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寶清縣五九七農場吳東升十三年來被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我叫吳東升,女,一九六五年九月三十日出生,家住黑龍江省寶清縣五九七農場,是農場職工。一九九八年九月,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我身患心臟病、風濕關節炎、婦科疾病、腎炎、低血壓等多種疾病,常年吃藥,心情焦躁,脾氣不好。得法後,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所有的疾病全部神奇般的消失。我心情愉悅、心態平和、善待別人,處處為別人著想。鄰里們都誇我變了個人似的,是法輪大法給我帶來了美好和幸福。

然而,江澤民出於強烈的妒忌與中共邪黨勾結,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利用國家宣傳機器,造謠、誣蔑、迫害法輪功,對按「真、善、忍」做人的善良群體,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十三年來,無以計數大法弟子被勞教、判刑、被迫害致死,更有甚者被活摘器官……,我也是其中被迫害過的一員,至今有家不能歸,流落它鄉。

一、被非法拘禁、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晚八點多鐘,我在五九七農場造紙廠上夜班,農場派出所片警張龍波,街道辦事處的碧麗紅兩人來到造紙廠,說讓我去一趟當地公安局。由於我沒有下班,他們等到我下班時(午夜12點)用車將我拉到公安局。當時已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在那裏,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點多才放人,還非法給我們錄了像。同時,片警張龍波、碧麗紅到我家抄家,搶走大法書和煉功帶。他們用每人每天二十元的費用,雇佣四個人晝夜不分的看著我,怕我去北京。

二、上訪被非法關押,經濟迫害上萬元

一九九九年農曆臘月二十八,我與法輪功學員林熙傑、許憲蓮、許憲雙姐倆,共四人一起去北京上訪,在信訪辦被綁架。當地公安局的鄭玉琴、周松水、閻傳亮三人乘飛機到駐京辦事處。鄭玉琴將我們身上僅有的一點路費全部搶走,並像押犯人一樣地將我們劫持回來,把我們綁架到了紅興隆看守所。剛到看守所,當地電視台就去給我們錄了像,誣陷我們進京鬧事,隨後就把我們非法關押在了看守所裏。

當時我們被關押在紅興隆的那個老看守所裏,那裏的環境非常惡劣,室內臭氣熏天。我們在看守所裏煉功時,被武警曲海濤、鄧立波往身上潑涼水,姓李的管教(腦門有點禿)讓武警方特用電棍電我們。當地政法委、公安局對我進行多次非法提審。政法委朱明泉辱罵大法師父,我說:「你把嘴閉上」,朱明泉氣急敗壞的用電棍電擊我的脖子和手部。他們非法將我和林熙傑報勞教,上邊沒批。

我共被非法關押七十六天,被勒索伙食費一千零八十元。警察還強迫家人交了當地公安局去北京綁架我時的所有費用,共計三千五百元。我還被勒索兩千元現金。又強迫我拿五千元保證金(保證我不進京),這錢是我父親和公爹拿的,因為我家無論如何再也拿不出這五千元了,無奈被逼用房照做了抵押。這對於我這個月工資僅有二百元的人來講,一萬多元錢就是個天文數字。這些迫害給我和家人造成很大的經濟和精神壓力。

三、派出所、政法委多次騷擾、非法拘留

我回來後,當地政法委讓我簽名保證不煉功、不串聯,每天去公安局、派出所報到兩次。他們問我能不能做到,我說不能,政法委書記杜萬發一把揪住我的脖領,給我兩個嘴巴。當時,我父親、公爹、丈夫都在場,給他們的心理造成很大傷害。他們還規定如不去報到,一次罰款三十元。由於我不去派出所簽名,片警張龍波多次到家中騷擾。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上午九點,我又一次被逼去派出所簽名,我沒有配合。下午兩點多,片警張龍波夥同警察杜小林開車強行將我綁架到公安局,並把我非法送拘留所關押十天。在拘留所,即便我絕食八天,還被扣伙食費二百元,抵押金一千元。我家沒有錢,他們就逼著我公爹要錢,老人萬般無奈,為了讓我早日回家,只好拿錢。

