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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黨文化的誤導 重歸真善忍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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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攀鋼集團冶建公司工會今年五十三歲的吳敏,二十年浸泡在邪黨假、大、空的宣傳中,思想變異,身體疲憊;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後身心健康,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她遭開除公職、酷刑折磨,被誣判五年徒刑,在監獄被強制洗腦再度迷失,五臟六腑都出了問題。二零一一年元月,她望著處於生命危險的母親,忽然想起自己過去修煉法輪大法時的美好,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疾病全消,母親的身體也好轉了。

一、黨文化誤導下的人生

吳敏一九六六年上小學時,正值「文革」,所學語文課本全是政治口號和毛澤東所謂「語錄」,所接觸的課外書籍也都是些中共強制的政治性的東西。原本她父親買過一些古典書籍,父親一九三一年出生,讀了幾年私塾,學的是孔子、孟子這一類的民族傳統文化。這類書籍在「文革」期間被視為封建迷信,她母親因家庭成份被中共邪黨劃為「地主」,害怕被抄家,把父親那幾箱書都燒了。她中學時期遇上惡黨批判「五分加綿羊」,倡導交白卷的工農兵大學生;停課鬧革命;高中時期搞批林批孔運動,被灌輸的全都是無神論思想和鬥爭哲學,使人們的思想狹隘偏執,甚麼都不信,在無知中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在吳敏二十六歲那年,因工作需要,被單位領導勸說入黨後,隨著參加中共邪黨政治學習、組織活動的增多,思想被邪黨改造成了:邪黨讓怎麼說就怎麼說,邪黨讓怎麼做就怎麼做,黨至高無上,黨性至高無上,黨的利益至高無上,否則,所做的工作都不會被認可。久而久之就養成了一切順應邪黨需要的工作方式。

她在企業黨務部門和政工系統工作了二十年,浸泡在假、大、空的輿論造作氛圍中,形成了許多變異的思想觀念和邪黨文化的思維方式,明知是假,也無可奈何的、麻木的附和著走過場,習慣於用邪黨的說法作為衡量對與錯的標準,同時也養成了很多不好的職業性格,增強了追名逐利、好慕虛榮、急於求成、自以為是等等壞習氣。這套東西在她的工作、家庭生活、與人相處中,自覺不自覺的表現出來,話一出口就是邪黨文化腔調,就像戴著一付假面具一樣,連自己都覺得不好、不自然,但又如影隨形似的擺脫不掉,內心非常不喜歡這樣的部門和工作,所以經常不想上班,老請假。想過改行,因種種原因而沒改。也想過要改變自己,但很難!難在世道衰敗中沒有正確的標準,不知道怎麼辦。

在邪黨文化的薰陶下,吳敏成了一個沒有正常人思維的人,變異的觀念害人害己,例如,八八年兒子出生,當時企業有政策允許休1-6年哺乳假。如果休哺乳假,她和丈夫算了算賬,倆人的工資合起來也就一百多元,只夠糊口,另一個是她擔心休假長了思想會跟不上形勢,所以休完72天產假就上班去了,把孩子送幼兒園,結果是孩子、工作兩頭都沒兼顧好,孩子多病,自己也無法正常上班,弄得疲憊不堪。還有就是對孩子要求過高,一味的追求孩子將來能考上好學校、有個好工作、比自己強,而不顧孩子的想法和願望。兒子十一歲考入市第三高級中學外國語學校,這是許多學生、家長夢寐以求的,兒子入學一段時間後,想轉到離家較近的一所中學讀書,她也不問問兒子的想法,就一口回絕孩子的要求,只希望孩子在那所學校讀書為將來考個好學校打基礎,家長也有面子。

二、修大法 身心得淨化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一個偶然的機會一名法輪功學員向吳敏介紹了法輪大法的美好,她聽著聽著不自覺的就落淚,冥冥之中似乎生命一直在追尋著走向何方的問題浮現出來,面對世間亂象,不知所措;人生迷茫,沒有目標;疾病纏繞,痛苦不堪,一起湧上心頭。「法輪功好,我也煉吧」!她就這麼一想的時候,一下子就感到有一種輕鬆,這天晚上她雖然比平時晚睡兩個多小時,但早晨起床卻很清醒,不像以前會頭暈犯睏。第二天上午十一點前,在她沒喝水的情況下,解了三、四次小便,而且量都很大,這種情況與平時完全不一樣,心裏只覺得奇怪,不知是甚麼原因,唯一的感受就是身體變得輕鬆,不像以往那樣發沉。後來她讀了《轉法輪》才知道。

