種酷刑折磨,在攀枝花,十三年來酷刑貫穿了整個迫害過程,惡警惡人對待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無論老人婦女,都是那樣的狠毒凶殘,是江澤民和中共把它們變成了人間惡魔,它們所做的一切必將在即將到來的審判和嚴懲中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