四、再一次被綁架到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五,政法委「六一零」楊樹林、朱明泉到我工作單位強行停止我的工作,將我劫持上車到我家非法抄家。他們非法搜查了一個多小時,甚麼也沒找到,又把我劫持到公安局非法審訊一頓後將我放回。三天後,也就是臘月二十八,晚八點多,派出所片警張龍波、曹明軍和一不知名的警察三人強行將我拉到派出所,非法審訊,直至半夜送回。兩天後,大年除夕,中午十一點多,派出所杜小林等將我騙上車,將我劫持到五九七農場賓館想辦洗腦班,我不寫保證,晚十點多和另一被騙來的同修尹玲被綁架到紅興隆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到看守所一個月後,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看守所所長鄭萬生指使管教、武警五人強行把我送醫院打針,注射不明藥物。因我堅決抵制,王管教說實在不行打睡覺針也行。就這樣我在兩個管教、三個武警的暴力下,被強行打了睡覺針,醫生對他們說:「十分鐘她就得睡覺。」可是兩個小時過去了也沒睡覺。我不停的和他們講大法真相和被迫害的經過,他們不停的說這藥怎麼不起作用呢?

在給我打針的第二天,看守所副所長李玉帶著七、八個管教、武警把監號的門打開,讓法輪功學員林熙傑、尹玲也去醫院打針,她倆拒絕。惡警們就動手把她倆從床上拖到地下,從地下拖到大門口外的車上,她倆的衣服全是泥土。尹玲的褲子在地上硬拖壞了,腳上的襪子也拖壞了。林熙傑的毛褲和外褲都拖到了大腿根,整個屁股都露在外面,內褲也沾滿了泥土。她們兩個到醫院不配合打針,所長李玉用腳將尹玲的臉踢得青灰色,兩人當眾揭露迫害,所長當眾打人,兩人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打人了」,所長李玉躲在人群中不敢露面。

十天後,惡人再次將我們三人拉到醫院打針,我們不配合。十三名管教、武警穿鞋上床,踩在被子上,往外拽我們。我們三人緊緊抱在一起,另一法輪功學員卜豔春也上來緊緊抱住我們。警察硬將我們拖到門外的車上,衣服、褲子在地上拖得沾滿泥土,外褲拖到腳後跟,內褲在地上沾滿泥水(地上已經開化),屁股被沙子劃破出血,腳上的襪子也拖壞了,我們三人光著腳也沒穿鞋。在醫院我們仍是抵制迫害,在地上打坐,背經文,高喊:「法輪大法好」,向醫生講真相,警察四、五個按一個人,警察田力把尹玲按到在椅子上,用手扭她的脖子,拽著頭髮往椅子上磕,磕得滿臉都是血,我和林熙傑高喊警察打人了,田力過來踢了我兩腳。幾個武警上來把林熙傑拖到另一個屋裏,幾個人把她按在床上,開車司機姓郭的坐在林熙傑的身上,林熙傑說:「我是女人,你不要坐在我身上」,姓郭的司機用惡語侮辱林熙傑。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我在看守所煉功,所長李玉不讓煉,我沒理他,繼續煉功。他把號裏門打開,指使武警朱明海用皮帶抽打我的後背,讓我把手放下來,不許煉。我繼續煉,李玉告訴朱明海往我的手上打了十多下,一看我還煉,氣的說讓她煉吧,過幾天給她判勞教。還有一次說所裏來人檢查工作,讓我們三人配合一下,由於我們不配合他們的要求,李管教領兩個武警進號,穿鞋上床,踩在我們的被子上,用腳踢我們三人。

五、三次被非法勞教

(一)被預謀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我已經絕食十五天了,林熙傑、尹玲兩人也絕食十四天了,這天看守所的管教告訴我們收拾東西回家。當天,尹玲被放回家了,我和林熙傑被非法勞教,直接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到勞教所測血壓,我倆身體不行,勞教所拒收。當地公安的非法勞教沒得逞,只好無條件放我和林熙傑回家。

(二)再次被預謀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派出所張龍波、張玉寶、齊振江三人到我家,說公安局領導找我談話,用欺騙的手段,把我騙上車,直接拉進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不到半小時,法輪功學員林熙傑也被騙了進來。為了抵制邪惡的迫害我絕食抗議。到第二天,五九七公安局、政法委朱明泉、楊樹林又一次非法把我倆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他們以為這一次一定能把我倆送進勞教所,但到勞教所測血壓還是不行,他們只好帶我倆離開佳木斯勞教所。