是啊,她只是動了一個善念,大法的師父就開始給她淨化身心了。因為她十四歲那年曾患腎盂性腎炎、心動過速和失眠、健忘症,師父在幫她清理身體呢。她學法煉功不久,折磨她二十多年的失眠、健忘、心臟神經官能症不翼而飛;頸椎骨質增生,慢性鼻炎、咽炎、腸胃炎、神經性皮炎、風濕性腰腿痛等多種疾病神奇般的消失了,土灰色的臉紅潤起來,以前無論做甚麼總覺的累,對人生失去了希望,曾經兩次想到過死,但卻沒有勇氣結束自己的生命。學法煉功後她完全變了一人,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從未有過的輕鬆、愉悅和踏實令她無比激動,工作效率提高,家務活全包了。這是正信的力量在吳敏身上的體現。

從法輪大法中所講的做好人的道理、失與得的關係、精神與物質的關係等等論述,吳敏明白了生命的真正目的在於返本歸真,狹隘的思想豁然開朗。她按照自己所能理解到的「真、善、忍」法理修煉心性,學做好人,在社會上、在單位裏、在家庭中,遇事不爭,寬容待人,淡泊名利,不計得失、肯於付出,樂觀豁達。她真實的體會到了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真好,不負蒼天、不負於人,心安理得,心裏踏實。修煉法輪大法讓她感受到了內心越來越寬廣。她想到李洪志師父說的煉功人在任何環境中都得是一個好人,她就把以前從單位拿回家的打印紙又拿回了單位。冶建工會有個倉庫,倉庫的東西堆放的很亂,工會主席說了幾次叫大家把倉庫整理一下,也沒人動手,於是她獨自一人默默的把倉庫歸整了也不聲張。要是在以前,她是個好張揚的人,而且脾氣急躁,還曾與上訪者爭吵過。學法煉功後,周圍的領導和同事都看到了她的變化,有同事主動向她借《轉法輪》,同事看過之後認為這是一本好書。

在大法修煉中她找回了迷失的自我。當她發現只要按照法輪大法的要求去做,在矛盾中找自己的不是、為別人著想的時候,不好的思想、不好的心去掉的時候,那得到的是神清氣爽,「生慧增力」(《法輪大法大圓滿法》),身心輕安。這是人性在復甦,是生命走在返本歸真的途中,她體悟到生命的可貴和佛法的奧妙,深深感歎與法輪大法相見恨晚!

當她還需要更深入的理解大法時,當她還不能把握真正的修煉時,中共邪黨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流氓集團九九年「七.二零」掀起了造謠抹黑法輪功的迫害,來自社會、單位、家庭方方面面的壓力,對於一個接觸大法只有半年多時間、對法輪大法的法理還沒有深入認識的吳敏來說,巨大的壓力使她好像經歷著一場「文化大革命」,因此,有的時候她不知所措,想通過退黨來躲避這場迫害,而沒想到這場迫害實質比「文化大革命」來的還要邪惡、荒唐無數倍,無所不在,無處不及。

在種種不公的待遇面前,她都能泰然處之;丈夫害怕受影響,幾次用拳頭阻止她煉功,甚至為此而幾次提出離婚,她都無怨無恨的忍受著,辦公室主任說她修成了一個忍者。

三、講真話遭迫害

為了給法輪功澄清事實真相,吳敏把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道德提升的事實向國家領導人反映一下。她利用休假時間分別於九九年十一月和二零零零年三月兩次進京上訪。第二次上訪途中,火車快到鄭州時,被不明真相的惡人告發,乘警把她和同修楊成英綁架到鄭州火車站乘警值班室的鐵籠裏關了一宿,不讓她倆睡覺。第二天她倆又被非法關押到鄭州鐵路第二看守所,遭受了非人的待遇:不准帶牙刷進監室;不給吃飽飯,每頓每人只給一個拳頭大小的饅頭和一碗麵糊湯;監室裏只有一個水龍頭在便池的上方,距離便池很近,洗碗時得把飯碗放入便池裏才能接到水。吳敏還被惡警用手銬銬在地鋪上整整兩個白天,關押十一天之後又被原單位保衛處綁架到攀枝花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九九年十二月的一天晚上,她去同修王秀英家串門,剛要走進王秀英家時,迎面出來一幫攀枝花市610的惡警:張處長、邱天明、秦剛、漆麗等人,他們抄了王秀英的家。其中一個惡警問吳敏:「你是不是法輪功?」她回答「是」。他們就把吳敏和王秀英一起綁架到攀鋼集團公司攀礦公安分局,對吳敏審訊了三個多小時才放回家。他們把王秀英關押到攀枝花看守所,然後又綁架到四川楠木寺非法勞教;二零零六年,王秀英再次被非法誣判八年徒刑,至今仍然關押在成都龍泉驛監獄。

