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教我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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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那天,辦公室裏閒聊,同事轉述報紙上登的一件發生在情人節的事,一對戀人在情人節那天發生了點小矛盾,因為一口氣嚥不下去,女孩首先跳樓,男孩緊跟著也跳樓,雙雙喪命。為了一點小事就放棄了自己的生命,多不值得呀,我們紛紛議論著。

畢竟事情太慘烈了,我也插嘴道:「身體髮膚授之於父母,每個人都無權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呀,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告訴人,不能自殺,自殺是有罪的。」辦公室的另一個同事說,那怎麼法輪功還「自焚」呢?我緊跟著說:「那是假的,錄像都放出來了,你們不都知道嗎?」這時候,辦公室裏一片寂靜,所有的人都噤聲了。

我心裏一陣悲涼,中共對大法的造謠陷害中,「天安門自焚」偽案成為最典型,影響面也最廣,對眾生的毒害也最深,也是我們在講真相中給眾生必講的一方面。然而,我今天想通過我的經歷來證明,法輪大法是最正的法,他教導修煉者在面臨不平、矛盾、痛苦甚至苦中之苦時要堅強、忍耐,不但修煉者不殺生,要與萬物為善,而且師尊在法中明確告訴修煉者「自殺是有罪的」(《悉尼法會講法》)。就是這句法,讓我在面臨生命中最痛苦和無助,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選擇了聽師父的話,珍惜自己的生命,堅持頑強的活下去,法輪大法從沒有去教人去自殺,輕視生命,而是教人直面困難,珍惜生命。

十一年前,我在一家國有企業工作,在我懷孕快要生產之際,企業破產,丈夫出軌,家裏連我生孩子的錢都被丈夫用在了別的地方,在我快要生的前幾天,丈夫又找了個茬,把我從家裏攆了出去。此時,我一無所有,因為當時全國範圍內大量國有企業破產,父母也是工人,他們的境況也無法接濟我,當時的情況真是極度無望。在裏外都沒有路的情況下,我曾經想結束自己的生命,一了百了。回想當年,在大批國有企業倒閉,企業人員下崗的情況下,不是有許多人因為下崗後生活的巨變,而選擇自殺的嗎?報紙上也經常登。當時,我如果選擇自殺,那就真的是一屍兩命啊。

正當我有這樣的想法的時候,師尊的法一遍遍出現在腦海,修煉的人不能自殺,自殺是有罪的。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我不能違背大法,不能不聽師命,所以我選擇了堅強的活下來。

法輪大法開啟了我的智慧,我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邊打工邊學習,拿到了大專和本科文憑。接著我又參加了一個全國性的職業資格考試,雖然我不是學這個專業的,卻以我所在地區第二名的好成績通過了考試,從此有了一份不錯的職業和收入。可以說是法輪大法重塑了我的生命,讓我成為一個能夠直面困難、堅強和陽光的人。不敢想像,如果我沒有得法,我將會成為一個甚麼樣的生命,也許早已命喪黃泉,造下無邊罪業。

其實每一個大法修煉者都是在師父的教誨中重塑著自己的生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不斷的清除自己在常人中形成的不好的思想和行為,做好人,比好人更好的人,陽光正直的人。

希望每一個有緣看到此文的人,都不要相信邪黨的造謠栽贓,都能夠知道「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珍惜生命,與人為善的,是能夠讓個人、家庭或者社會向好的,良性方向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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