中午在一家飯店吃飯,朱明泉在佳市找到了他的朋友幫忙拉關係走後門,妄圖再次送我和林熙傑進勞教所。下午兩點多鐘,他們疏通了關係網。朱明泉告訴楊樹林可以繼續把我倆往勞教所送。到了勞教所,那裏的醫務人員一看我倆又被送了回來,非常不高興,指責朱明泉、楊樹林,並再次拒收。倆惡人沒想到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的,又一次在可恥中收場,只好返回當地,強行把我倆送進五九七拘留所。第二天下午兩點多,楊樹林把當地醫院的院長找來,給我倆重新測血壓,確認我倆身體不行,才決定放我倆回家。我絕食四天,惡警還逼家屬交一百元伙食費,不交不放人。

(三)在佳木斯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七日,我向世人講大法真相時被五九七「六一零」楊樹林等人綁架,非法關押在紅興隆看守所。為了抵制迫害我再一次絕食抗議,七天後被非法勞教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 佳木斯勞教迫害的手段極其邪惡,那裏的警察只要是打人或給大法弟子灌食時,就把錄音機的音量放到最大,或者偷偷地把人拉到一樓黑暗的小屋裏,門窗用一塊白布簾蓋住,從外面甚麼也看不見。

我在佳木斯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四個多月,被一個月的強行洗腦迫害。在這裏煉功經常遭到惡警的拳打腳踢,他們打完人不承認,還說:「你們誰看見我打人了?」一次我們屋裏的一位老法輪功學員潘玉香正在煉功,八中隊的管教王桂麗進來惡狠狠的打了她一個嘴巴!這位老法輪功學員說:「為甚麼不讓我們煉功?我們沒有錯。」王還用惡語罵她。我大聲喊警察打人了,王趕緊說:「誰打人了?誰看見我打人了?」我說:「我看見你打人了。」她馬上假裝用手往我臉上摸一下說:「這也叫打人哪!」

為了抵制迫害,我多次絕食抗議。他們對我進行野蠻灌食,多次用手銬將我兩手銬在床上,幾個人硬按著我往嘴裏插管子。我不張嘴,他們就用鐵勺子硬撬開我的嘴,拽著頭髮往床板磕。用來灌食的管子從來也不消毒,這個人灌完給另一個人灌。有一個姓楊的獄醫歲數不大,可是她最野蠻。

一次,楊大夫和警察高小華、王桂麗強行用車把我拉到精神病院,告訴醫生說我有精神病。我對醫生說:「我沒有精神病,我是煉法輪大法的,因為我說真話,說法輪大法好,他們就迫害我。」醫生聽後問這三個人:「你們根據甚麼說她有精神病?」他們狡辯說:「她說話不符合邏輯」。醫生拿過一個小本子對我說:「你看這些題,你認為對的就劃勾,錯了就劃叉。」一共三百九十九道題,我用了一個多小時就做完了。醫生對她們三人說:「不能收留,她沒有精神病。實在不行,給你們開個正常的證明吧!」她們三人只好又把我拉回勞教所。第二天,惡警把我從八中隊弄到嚴管隊和那些普通犯人關在一起,讓犯人看著我不許煉功。我向她們講真相,講做人要以「真、善、忍」為準則。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是當地公安局非法給我判的勞教解教期。當地公安局局長朱紹坤帶人去佳木斯勞教所接回我,直接把我非法關押在當地拘留所,進行洗腦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我被從當地拘留所又轉到紅興隆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當時紅興隆看守所不收,他們通過走後門才把我送進看守所的。三月一日我又被從紅興隆看守所轉回當地拘留所。為了抵制邪惡的長期迫害,我再一次絕食抗議,三月五日我才獲得自由回家。就這樣我在勞教期滿後無任何理由又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二天。

就這樣,在當地公安局、政法委的迫害下,我已經三年沒有在家和親人一起過大年了。我對政法委書記陳建福說:「你們關押我是非法的!」他說:「只要你煉法輪功就可以無限期關押,對你們不用講甚麼法,過分一點也沒問題。」