第二天上班,吳敏想自己是修「真、善、忍」的,這麼大一件事情,應該向單位講真話,她便主動向冶建公司機關黨委趙興華書記彙報了昨晚發生的事,以及十一月進京上訪的事。當她抱著對中共邪黨心存信任時,當她仍用中共邪黨《黨章》中的黨員「對黨忠誠」、「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來要求自己時,當她真誠的向基層黨組織闡明堅持信仰時,中共邪黨卻可以不按現行規定,隨心所欲地處置敢於講真話的人。講真話被處分,這是中共邪黨一直以來就以黨性壓倒一切,用黨性泯滅人性的一貫做法。

自此,在中共邪黨操控下的地方610、企業黨政、街辦、居委會對她進行了種種迫害:

一是不准吳敏請假,不准外出,要她寫書面保證不再上訪,但她不寫。

二是監視居住。

三是監聽電話。

四是攀枝花市610惡警鄒勇軍等人跟蹤吳敏的行蹤(這是她被綁架時鄒勇軍自己所說)。

五是她根據《黨章》中「退黨自由」的規定,於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提出書面退黨申請,邪黨冶建公司機關黨委不准她退黨,給予黨員除名的處分。

六是層層施加壓力逼迫她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冶建公司黨委、工會、組織部、監察室(紀委)負責人,攀鋼集團公司工會副職領導,輪番找她談話。其中攀鋼集團公司工會楊副主席在對她談話後,四處造謠,誣蔑法輪功,煉法輪功的人想活幾千歲等等;冶建公司監察室(紀委)負責人王志威脅吳敏說:到了我們找你談話的時候,那就是要處理你了,你當初要入黨,現在為甚麼要退黨?冶建公司工會副主席易經泉威逼吳敏放棄信仰,並向邪黨組織寫她的黑材料,給吳敏羅織了「思想灰色」、「拒不執行黨的決定」等等多項莫須有的罪名,也就是這個副主席從「七二零」迫害一開始,就威脅吳敏交書,他說如果不交的話就抄家,吳敏當眾拒絕,因而他發洩私憤,極力打擊報復。

七是行政處分。輪番談話後,當吳敏仍然表示堅修大法時,冶建公司黨政就撤銷她的中級職稱聘任資格、調離女工主任崗位和所兼任的出納崗位,降低400餘元工資。
八是無理開除。

四、被酷刑折磨、非法判刑

吳敏和母親韋瑛及妹妹吳漢萍因修煉法輪大法,向世人發送真相傳單,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攀枝花市610張處長、邱天明、秦剛、漆麗、鄒勇軍等惡警糾集冶建公司保衛處、攀礦公安分局、攀礦選鈦廠保衛科、攀枝花市炳草崗派出所、攀枝花公路建設公司保衛科等三十幾個惡警,分頭綁架了吳敏和吳漢萍,當晚又分頭抄了吳敏、吳漢萍、韋瑛的家和吳敏的辦公室,搶劫了她們的大法書籍、煉功磁帶、法輪功徽章等私人財物,並把幫助吳漢萍照顧女兒的弟弟吳迪也綁架、扣押了二十多個小時。

當晚攀枝花市610惡警把吳敏和吳漢萍吊銬在市610辦公室窗戶的鐵欄杆上一整夜不讓睡覺,第二天又把她倆關押到攀枝花看守所。一週後,攀枝花市610惡警為避人耳目,把吳敏外調到攀枝花市鹽邊縣看守所刑訊逼供。惡警秦剛一上來就踢吳敏的腿,逼迫她蹲馬步,把她雙手背銬起來,使她痛暈倒在地上。鹽邊縣一名老年惡警惡狠狠的威脅吳敏說:法輪功說警察給你們灌辣椒水,我今天就要給你灌辣椒水看看。攀枝花市610張處長、邱天明、秦剛、漆麗、鄒勇軍等六、七名惡警輪番審訊,晚上不讓她睡覺,強迫她戴上耳機聽誣蔑法輪功的所謂法制宣傳。

幾個月後,吳敏又被轉回攀枝花看守所。她多次申斥無罪釋放,市610惡警不予理睬。她要維護公民的信仰自由權、言論自由權、人身自由權,看守所惡警許倩就體罰她和毛林芳、侯勤英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做200個下蹲動作,他們做了幾個之後就拒絕不做了。惡警安排在押人員監視法輪功學員,不准她們煉功。惡警曾小敏給吳敏戴19公斤、38公斤的腳鏈各一週;睡死刑床,四肢綁在床上12天;讓她戴著19公斤腳鏈圍著看守所的院子轉圈;用腳猛踢腿彎處。一男惡警打吳敏耳光。

