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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良心迫害好人 遭惡報壯年暴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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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網上曝光的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案例達兩萬多個。這些遭天理惡報的人大多都是中年人,年齡不上五十歲的佔絕大多數。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的報導《甘肅省金昌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中提到一些惡報實例,其中提到了五個惡人遭惡報時的年齡。

原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吳廣賢,在其擔任勞教委員會主任期間,金昌的法輪功學員多人被非法勞教。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晚,吳廣賢公安局樓道裏突發腦溢血暈倒在地。三月十三日下午去世,死時五十三歲。

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警察張國軍,兼任迫害法輪功的小組組長,多次參與抓捕、毆打法輪功學員,表現極為邪惡、凶殘。二零零一年六月中旬,他出差去張掖,在酒桌上飲酒時,突然暴死,年僅三十五歲。

金昌市桂林路派出所副所長肖書來,是二零零二年三月在七號區十棟樓法輪功學員馬躍芬家放火案的參與者之一。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下旬,他因突發心臟病,死在自己的辦公室內,死時四十九歲。

原金昌市看守所所長王萬喜,曾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暗示、放任包夾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用濃鹽水灌食,不讓上廁所,冬天在外凍等。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突發心臟病死亡,死時四十二歲。

原在金昌市永昌縣法院工作的石多英,曾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以審判長的身份非法重判十一位法輪功學員。沒過多久,石多英在蘭州出差時,被摩托車當街撞死,死時四十八歲。

這五個人遭惡報的平均年齡在四十五歲左右,正當壯年,可是他們卻都因為對法輪功學員作惡,而遭到了應有的惡報。

這篇報導中還報導了這樣一個惡報的案例:永昌縣朱王堡鎮派出所警察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毒辣。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在河清公路上,朱王堡惡警乘坐的小車發生車禍,五人全部被活活燒死在車內。這五人的年齡雖未提起,但是我們從一般警察的平均年齡來看,這五個人的平均年齡也就是在四十歲左右。

從這些人年紀輕輕就丟下父母妻兒的角度來看,他們已經給他們自己以及他們的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可是從他們的惡行來看,這也是他們作惡的必然報應。

中國自古就有善惡各有所報的古訓,這不是人能左右得了的,這是宇宙的法則,是神佛留給人的告誡。可是無神論的中共教唆出來的黨徒卻對修煉佛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作了惡,就得還,這是必然的規律。

這當然與他們自己不辨是非迫害好人有關,可是誰又能說這不是中共造成的呢?中共不迫害法輪功,誰會去招惹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修煉人!他們執行的是中共邪惡的迫害政策,可是神佛給人定下的天法卻在衡量和制約著一切。

從另一個角度說,他們這麼年輕就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正說明惡報的真實不虛。這一點在全國各地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事例中可以得到印證,他們得到惡報的年齡大致都是這個年齡段。為甚麼這麼年輕就得到如此重的惡報,看看他們的惡行也就一目了然。

寫出這些是為了驚醒那些還在盲目作惡的惡人:趕快收手吧,趕快將功贖罪吧。哪一個惡警作惡時不是狂妄至極的?可是惡報降臨時,一切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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