六 「做客」被綁架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晚七點多,我去法輪功學員趙豔家,被片警曹明軍、張龍波和另一姓蔡的片警碰上了。他們開車把我倆劫持到公安局,說我倆搞串聯,當天夜裏我倆被非法關進拘留所。我為了抵制邪惡的迫害,絕食抗議,在拘留所裏管教讓我倆出來幹活,我不幹,一管教踢了我幾腳。提審時,我抵制邪惡,被惡警於振濤打了我一個耳光。楊樹林說:「去拿電棍」,所長告訴他說電棍壞了,於振濤氣勢洶洶的罵:「滾、滾、滾!明天來收拾你」,我往出走時他又踢了我一腳,楊樹林說:「明天拿電棍來。」

我在拘留所遭到女警王麗紅的非法搜身,當地公安局又一次非法抄了我的家。
趙豔在被搜身時身上的三百元錢被一個小管教直接扣下一百元,趙豔說你們不能這樣啊!這錢是給我丈夫住院的費用。小管教說:「對你夠照顧了,應該收你一百二十元。」我們絕食三天沒吃東西,還被迫交一百元伙食費,還說照顧我們了。

七、在建三江七星農場洗腦班遭受的迫害

(一)在明慧網上揭露當地邪惡再一次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明慧網上刊登了一篇「黑龍江597農場公安局和政法委三年來對我的迫害」,其上報導了參與迫害人員的名單和住址、電話。九月十九日,我被五九七農場公安局楊樹林、張龍波、姓許的和鄭玉芹找到後,他們問我是怎麼把他們的名字和電話弄到網上的,我不回答他們的問話。我再一次被強行關押到當地拘留所,直到九月二十五日,家人把我接回。九月二十七日早晨七點多,政法委書記陳建福、楊樹林、原總場七連高書記把我綁架到建三江七星農場洗腦班進行迫害。五九七農場為了洗腦迫害我,第一年他們向洗腦班交了一萬三千元錢;一年後,他們看我沒被轉化,又繼續向洗腦班交了一萬多元錢,我又被繼續關押迫害一年多。實質是農場花錢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這兩年多迫害期間,已經以優異成績考入了高中的女兒,因為這一切也被迫輟學了。

(二)在建三江七星農場洗腦班的遭受迫害

這個洗腦班在七星農場北號拘留所院裏,是黑龍江農墾總局「六一零」,針對農墾系統各個農場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場所,當時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那裏被邪惡迫害。

在洗腦班裏,他們逼迫法輪功學員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文章,不配合者,就施以拳打腳踢。八五三農場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被前去檢查工作的七星農場「六一零」主任李振彪一頓拳打腳踢,打的腰不能動彈,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不能行走;還有一位雙鴨山農場六十多歲姓單的老師,因不配合看錄像,李振彪和週記對他大打出手,一天被打兩次,最後被打的臉部全部腫起;還有一位八五二農場的劉讓芳被週記打倒在地,拽著頭髮在地上拖;我被七星農場公安分局的副局長劉忠山打了多個嘴巴子,被打的面部腫起,四顆牙齒脫落;還有一次我被週記在一米多高的上鋪薅著頭髮拖到地下踢打;勤得利農場張學花因撕掉掛在牆上的誣蔑大法的畫,被一袁姓警察打了多個耳光。

洗腦班還把不配合的學員分到下面各農場的拘留所裏加重迫害。我被劫持到勤得利農場拘留所蹲小號。小號的四周沒有窗子、漆黑,僅的十釐米的小通風口還被紙糊住一點不通氣,屋裏一股發霉的腥臭味。離地面僅有五公分高的水泥地鋪上連個被子都沒有,老鼠在鋪上地下來回竄。我在這裏被折磨二十多天後,又被轉入前進農場拘留所繼續迫害。

到前進農場拘留所後,我看到法輪功學員張桂清也在這裏,我們倆個開始絕食反迫害。絕食到第六天時,我倆被返回洗腦班。在洗腦班遭受迫害期間,管教不給我們水喝,不讓上廁所,不給吃飽,每人單獨一個房間。法輪功學員渴的沒辦法,喝暖氣管有鏽的水。特別是黃樹祥的兒子黃寶海(也在洗腦班工作)值班時,不讓我們上廁所,我們被逼無奈,只好往塑料袋裏便,再順窗口扔出去。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上邊來檢查工作時,法輪功學員把這種迫害揭露出來後,才有所改善。