二零零二年初,攀枝花市東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吳敏五年徒刑。吳敏不服,上訴中院,中院維持原判。

五、監獄強制洗腦,把好人變壞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吳敏和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毛林芳、黃世榮被綁架到四川省簡陽市養馬河鎮省女子監獄迫害,被強迫洗腦、奴役勞動,每天幹活十五小時,有時趕活連續三天兩夜不准睡覺。惡警用盡各種邪惡的手段迫使大法修煉者放棄信仰。不「轉化」者被關小監、吊銬、用繩子捆綁、用封口膠封嘴、罰站、包夾、通宵不准睡覺、開批鬥會、強迫看誣蔑大法的書刊和電視片。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省女子監獄辦了一個強迫洗腦班,採用軟硬兼施的手段,一方面利用刑事罪犯二十四小時包夾大法修煉者,無論吃飯、睡覺、幹活、上廁所等等一切行動都在包夾人員的跟蹤和監視中,在不放棄信仰者被罰長時間跑步,就連六、七十歲的老人也同樣不放過;另一方面則用中共邪教的歪理強迫洗腦。在高壓迫害下,吳敏的頭腦被搞糊塗了,思維方式又被強拉到邪黨文化上了,誤以為不聽從中共的就是錯的,就是違法的,從而神智不清的寫下了「三書「(即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寫了《一封公開道歉信》,聯繫了四個同一地區的被「轉化」者簽名,寄回《攀枝花日報》社,並刊登在《攀枝花日報》上,混淆了是非,毒害了世人;理智不清的幫助惡警去轉化同修,參加獄方批判法輪大法的活動並寫稿、發言。

吳敏被強迫洗腦後,助桀為虐而不自知,人性惡的一面被放大和加強了。邪黨就是這樣毀滅著人性、利用著人在害人。就這樣,吳敏經常通宵失眠,一夜之間白了頭,身體狀況開始走下坡路。

六、家人承受著巨大的精神迫害

吳敏的家人在單位、在學校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和迫害。吳敏的二弟弟喜歡唱歌,曾參加單位的歌手賽獲過獎,以後,單位不再讓他參加文藝活動了。

吳敏兒子在攀枝花市第三高級中學外國語學校期間,正是中共邪黨全面利用電視、廣播等所有媒體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進行惡毒的誹謗、造謠、抹黑的高峰時期,學校要求每個班級組織收看晚間7:00的央視新聞聯播。中共邪黨偽造天安門自焚假案等一系列的栽贓、誣陷報導,挑起民眾仇恨法輪功,她的家人也同世人一樣被中共的謊言所矇騙。吳敏被市610惡警綁架、關押以後,她的兒子猜想自己的媽媽可能出甚麼事了,孩子悲憤交加、精神壓抑,加上老師、同學和世人的歧視,一時間烏雲壓頂,讓他們父子倆抬不起頭來。年僅十二歲的兒子整夜以淚洗面,無法入睡,白天上課精神恍惚,聽不進老師講課,在班裏原本中上的成績直線下降至倒數一、二名。孩子的父親無奈,領著兒子去看心理醫生。至今,她兒子就像落下一種病似的,一聽到法輪功的事情就恐懼不安。

吳敏被強迫「轉化」之後,沒有了正信和正念,在獄中無可奈何的與丈夫離了婚。就這樣,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在高壓迫害中破碎了。

七、從新修煉大法獲新生

二零零五年五月,吳敏出獄後無家可歸,借住在母親家裏。為求生存,她到私企打工,由於身體上的老毛病又犯了,記憶力極度衰退,五臟六腑都出了問題,下肢浮腫,經常在睡著的時候被上不來氣憋醒,工作起來常常是力不從心,不到五十歲的時候就幹不了工作了。

好不容易熬到五十歲到社保局辦理退休,而攀枝花市社保局不給計算她自一九七七年至一九九一年的工齡,只從一九九二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時段計算工齡,除去冤獄五年,她應有二十五年的工齡,只拿到八百元養老金。每月八百元,看病是看不起的了。沒有了正信和正念的吳敏,漸漸的又陷入一種迷茫當中。為了尋求解脫,她進入佛教,日日拜佛、誦經,但身體還是每況愈下,連照顧老母親的生活都感到吃力。

二零一一年元月,八十歲的母親住院,她望著處於生命危險的母親,忽然想起自己過去修煉法輪大法時的美好,還是修大法好。於是吳敏找來大法書籍,又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李洪志師父不計弟子之過,只要人想修,師父就無條件的幫助。她和母親又找回了當初修大法的感覺,吳敏疾病全消,她母親的身體也好轉了。

李洪志師父再一次救了她們母女的命。脫胎換骨的新生感,讓吳敏和她母親發自內心的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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