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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遭警察毆打凌辱 老母親奔走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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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李東旭女士,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東北分公司經濟師,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再被瀋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綁架,並遭連夜逼供,被毆打和扒光衣服凌辱。與女兒相依為命的八旬李媽媽傷心欲絕,四處奔走要求釋放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女兒。

瀋陽法輪功學員李東旭
瀋陽法輪功學員李東旭

一、瀋陽國保支隊警察毆打、凌辱、構陷李東旭女士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初,律師會見了李東旭女士,了解到瀋陽國保支隊等警察迫害李東旭的部份犯罪事實:

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點左右,李東旭正在瀋陽東油管理局工作,被至少五名便衣人員(市國保支隊警察)以聲稱「辦取保手續」為由帶走。李東旭被帶至皇姑區明廉派出所。 當天下午至第二日凌晨,數名瀋陽國保警察一直非法審問李東旭,並剝奪她的睡眠,只要李東旭睏了一睡覺,國保警察就稱「還有事要談」,將她推醒。

非法審訊期間,瀋陽市國保一男警察強行脫光李東旭的衣服,把她單獨關在一屋內,三名男警察手持電警棍,聲稱要電擊她的陰部。後來一名「王姓副局長」看到,說「像甚麼話,趕緊把衣服穿起來!」才作罷。一警察又打了李東旭四五個耳光。李東旭的精神受到嚴重摧殘,迷迷糊糊,這時警察強迫她在「筆錄」上簽字。

隨後,瀋陽市國保將編造的「案子」交給沈河區國保大隊和沈河區檢察院,繼續迫害李東旭。李東旭於十一月下旬遭非法批捕期間,檢察官「檢提」時,李東旭對「偵查筆錄」的真實性予以否認。檢察官竟然「要求」她承認:手機是其他當事人提供。

目前,李東旭女士仍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

二、修煉法輪大法 肺結核痊癒、人生重現光明

李東旭女士,四十五歲,未婚,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因家族有遺傳病史,李東旭從小就被肝炎、肺結核等病痛折磨,不斷醫治也沒有好轉。九十年代,她的父親遇車禍不幸身亡;第二年她三十多歲的哥哥又因家族遺傳病,花了巨額醫療費也無濟於事,最後還是早逝。

李東旭和母親在沒有活路的情況下,李東旭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身體奇蹟般地康復了,性格也變得開朗了。

法輪大法給李東旭和母親帶來了人生的光明。李東旭女士善良隨和,嚴謹敬業,工作出色。

三、八旬母親呼籲營救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李東旭女士到北京上訪,希望能對政府講清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後來被抓到龍山教養院拘押折磨,出來後為躲避政府監控,李東旭與母親不得不流離失所五年,後來又被非法勞教關在馬三家教養所,遭受吊銬等酷刑折磨及精神侮辱,打嘴巴搧耳光更是家常便飯。

十幾年來因堅持修煉法輪佛法,李東旭被不法人員騷擾等迫害居無寧日,老母親已經八十一歲了,整日為女兒提心吊膽,然而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也就是開十二屆全國運動會的前一天,李東旭還是被瀋陽市國保綁架了,電腦等私人物品也被掠走,第二天下午李東旭被送到市看守所。

與女兒相依為命的老母親現在苦不堪言,每天以淚洗面,為了說明家庭情況,要回女兒,老母親跑了公安局、市刑警隊、市人大等多個部門,都是被門衛擋在門外,她不得不早上在上班前打牌子請求接見,可是沒有人接待。連日的奔波,老母親腿都快跑斷了。李東旭女士於九月三十日晚暫時被放回。

如今女兒再遭劫難,年過八旬的李媽媽每天以淚洗面,再次四處奔走要求釋放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女兒。十一月二十七日,瀋陽市皇姑區警察給法輪功學員李東旭的母親打電話,稱李東旭被批捕了,讓她去沈河分局國保大隊取「批捕通知書」。八旬母親不承認這些構陷,繼續去沈河國保、沈河區檢察院要人,同時希望正義人士幫助呼籲營救女兒。

四、律師:所有對法輪功信仰者的定罪判刑,都是天大的錯案

據悉,李東旭女士的律師已經到沈河區檢察院遞交了《關於李東旭案件建議檢察機關撤銷逮捕並追究辦案人員違法責任的律師意見》。律師在《意見》中說:

「在大量的對法輪功信仰者的審判過程中,當被告或辯護人問及公訴人『修煉法輪功、講真相破壞了哪門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時,公訴人要麼啞口無言,要麼搪塞一句:『破壞的是社會秩序,就是憲法第36條』。難道他們真的不知道『破壞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與『破壞社會秩序』的區別!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將『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扣在並沒有任何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行為的法輪功信仰者頭上,就算完全不考慮善惡是非,不考慮道義價值,僅以其在邏輯上的荒唐性就足以寫進未來的世界司法史。更為荒唐的是,這個罪名已被自如運用多年,且至今未見當權者意欲改正的跡象。

「法輪功信仰者以講述真相為內容和目的而製作和懸掛條幅,製作和發放光盤、小冊子等宣傳品,甚至是電視插播等,無論數量多少,影響多大,只要不是專為阻撓和破壞某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就不得以本條罪名對法輪功信仰者進行拘留、逮捕、起訴和審判。說白了,即使某位法輪功信仰者將『天滅中共,退黨保命』條幅掛滿天安門城樓,除城管部門有權以『妨礙市容』為由追究行為人的行政責任外,本人看不出他還應當承擔甚麼責任(當然,從法律上全面分析,中共可以以社團組織身份、以受到驚嚇為由追究行為人的民事責任,但據說『中共』並沒有在民政部依法登記,屬非法組織,不具備民事案件原告主體資格)。」

律師強調,大家應該認識到,多年來,所有對法輪功信仰者定罪判刑的案件,都是天大的錯案。

附:
1、遼寧省瀋陽市國保支隊
024-25850233、2842260、24844574、24850789
支隊長馬立新:15904065273 副隊長劉鑫
瀋陽市公安局沈河區分局
地址:瀋陽市瀋陽路東華南巷4號 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4572 值班室024-24849109
2、沈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24-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沈河區國保大隊長 張廷彥:13840229338;
沈河區國保副大隊長 劉立成,科長趙青海;
警察王文勝:13998131321 警察趙晨
3、沈河區檢察院
地址:沈河區正陽街206號 郵編:110011
值班室:024-24843920 傳真24844596 辦公室24844596
檢察長 王世航 辦電24843323 宅電24253799 手機13604925960
檢察長 王世元 辦電24844532 宅電24863791 手機13940020639
檢察長 李陽 辦電24843302 宅電86129624 手機13940333331
檢察長 徐廣東 辦電24848245 宅電24133808 手機13066500032
辦公室 趙曉晨 辦電24854960 宅電22843796 手機13842061238
政治處 朱玉潔 辦電24842670 宅電24116060 手機13304000201
監察室 閆修權 辦電24850470 宅電23930685 手機13998235739
偵查監督科 矯卓 辦電24854973 宅電24325955 手機13898134578
公訴科 李忠 辦電24845947 宅電24131071 手機1390404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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