洗腦班頭目黃樹祥經常扣留法輪功學員家屬送來的用品和食物。我在絕食抗議期間,單位領導來看我,送了一箱桔子、一箱蘋果、一箱八寶粥和餅乾,被黃樹祥以檢查之名全部扣留。事後我向他索要,讓他把東西拿來分給法輪功學員吃,他說:「等你能吃東西時再給你。」見他不給,我就給他寫了一封信告訴他這樣做不好。他看到信後,感覺面子過不去,便把一箱蘋果和一箱八寶粥送還給我。餘下的東西他解釋說是時間長了,壞了被扔掉了,給你買了一箱新蘋果。

有一天晚上九點多,我在睡夢中,感覺有人進屋,睜眼一看,果然有一人已經走到我的床邊來,嚇的我馬上起來大喊:「你是誰?你要幹甚麼?」他用手握住我的嘴說:「求求你,別大聲喊,別讓別人聽見!對不起,我喝酒喝多了。」說著就一下跪在地上,又說:「千萬別叫別人知道!」我一看這個小警察歲數不大,他叫王超,我很嚴厲的說他幾句,並給他講了真相。他自己感覺太出醜了,不好意思說:「對不起,你休息吧!」然後推門而去。

(三)被野蠻灌食迫害

我回到七星農場洗腦班後,洗腦班主任黃樹祥找來六、七個犯人,將我五馬分屍般的抬到一間小屋裏按到床上,強制給我野蠻灌食。被灌進去的奶粉與鹽水混合物全部從嘴裏噴出來,還帶著一些血。他們看灌不進去食物,又強行給我打針,打的是甚麼不清楚;那個六十多歲姓單的老師被強行灌食,並被雙手銬在床上;張學花因不配合灌食一頭撞到門玻璃上,撞的滿臉是血,被強行拉到七星農場醫院,繼續用機器灌食。

八 被迫流離失所又被非法勞教三年

(一)被綁架到看守所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一名法輪功學員從這個邪惡的洗腦班裏闖出來,有家不能歸,一直在外流離失所一年半多。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早四點多,在寶清縣七星泡鎮金沙河村,七星泡鎮派出所一劉姓所長和村趙書記等共三人一同翻牆,破門而入,在我居住的房屋非法抄家。他們搶走電腦一台、彩色打印機二台、激光打印機一台、十箱紙、一千五百個空光盤、切紙刀一把,還有幾本大法書和資料;還有兩個女式皮包,裏面裝的是維修電腦的專用工具和說明書等;搶走我身上個人生活費四百三十元(至今未給),並強行將我拉到七星泡派出所。他們非法提審我時問我這些東西哪來的,我沒回答。

寶清縣政法委「六一零」主任杜佔一接到七星泡派出所打來的電話,當天下午三點來到七星泡派出所。七星派出所所長把非法抄家的東西交給了杜佔一,但四百三十元錢和那兩個皮包沒交。當天,他們將我非法關押到寶清縣看守所。

七月十二日中午十點多,三個自稱是雙鴨山反*教組織的人,在寶清縣看守所非法提審我,問我:「都與甚麼人聯繫?東西哪來的?」其中一人恐嚇我說:「刑具都帶來了。」我不配合,他們氣的說:「你先回去,我們吃中午飯,下午再這樣就對你不客氣。」下午一點半,那三個人從寶清縣看守所把我拉到寶清縣公安局的一間屋子裏,在刑訊逼供時我不回答他們的問話。我給他們講大法真相時,他們不聽,還大打出手,那個高個的打了我七、八個耳光,那個小個的揪住我的頭髮往牆上撞,頭被撞出血。他們將我雙手反銬背後,推倒在地上,把我的頭和腳按在一起,戴上腳鐐。那個小個子用腳踩在我的後背上用力下按,當時我疼痛難忍,汗水順臉往下淌。那個數大的說:「你趕快說了吧。」那個高個的拿著一塊厚布袋子套住我的頭,小個子又一次用力的往下踩壓我的後背,我被壓的上不來氣了。過了一會,他們把厚布袋子拿掉,又換了個不透氣的塑料袋子再一次套住我的頭,他們剛往下壓我,我就感到一陣噁心,馬上就要窒息了,他們看我不行了,才把塑料袋拿掉。他們就這樣從下午一點半一直折磨我快到六點。那三人走後,杜佔一帶著司機進來時,我躺在地上已經不能動彈了,全身無力,腿腳失去知覺。杜的司機往起揪我時用腳踢我,我還是動不了,他們看我確實站不起來了,才把我的手銬和腳鐐拿下來。他們又往起拽我我還是沒起來,就用十五元雇了一個蹬倒騎驢的給我從二樓背下來送到車裏拉回看守所。後來他們又非法提審了我兩次,參與提審我的有「六一零」主任杜佔一、「六一零」人員強剛、寶清國保大隊姓張的隊長。

(二)佳木斯勞教所遭受三年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點,寶清縣看守所把我劫持到了佳木斯勞教所繼續迫害。當時由於我在寶清縣看守所絕食一個半月,身體非常虛弱,佳木斯勞教所姓劉的醫生說不收。寶清縣往這送我的人,主動請劉吃飯,並說著許多小話讓他想辦法把我留下。劉明白了他們的用意後,馬上主動領著送我的人與佳木斯中心醫院的醫生拉好關係,簡單的給我做了體檢後,出具了一份身體正常的報告單後,將我硬是塞進了佳木斯勞教所。

進了勞教當天下午,他們就拿事先已寫好了的「五書」,強迫我簽字。五個警察一擁而上,我的頭被一把按在桌子上,兩腳不著地,一隻手被扭到背後。隊長周佳慧抓我另一隻手,強行把著我的手簽了字。當時參與迫害的有:隊長周佳慧、副隊長蔣佳楠、管教趙美傑、管教孫慧和李永波。

在勞教所裏,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有包夾看管,互相之間不許說話,洗漱上廁所都有包夾跟著,動作稍微慢點,就遭警察和包夾的大罵。法輪功學員每天被強迫勞動,被扣壓信件。一日三餐是清湯,一桌十人,一大盆湯裏面沒幾個菜葉,一點油星也沒有;饅頭都是用不好的面,吃起來粘嘴粘牙,用湯往下順才能嚥下去。

我和法輪功學員王金花、李相蓮、劉翠雲、朱國穎因為不配合寫所謂的「作業」,被罰坐小板凳一週後,又因不配合穿囚服,被隊長劉亞東、李秀錦、周佳慧、張豔、孫惠、李永波動手將我們拖入對面專門上酷刑的小屋。我們的兩隻手被銬在牆壁的吊環上,一個小時換一個姿勢,不准洗涮、不准上廁所讓我們便在桶內,讓普犯倒便桶。普犯每次倒完便桶就衝我們罵咧咧的,增加了普犯對我們的怨恨。

這種酷刑每次用上就是七天。朱國穎被銬上一週後,精神處於崩潰。後來她們又把朱國穎銬在床上迫害。

第二個星期酷刑時對我們採取最流氓的手段迫害。勞教所紀檢大隊長劉宏光他親自給劉亞東出主意:先把師父的照片放在地上,然後四、五個人按著大法弟子往上坐。當他們這樣按我時,我就高聲喊:「法輪大法好!」劉亞東就用膠帶把我的嘴粘住,用腳踹我,李秀錦打了我幾個耳光,還用腳踢我小腹部位。孫惠找我談話,因我不配合她,她就把師父的法像放在地上用腳踩。她們又將劉翠雲推倒,強制按她坐在師父的法像上,劉亞東用小凳子砸劉翠雲的頭,周佳慧打了劉翠去幾個耳光;王金花的臉被劉亞東打破出血。王亞君因不配合寫週紀實,七隊隊長高傑和副隊長蔣佳楠給王亞君上刑,王亞君不配合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劉亞東聽到了用電棍電她的臉部。

參與酷刑迫害的主要負責人有:李姓所長、管理科科長何強、大隊長王梓、慕振娟、中隊長劉亞東、李秀錦、周佳慧、管教孫惠、李永波;七隊長高傑、副隊長蔣佳楠等。上這種酷刑都得經過所長、管理科長、大隊隊長簽字批准才能執行。

在佳木斯勞教所裏被迫害一年半後,我身體很虛弱,疼痛難忍,經常便血。經佳木斯中心醫院和佳木斯二院檢查診斷,是子宮肌瘤。當時化驗我貧血,醫院要求我住院做手術。勞教所決定讓我在勞教所裏做手術,我堅決要求回家治療。我女兒去勞教所要人,問李所長:「我母親病成這樣,為甚麼不放人?」她說有文件規定不能放。我女兒說:「你把文件拿來我看看。」李所長說:「內部文件不能看。」我丈夫和公爹去勞教所看我,見我人瘦成皮包骨,身體被迫害成這樣,家人又急又上火。我丈夫從勞教所回到家一股火不到半個月就去世了。

佳木斯勞教所三年的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帶來極大的精神傷害和痛苦,致使我家破人亡。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終於結束了這三年地獄般的勞教迫害。

九 在建三江青龍山洗腦遭受的殘酷迫害

為了躲避邪惡的視線,我們搬家到了寶清縣居住,誰知,五九七農場的邪惡之徒一直在跟蹤我,預謀繼續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早七點多,我剛走出小區門口,早已埋伏在這裏的五九七農場的政法委、六一零和街道辦的五、六個邪惡之徒,立即從麵包車上跳出將我拖到車裏。車裏有五男一女,其中只有一個坐在司機旁邊的那個我認識,他姓許,是五九七政法委專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在我們這車的旁邊還有一輛警車,裏面坐著三個人,其中一人叫蘇立軍,他是五九七拘留所的警察。他們將我綁架到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

這個臭名昭著的洗腦班,在青龍山公安局的後院,是黑龍江農墾總局六一零針對農墾系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基地,它建於二零一零年,各個農場如果送一個法輪功學員去洗腦班,就要每月往洗腦班交一萬元。每位法輪功學員到這裏一般被迫害兩個月,所在農場就要往交洗腦班兩萬元,其實質還是農場花錢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我被綁架到洗腦班之前,已有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這裏遭受洗腦迫害,我被列為第三十三名,至今這裏的迫害仍在繼續發生著。

這裏的迫害手段有:1、從早到晚連續播放誹謗大法師父和大法的廣播和錄像,並強迫被綁架到這裏的法輪功學員聽看。2、找一些邪悟的人,二十四小時不停的向你散布邪悟者的言論,他們不讓受害人睡覺,強迫站著聽,一直將你折磨到實在堅持不住、放棄修煉為止。3、還準備了一些打手,發現有不配合的就立即大打出手,摻拌著威脅、恐嚇和辱罵。4、對絕食者注射不明藥物,打一針向受害者的家人要五百元錢,實行精神、經濟雙重迫害。5、再不從者,酷刑迫害。蹲銬:把師父的法像放在受害者的腳下,再將雙手分銬在兩邊的床沿上或床頭上,使得你站不起來也蹲不下去,如果實在支持不住就得坐在師父的法像上。6、對於那些已經答應放棄修煉的人,他們仍不放過,繼續讓你重複著寫那些「三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7、通過各種方式試探你是否是真的被「轉化」過來了:在你的身旁弄一盆活魚讓你收拾,看你弄不弄,如果你認為這是殺生而拒絕,他們就知道你是假「轉化」的;吃飯時,給你放一杯酒讓你喝,如果你不喝,他們也認為你是假「轉化」的;讓你去做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如果不從,他們也認定你是假「轉化」。在這種試探中,一旦被他們認定是假「轉化」的,就繼續對你進行洗腦迫害,直至他們認為滿意為止。8、強迫你寫出都與誰聯繫了,大法書和資料從哪裏來。不寫就認為你是假轉化。9、如果你家人也是修煉人,他們就讓你欺騙家人,叫家人來接你,直接就把家人扣下逼迫寫下「三書」不煉功的保證。10、你回家1年後洗腦班人員要對你回訪,他們和當地610互相勾結,對你的居住處長期監視,每月要給當地610寫1份不煉功的保證。要求在兩年之內都得按他們的要求做。

我因不配合邪惡「轉化」,他們就對我用多種手段進行迫害。其中有:六一零主任房躍春,手拿著師父的法像和一根針,對著我說:「你寫不寫三書?如果不寫我就用針扎你師父。」我見他這樣,一把將師父的法像搶在手裏。後來他們就對我實行了酷刑迫害,採用的是蹲銬。兩個打手將我抻在兩床中間,女警陶華拿四、五張師父的法像放在我的腳底前、後、左、右各一張,我為了抵制這種迫害,一頭撞在地上,陶華以為我昏過去了,一把將我拉起,用手掐我的人中,房躍春令那兩個打手將我的手銬打開。過了一會看我沒啥事,就一把揪住了我的衣領,說:「你竟用這種辦法來威脅我們,你不是想死嗎,這回我讓你死。」話音剛落,就「銧」、「銧」照我頭部猛擊兩拳。

後來我開始絕食,房躍春說:「你不要絕食嗎,我給你女兒打電話,讓你女兒給拿錢,我們給你打針,一針五百元。再不行,就給你判刑。」我一聽,心想,這麼多年,我一直在被迫害,我不想再被勞教和判刑,也不想讓孩子為我花錢,於是我違心的在他們事先準備好的「三書」上簽了字,這樣才於兩個月後被放出。一個有信仰的人,被這樣強制迫害違心的寫了放棄自己心目中最神聖的信仰。這種精神痛苦要比肉體遭受的折磨還要痛苦。至今這種痛苦、壓力和陰影在我心裏仍然揮之不去。

以上是十三年來黑龍江省597農場公安局、派出所、政法委、街道辦和省內迫害大法弟子邪惡黑窩對我和我家人的迫害,其中有精神方面的,有經濟方面的,還有身體方面的多種迫害。直到目前我家人的電話依然被邪惡監控著,我的行蹤邪惡一直在關注著,致使我有家不能歸,這一切都是中共一手造成的。

五九七農場場長 付業春 5059998
五九七農場書記 孫乃生 5059889 5059885
五九七公安局長 朱紹坤 5059008
五九七政法委書記陳建福 5059951
五九七原政法委書記杜萬發 5059372
五九七六一零負責人楊樹林 5059188
五九七政法委朱明泉 5058296 5059229
五九七派出所片警張龍波 5059997(現派出所所長)
五九七派出所片警曹明軍
五九七派出所片警於振濤 5069715
五九七派出所片警齊振江張玉寶
五九七派出所片警杜小林 5059575
五九七派出所片警左深東 5059480
五九七派出所片警鄭玉琴 5069709
五九七派出所片警閆傳亮 5059533(現已死)
五九七公安局警察周松水 5059731
五九七街道辦 畢麗紅

通信地址:建三江管局 郵政編碼156300區號0454
建三江管局青龍山公安局參與迫害主要負責人
建三江農墾總局書記陶喜軍0454-5790243 15636456789
建三江農墾總局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王曉春0469-5808801
青龍山洗腦班主任房躍春原青龍山公安局副局長 13846125557
青龍山洗腦班女警 陶華 13555430238 0454---5800977
青龍山洗腦班女警 房玉梅 13734535052
青龍山洗腦班協警 周景峰 13634654646
青龍山洗腦班協警 金言鵬 15145444141

建三江七星農場公安局局長張德富0454-5794878 13329550077
建三江七星農場公安局副局長劉忠山0454-5788000 5794355 13329557000
建三江七星農場政法委副教導員趙秀玲0454-5794879 13512600011
建三江管局政法委書記王甲林0454-5790335 13763633399
建三江管局政法委書記侯繼亭
建三江管局六一零主任包軍0454-5790633
建三江七星農場洗腦班主任黃樹祥
建三江七星農場六一零主任李振彪
建三江七星農場書記石忠成

紅興隆管局郵政編碼154211區號0469
紅興隆管局政法委六一零辦電話:0469-5867210
紅興隆管局公安局局長徐連斌0469-5860321 13903644118
紅興隆管局副書記0469-5861540 政法委辦0469-5860314
紅興隆管局馬會場0469-5861996
紅興隆管局公安局副局長辦0469-5861379、5861279、5861179
紅興隆管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吳家輝13351052828
紅興隆管局法制科0469-5860477

原佳木斯勞教所所長姜作奇13903689328
原佳木斯勞教所所長付茂森13604542666
原佳木斯勞教所所長李榮強13836615999
原佳木斯勞教所所長孫德洪13803653588
原佳木斯勞教所所長徐利峰13904547855
原佳木斯勞教所紀檢員任軍13845475218
原佳木斯勞教所紀檢大隊長劉宏光1394548725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